第2章 終為五鬥米折腰(1 / 2)

林曉偉,雖擁有強製他人消費的能力,但並不代表那些錢都入了他的口袋。

收下的錢財的一半用於恢複靈力、儲存靈力;一半用於轉化各式各樣的胡辣湯。

可以很明確的說,那些強製扣除他人的錢財,林曉偉最後是一分錢也沒有得到。

因而,被強製消費的人們哪怕再憤怒,最終也隻能啞巴吃黃連,氣的很憋屈。

“他又沒錢,難道真把他關起來?強製消費是違法,但能力者也有能力者保護法,且他的能力還是屬於那種沒有任何實質危害性的能力,就算真判,也判不重。”

【能力者保護法:學校應當保護無法自由控製能力的未成年能力者,對於能力並無危害社會公共治安的未成年能力者予以一定程度上的社會基本保障。】

林曉偉的能力本身隻需不要靠他太近,便不會自動觸發,且本身並不具有攻擊能力,加上他還是未成年。

所以林曉偉並不需要擔負責任,但損失的錢財,相較於其他具有強大破壞力的能力者而言,林曉偉的能力隻能算是灑水。

所以,最終的結果便是,當地部門會將林曉偉的這項能力公之於眾,讓群眾做好準備,屆時發生什麼,也隻能自認倒黴。

久而久之,縱使有部分群眾被林曉偉強製消費,也沒有人會提出任何異議,沒辦法,隻要林曉偉本身不帶有強烈的主觀意願,當地部門是怎麼樣也不會受理的。

畢竟社會上隨時暴走的能力者他們都管控不及時,林曉偉這樣的能力也要去管?說句難聽點,這不是浪費公共資源嗎?

後來,隨著越來越多擁有怪異能力的人類出現,林曉偉的能力反而更能讓人接受,當地群眾也對此習以為常,不再執著。

但盡管如此,林曉偉的能力還是給不少人帶來了恐懼,尤其是目前還在上學,沒有閑錢的學生群體。

對學生而言,林曉偉幾乎就是洪水猛獸,對窮鬼,更有意想不到的強烈效果。

林曉偉也不是沒想過學會控製自己的能力,就比如靠著這能力開一家胡辣湯店。

但林曉偉隻對靠近周身的生物才能被動觸發能力,到賬的錢財更是無法自由支配。

因而,無論如何,最後林曉偉所收獲的,也就隻有那多到隻能儲存的龐大靈力。

偏偏這些靈力,林曉偉目前隻能發揮出其中不到十萬分之一的力量,一超就爆。

由於力量多到爆炸,林曉偉不是沒嚐試過能釋放靈力的途徑,就比如:

【職業】

需要耗費龐大靈力的【職業】數不勝數,當前國內主流的更有:煉丹師、布陣師、煉器師、畫符師…等等。

每種職業又分三層九級:低級(1-3級)、中級(4-6級)、高級(7-9級)

林曉偉思來想去,最後還是做出了一個違背祖宗的決定,那就是他全都要修。

然後悲劇,也從此刻開始…

本來他先是從某多多買了鼎三百塊錢的八卦爐,贈送數百丹方,承諾假一賠十。

結果第二天,他就得到了十一鼎巴掌大小的爐子和超大內存的數據盤,丹方的內容還全都是合歡丹的實驗過程。

林曉偉一氣之下便告到消費者協會,隔天就得到了一百多鼎拇指大小的八卦爐。

自此雙方是徹底杠上了,林曉偉這邊瘋狂投訴,店家那邊瘋狂發貨。

假一賠十,絕無虛言,這次是假的,那下次就給你賠十個假的,店家仗著能力道具還沒有寫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瘋狂搞事。

【能力道具:隻有簽收者簽收完成,能力道具方能施展能力,否則,在未完成簽收之前,能力道具便無法施展任何能力。】

“敬酒不吃吃罰酒,跟個小爺玩這套?”

林曉偉忍無可忍,決意全部收下,於是乎…每當林曉偉觸碰一件物品,店家那邊便自動收到了扣款5元的提示,順便還有一碗胡辣湯憑空出現。

投訴是今晚投的,店家是明早走的,席是明午吃的,墳是明晚立的。

一夜虧損數十萬,商家含淚報了警。

由於此案涉及各方各麵,加之法律尚且不完善,警方直接要求雙方私下和解,連建議都不想提了,甚至恨不得都抓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