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跳板四:著力化解民生問題(1 / 3)

民生問題是最大的政治。古人說:“民生在勤,勤則不匱。”意思是說,百姓生活的根基在於勤勞,隻要勤勞就不會缺衣少食;反過來也可以說,如果百姓是勤勞的,政府就應當確保他們的生活富足有餘,否則就一定是什麼地方出了問題。

第一節 民生問題是當今最大的政治

民生問題是我國當前最大的政治,不重視不行。

為什麼呢?原因有兩點:一是因為我們的政府是人民政府,是為人民服務的;二是我國目前已經步入中等收入門檻,許多矛盾交織在一起,其中有大量的矛盾屬於民生問題,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

要了解、關注、解決民生問題,首先來看什麼是民生問題。

“民生”一詞最早出現在《左傳·宣公十二年》,所謂“民生在勤,勤則不匱”。這裏的“民”,就是指普通百姓。意思是說,老百姓生活的根基在於勤勞,隻要勤勞就不會缺衣少食。與此同時,本書認為還可以反過來理解,那就是:如果老百姓是勤勞的,政府就應當確保他們不缺衣少食,生活過得富足有餘,否則就一定是哪裏出了問題。

在過去,民生一般是指普通百姓的基本生計。到了20世紀20年代,孫中山開始把“民生”上升到“主義”的高度來認識,並且對此作出一係列經典解釋:“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會的生存,國民的生計,群眾的生命。”[1]“民生就是政治的中心,就是經濟的中心和種種曆史活動的中心。”[2]“民生是社會一切活動的原動力。”[3]

民生問題的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看,凡是與人民生活直接和間接相關的事情都屬於民生問題,這樣看來可以說包羅萬象;從狹義看,主要是指普通百姓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狀態、基本發展機會、基本發展能力、基本權益保護狀況等,相對容易理解。

顯而易見,民生問題的概念並不容易界定。概念過於寬泛和模糊,建立在這種概念基礎之上的民生政策一定會過於龐雜而模糊不清;概念過於狹窄,又會使得建立在這基礎之上的民生政策不到位、不全麵。

上麵所說的孫中山關於民生問題的概念,就是從廣義角度出發的,它強調的是民生問題的重要性和綜合性。我們一般討論的民生問題,是從狹義角度出發的,主要是為了便於把握,便於製定民生政策。

即使從狹義角度看,民生問題仍然可以分為三個層次[4]:

第一層次是指普通百姓的基本生計狀態,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生活底線,或者可以稱為“有尊嚴地活下去”的基本條件。具體包括:社會救濟、最低生活保障、基礎性社會保障、義務教育、基本公共衛生、基本住房保障等。

第二層次是指普通百姓的基本發展機會和發展能力,或者可以稱為“有能力和有機會活下去”的基本條件。具體包括:促進充分就業、基本職業培訓、消除歧視、公平合理的社會流動渠道、基本權益保護(如勞動權、財產權、社會事務參與權)等。

第三層次是指普通百姓基本生存線以上的社會福利,或者可以稱為“有質量地活下去”的基本條件。具體包括:較高層次的社會福利(如公立高等教育的免費教育)、住房公積金、公民權利的全麵保護等。

根據這樣三個具有遞進關係的改善民生問題的要求,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就必須包括以下六方麵:優先發展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高城鄉居民收入;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係,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建立基本醫療衛生製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社會管理,維護社會安定團結。

容易看出,這些方麵大有文章可做,甚至可以說永遠做不完。這也是民生問題年年提、年年解決不完的原因所在。

回顧過去,“軍事鬥爭,階級鬥爭,經濟建設,分別在新民主主義革命、建國之後和改革開放後各領風騷30年,民生問題已經逐漸成為了(今天)中國新的最大的政治。”[5]為什麼這樣說呢?歸根到底,這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訴求。因為就在我國經濟增長連年取得突破性進展的同時,“近年來,我國每年在基本民生(方麵)的公共投入占GDP的比重逼近世界倒數第一”,貧富差距在進一步加大。如果民生問題處理不好,社會可持續發展將變成一句空話,甚至會引發社會動亂。

所以,當看到普通百姓抱怨生活艱難,有病看不起、有學上不起、有房買不起,“血汗工廠”、“黑磚窯”、“剖腹自醫”[6]等事件屢屢見報時,就應當知道部分民眾的困苦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

第二節 化解民生問題有六大途徑

既然民生問題繞不過去,那麼我國目前應當采取什麼樣的措施來化解呢?專家認為,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六大途徑[7]:

政府要進一步向“民生政府”方向轉變

也就是說,政府的主要職能應當是管社會,而不是管經濟。

政府當然要管經濟,但這隻是從宏觀上通過方針政策去間接管理,不是直接插手企業,更不能成為企業的主體。政府主要是為弱勢群體設立的,隻有強化民生職能、轉變為民生政府,才是名副其實的人民政府。為此,政府要堅持民生優先,關注民生、保障民生、順乎民意。

最大限度地發揮社會組織作用

政府要轉變職能,說穿了就是要把社會還給社會,最大限度地發揮社會組織(民間組織)的作用。

為此,公共財政的主要職能應當是提供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而這些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應當是政府財政花錢向社會組織去購買。

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社會組織最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間,最了解民間疾苦冷暖。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一方麵可以更好地為民生服務,完全能做到無微不至;另一方麵,又能實現寓監管於服務之中、在服務中體現監管。這樣一來,政府職責也就非常明確了。

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的關係

具體地說,就是要大幅度增加對社會事業的投入。隻有當社會事業投入超過對工農業投入時,我國的社會建設才會變成一項中心任務。

從改革開放30多年來的發展曆程看,過去我國的民生改善主要是伴隨著從“以階級鬥爭為綱”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轉化而來;可是當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就必然會注重解決民生問題、加大對社會事業的投入。從某種意義上說,加大對社會事業投入就是加大民生投入。

加強企業和企業家的社會責任感

企業和企業家的社會責任感有許多,吸納勞動力、向政府納稅等等都是,但僅僅有這些還不夠;因為說到底,這些都是企業應盡的法律責任。你不用工人行嗎?不納稅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