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法 國際保理(1 / 1)

本書前麵提到的供應鏈融資,主要是從國內貿易角度而言。現在,中小企業已經更多地參與到對外貿易中去,甚至主要從事對外貿易,所以如何從國際貿易中去進行融資,就變得非常現實。國際保理就是國際貿易融資中最常用的方法。

所謂國際保理,又稱承購應收賬款,是指通過某種契約關係,企業作為供貨方把自己與購貨方之間業務往來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銀行或財務公司);然後由保理商至少提供一項以下的服務:信用風險控製與壞賬擔保;貿易融資;應收賬款催收或銷售分戶賬管理。

容易看出,這樣一來,企業在銷售貨物時,能夠立刻得到供貨方保理商和購貨方保理商共同提供的金融服務,包括商業資信調查、應收賬款催收與管理、信用風險控製、貿易融資等。原本可能是“兩眼一抹黑”的對外貿易,頓時也會覺得心中豁然開朗起來。

由於每個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商業交易習慣不同,所以國際保理的做法在不同國家也會有所不同。根據國際保理業務的性質、服務內容、付款條件、融資狀況等差異,國際保理可以分為以下四類:一是根據保理商對出口商是否提供預付融資,分為融資保理(預支保理)和到期保理;二是根據保理商公開與否(即銷售貨款是否直接付給保理商),分為公開型保理和隱蔽型保理;三是根據保理商是否保留追索權,分為無追索權保理和有追索權保理;四是根據是否涉及進出口兩地的保理商,分為單保理和雙保理,以雙保理方式為常見。

那麼,中小企業怎樣來進行國際保理呢?簡單地說就是,在企業采用商業信用方式出售商品,在貨物裝船後,就把發票、彙票、提單等相關資料賣斷給經營保理業務的財務公司或銀行,收回全部或部分貨款。然後,財務公司或銀行再憑這些相關資料,向購貨方催討貨款;如果對方不肯付款,這時候也不能反過來再糾纏你了。

從中容易看出,國際保理的功能有點像應收賬款質押貸款,但又不完全一樣。因為國際保理商如果收不到貨款,是不會再來找企業麻煩的。並且除了這種融資功能外,保理商還能向企業提供調查進口商資信、信用額度擔保、資金融通、代辦托收及賬務管理等一係列服務。當然,其核心功能還是通過購買債權的方式提供融資服務,並且把信貸風險和彙率風險全都轉移到自己頭上。

需要指出的是,國際保理的作用不是單方麵有助於出口商的,同樣也會有助於進口商。對出口商而言,除了保理商可以代替出口商對進口商資信狀況進行調查和監督、克服信息障礙,更能通過在貨物裝運完畢後向保理商轉讓發票等單據即可獲得80%以上的融資,這就大大提高了收彙速度、加快了資金融通。與此同時,又由於保理業務是建立在賒銷交易、延期付款基礎之上的,所以實際上也能起到為進口商提供信用放款的作用。隻要進口商是通過商業信用來進行商品采購的,都可以通過保理商進行支付結算,而不再需要向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更不需要支付開證押金。這樣,也就大大減輕了資金積壓,變相降低了進口成本。

更可愛的是,如果你和進口商之間交易頻繁,還可以在交易合同中規定定期寄單,這樣就大大節省了催證、開證、審證、改證等時間,既簡化了進口手續,又促進了資金周轉,還優化了國際物流過程。

具體到中小企業來說,由於國際保理的主要依據是企業的產品在市場上的被接受程度和盈利狀況,所以,隻要企業具有相對穩定的產品銷售和客戶關係,就可以通過國際保理首先獲取合同金額80%的貨款。

從曆史上看,國際保理是20世紀60年代發展起來的一種國際貿易結算方式;在我國,最早是1992年在中國銀行率先推出的。在國際保理方式下,對方根本不用看你的資產負債表,或者有沒有擔保或抵押,這就最符合那些規模小、沒有擔保和抵押、無法從正常渠道獲取銀行貸款來解決流動資金的中小企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