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8章 鄧歡夏的難言之隱(二)(2 / 2)

她迷茫了這麼久,不想再回歸到迷茫的生活中。

這個問題沈欣很直白的回答她:“是的,如果你還要延續這種行為,就隻能辭職了。”

其實楊曦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老板對員工,隻認你的工作水平。

公司畢竟不是福利院,越大的公司,對製度的執行要求越嚴苛。

“要不你再幫我跟馬克說說,我保證這種準點上下班,絕不遲到早退!”鄧歡夏再一次懇求道。

沈欣笑了下:“鄧總監,遲到早退是公司員工最基本的行為準則,你忘記了?怎麼能拿這個當條件來跟老板談呢!”

鄧歡夏發急了,口不擇言道:“要不,我主動降薪,就當一個普通的員工總行了吧,隻要還讓我留在RA!”

沈欣搖了搖頭:“適才適崗,如果公司的每位員工出於推卸責任的原因,都退而求其次的話,我們RA豈不是成了養老院了?”

鄧歡夏也覺得自己言語失當,隻好苦著臉沉默了。

其實,沈欣內心裏對於鄧歡夏還是有些於心不忍的,隻是她的立場實在不能變,更不能軟,可是同為女人,沈欣還是給鄧歡夏支了一個招:“鄧總監,要不然你去找馬克談談?”

“可,可以嗎?”鄧歡夏的眼神中閃過一絲希望。

這一點沈欣無法直麵回答,甚至覺得幾率非常小,完全可以用渺茫來形容,可是對於鄧歡夏而言,哪怕是讓她死心,都比讓她帶著絕望離開的要好。

簡言之,就是死也要讓她死的明白,總比帶著遺憾離開的好。

做什麼事都要付出代價的,她想要回兒子,總要做出犧牲的。生活裏沒有這麼多兩全其美的事。

更何況,當初招聘鄧歡夏進來的時候,已經是降低了標準的,在原有標準之上再降低標準,似乎有點難了。

果不其然,與馬克談過之後,鄧歡夏還是沒能留下。

不過馬克還是以私人名義給了鄧歡夏一筆慰問金,還承諾說,如果鄧歡夏處理好家中的事之後,行政總監的職位還在空缺的話,鄧歡夏依舊還可以回來應聘。

雖然是個空頭支票,卻還是將鄧歡夏感動的鼻涕一把眼淚一把。

隻有沈欣知道,無故辭退員工的確是要賠償一筆費用的,隻是這筆費用以慰問金的形式下發了,隻是換一種說法,就起到了完全不同的效果。

當然馬克所謂的私人名義不可能是私人,也是戎斌從人事成本中劃出了一丟丟而已。

所以同為行政總監,楊曦是帶著憤怒離開,鄧歡夏就感恩戴德!這就是處理得當的效果。

鄧歡夏走了之後,隻好由沈欣兼任行政總監。

這個決定在RA是有慣例的,行政總監空缺,最有能力接手的隻有人事總監,畢竟兩者之間有承接聯係,在許多工作內容上相似度也比較大,所以接任起來也不會有太多的空白點。

鄧歡夏走的悄無聲息,陳超還是通過公司群發郵件才得知的,郵件上寫道,鄧歡夏由於個人家庭原因,提出辭職,公司準予其請求,並命沈欣兼任行政總監一職。

其他人都隨便看一眼過去了,隻有陳超,覺得這其中必有貓膩。

可是貓膩也罷,公司郵件代表的是老板的決定,事不關己,隻有高高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