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

女孩是什麼?女孩可能在香港紅星黎明來京的演唱會上,衝著黎明哇哇大哭,傾訴那其實自己也不明白的感情。女孩可能終於見到了自己的偶像歌星,但是那歌星帶著太太呢,女孩說:早知道你帶著太太,我還不如去自殺呢。女孩可能不接受男孩紅著臉送來的紅玫瑰——如果覺得這個男孩不如自己成熟的話。女孩不想遷就別人,也不想遷就自己。女孩可以門門功課都考全班最好,雖然她天天比男孩付出更多的苦功。女孩可能比男孩多一些韌勁,還多一些什麼,譬如多一隻鎖上的抽屜,裏邊放著用小字寫得密密麻麻的日記。還可能多幾件媽媽買的衣服,不過她不一定喜歡。她喜歡自己看上的衣服,價錢不貴,但是灑脫清純與眾不同。如果第二天發現同班的女孩疋好也穿上了一件同樣的衣服,那麼,這件已經不是與眾不同的衣服,在她看來已是俗物。

天,當個女孩多好!即便沒有牛仔裙,沒有錄音帶,沒有自己的青春偶像,就像我初中時那樣,我照樣快活得常常張開雙臂原地旋轉,旋出了轉出了宣泄出了我那份用不完的快活。初中一年級,媽媽用手工給我縫製了一條下擺寬大的花格裙,我穿了在學校樓道裏原地旋轉起來,看那轉得越來越大的裙擺,咯咯咯地笑。小學六年級的時候,媽媽也給我縫製過一條花格裙,我至今還記得我第一天穿著它上學時那份洋洋得意,雖然實際上那條裙大得要命,大到我結婚時還穿著它。這兩條裙,我穿著上高中、上大學,到北京工作,直到生了兒子,才忍痛把裙子變成了尿墊子。

爸爸媽媽從來不給我零花錢,我也從來沒想到過要零花錢,倒也從來不覺得缺少什麼,從來快快活活。不上學的時候,喜歡到中學對麵的一個小書亭看書。在我,這是一個偌大的斑斕的世界了。衣袋裏既然沒有一分錢,倒也沒有想過看書是要付錢的。我總是拿起一本書站著看,一看就是半天。書亭裏隻能放下一隻椅子,隻有一個賣書的老伯伯。老伯伯有時要離開書亭去上廁所,叫我進書亭坐在那把獨一無二至高無上的椅子上,這是我最快活最偉大的時光了。

大概,我的潛意識裏很清楚那不是自己的書,所以看書的時候非常小心,看過的書簡直如同從未給人打開過的新書。至今我的書,大都如同從未翻閱過一般嶄新。至今我坐在公共汽車上,如何顛簸擁擠,也要右手扶把杆左手捧著書讀。實在太擠,把手從人縫中穿插過去,湊到車窗前,湊著窗前的亮光。偶爾看到一車廂的人被夏天的毒日頭曬得都像開始融化的奶油蛋糕似的綿軟,而我身子挺直著腦子更挺直著正猛勁兒在吸進書中那一行行文字,我覺得真像吮吸可口可樂那般提神呢。真棒!

我想,每個女孩都有一點自己也說不淸楚的愛好或不愛好。我從小不愛用雨具。在我的記憶裏,爸爸隻對我發過一次火,那是我雨天也不穿雨鞋,寧可兩隻布鞋全濕透。那時上海老下雨,我偏喜歡冒雨行。當然,我還是乖乖地聽了爸爸媽媽的話,雨天穿雨鞋打雨傘了。不過一到了北京工作,遠離了爸媽的視線,我就盡情地作雨遊了。幾次瓢潑大雨,積水沒膝的路上,行人全躲將起來,隻我一人在雨水茫茫中獨行。看看前後,真是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呢。到80年代看了部美國電影《雨中曲》,喜歡得不行。為什麼喜歡雨?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不必知道,喜歡了,就是喜歡麼。

當個女孩多好,有一些說不出原因的喜好,有一些更說不出原因的任性,還有一些也說不出原因的探索。似懂非懂,半懂不懂,隔著晨霧看世界,世界更美。大約十多歲的時候,看一本連環畫,上邊講到一個十六歲的俄羅斯女孩。我怎麼也不明白,十六歲了怎麼還能算女孩?十六歲,那麼大呀!

終於有一年,我也十六歲,好像,自己也還是女孩。然後二十六歲了,三十六歲了,超過四十六歲了。這天與丈夫一起去北京大學圖書館查資料。我背著可憐的帆布書包,丈夫挺著偉大而莊嚴的肚子。丈夫通行無阻地從學生閱覽室走進教師閱覽室。而我在學生閱覽室就被喝住了:“學生!把書包放下!”我乖乖地把書包放到學生存包的架上。老師把我當成了女學生?當個長不大的學生多好,當個長不大的女孩多好。

婦女,都曾經是女孩。

女孩,可不可以一直不長大,一直是女孩?

不知道長大了會怎樣

初春,蒙蒙的雨,泥濘的地,乍暖還寒的天氣,灰蒙蒙中萌動著新綠。如果說二十來歲是人生的春天,那麼十幾歲的中學生,便如那未必絢爛、未必盎然的初春:一陣迷霧,一陣春風;忽而灰冷,忽而明媚。灰冷如那綿綿汩汩的春雨,明媚如那化盡冬雪的豔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