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四十九節 怎麼共建“信用長三角”?(1 / 1)

(1)營造趨同製度環境。以信用製度建設為核心,充分發揮政府部門在信用體係建設中的引領作用,在信用信息征集、加工、管理、披露,信用產品生產、使用,信用服務規範,信用技術標準,以及信用激勵和懲戒等方麵,製定內容趨同的地方性法規、標準和政策。

(2)共建“信用長三角”信息平台。按照服務全省、接軌長三角、麵向全國的要求,在規劃建設我省“一網三庫”的基礎上,共同建設“信用長三角”公共平台,穩步推進跨地區公共信用信息交換,探索重點行業跨地區聯動監管,提高“長三角”區域信用發展水平。

(3)共同培育信用服務市場。積極開展信用建設領域交流與合作,共同培育一批具有公信力的信用服務機構,逐步實現征信機構信息互通、產品互認,促進“長三角”地區信用服務市場共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