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啊。”
野櫻一拳砸在老狗身上,毫不留情,發泄著極為濃鬱的憤怒。
“哼,如果不是他的肉,我早就死了吧。每人給他收屍,我還以為這裏也隻有屍體,還想碰運氣,結果,唔……”老狗,吐出了口黑血“運氣不好啊,想不到還有人活著。”
他這點倒是沒有說謊,他確確實實的把人類瘋子給吃了。在變成這副鬼樣子之後,他瘋了似的把那人類的屍體給吃了,時間秘法使他體內的食物與本身流逝了絕大部分能量,於是,他從人類的左肩臂開始咬起,然後一口一口的將人類吃了下去。
“他害死了我王,將他生撕活吞猶不解我恨。”他沒有說謊,正值青年在自己人生最為輝煌的時刻,卻被一個異族瘋子拉下王座,變成一個混吃等死的老頭,他無法接受,瘋子把……身為王的他害死了。
現在的他隻是一個老人,一個無能為力的老人,或許曾經的他充斥著傳奇的色彩,就連虎王都對他禮上又加,但他老了,他……不再傳奇,……他,敗了。
“我們隻是想活下去,這裏已經夠偏僻了,夠窮,夠沒資源了,為什麼,為什麼還不放過我們,為什麼要追殺我們,為什麼,要害死他。”野櫻哭泣著,抓著老狼曾經驕傲的脖子上的毛發無力地問道。
不斷有毛發脫離曾經的王者。但王卻並不動怒,他早過了隨意揮霍青春的能力,失卻了力量,連野櫻的一擊都承受不了的老家夥,早在回到家鄉前,他就失去了憤怒的能力,他把所有的怒火全部落在那個是他不再年輕的戰場上了。
“不為什麼,你們是侵略者,那麼,你們就得死。這是大自然的法則,每一種肉食生物,都會依照自己的能力,圈定自己的領地。我雖然不知道你們為什麼來這裏,但是啊,你們來到了我的領地,來到了我驕傲的家,哪怕你們什麼做,但你們來了,你們就是我的敵人。”老人目光堅毅。
他忽然發現,他所堅持的,從來不是什麼複興犬族,守護女兒。他所堅持的隻是當年那個弱小的自己,在被同族的孩子所欺負時發下的願望——變強,變得更強,強大到任何人都不呢能忽視自己的地步。
依稀間,他仿佛看到了一個怪物的身影,那個救了自己的怪物,總是笑眯眯的,保護自己,很強很強的怪物。
可是啊,他偏偏喜歡上了怪物,喜歡上了保護自己的怪物。很可笑啊,明明,是個怪物,明明是頭狼,卻硬要自己喜歡她,明明啊,明明都喜歡上了啊,結果,後來卻再也沒有遇到了。
依稀間,恍若回到從前,自己沒有父親,於是遭到別人的恥笑,明明父親是個勇敢的戰士,媽媽說,如果愛啊,那個家夥不那麼勇敢就好了,真是的,明明就是因為那家夥勇敢,才和他走到一起的不是嗎?
好想啊,好像回到曾經,那時候,自己還不是王,她還不是皇,那個有些懦弱的自己,告白了的話,或許,什麼都不一樣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