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批人,是按照部隊的建製來構建的。
部隊編製實行三三製或四四製,是有一定依據的。一般來說,一支部隊受領任務後,應能在一個主要方向和一個次要方向上展開,並保留一個預備隊。這是實行三三製的依據。如果同時還能在主要方向(或主、次兩個方向)進行加強,則是實行四四製的依據,即第四個下屬部/分隊主要用於加強其它部/分隊。
所謂三三製或四四製,是指主戰編製而言,並非是說該部隊隻有三或四個下屬單位。如一個步兵團下轄三個步兵營,但該團實際所轄的營或營級分隊遠不止這些,此外還有其它一些專業保障單位,此時仍稱這個團為“三三製”的團。
中華民國時期,改革軍隊組織編製,陸軍實行軍、師、旅、團、營、連、排、班的序列編製和“三三製”的編製原則。人民解放軍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部隊分散於各革命根據地,組織規模不同,編製裝備不一,一般按軍團、軍、師、團、營、連、排、班的序列和“三三製”的原則編製。
解放戰爭時期,人民解放軍規模不斷擴大,武器裝備明顯改善。
1948年11月,全軍實行統一的編製,縱隊改稱軍,軍之上設兵團,其下統一按師、團、營、連、排、班序列和“三三製”原則編製。
華夏國建立後,人民解放軍進入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的新階段。在部隊編製上,按集中統一與因地製宜相結合的原則,分別確定陸軍、海軍、空軍以及第二炮兵的編製序列和各級建製單位的名稱,幾經改革,形成了利於作戰、便於管理的比較科學的合成軍隊的編製。世界其他國家軍隊的編製也都經曆大體相同的發展過程。冷兵器時代,軍隊編成主要有車兵、步兵和騎兵,編製與通常的作戰方式——密集方陣緊密相聯。
班,由若幹名士兵編成的軍隊最基層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排。設班長,由軍士擔任。一般在排的編成內遂行任務。班的編製人數,根據所擔負的任務、配備的武器裝備和便於管理、指揮的原則確定。
排,由若幹個班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連。為戰術小分隊。設排長,由軍官或士官充任。一般在連的編製內遂行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區分為步兵排(摩托化步兵排、裝甲步兵排、步兵戰鬥車排)、坦克排、炮兵排、工兵排、偵察排、雷達排、通信排、修理排、汽車排、勤務排等。
連,由若幹個排(或班)編成的軍隊一級組織。通常隸屬於營。為基本戰術分隊。一般在營的編成內遂行任務。直屬團以上單位的連稱獨立連,多擔負技術和勤務保障任務。依任務、裝備和編成可分為步兵連(裝甲步兵連、摩托化步兵連、機械化步兵連)、坦克連、炮兵連、導彈連、工兵連、通信連、防化連、偵察連、雷達連、電子對抗連、汽車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