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與時代:大鄭帝國(也稱牡丹王朝)
2、政體:君主專製
3、最高統治者:皇帝,(原則上由女子世襲)
4、周邊地理與形式:東臨大海,南靠崇山,西接沙漠,北為遊牧部落聯盟“烏虛”。
5、人口:2億,男女比例高達15/1.
6、婚姻製度:通行一妻一夫多滕侍製。少數實行“共妻”製。
(1)一妻一夫多滕侍製:
夫:夫妻地位平等,財產共有,子女可隨母姓也可隨父姓,習慣上隨母性。夫妻婚姻關係確立必須嚴格遵循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和親迎。依照“和離製度”,夫妻通過協議自願,可以離異解除婚姻關係。解除婚姻關係後,男女均可自由再婚。
滕禦與側夫:
滕禦與側夫在家庭的地位大致相當,地位低於夫,不能入仕,但可以代表“夫”出席正式的場合,夫亡可以以滕禦或側夫為續夫。
滕禦與側夫的區別在於:滕禦是夫妻成婚時,丈夫陪婚的的親兄弟或族兄弟,而側夫則不是。夫妻一旦“和離”,滕禦有權一並離異,側夫卻隻能被妻“休離”。妻有權“休離”滕禦和側夫,但應根據婚約給付一定的財產。
侍:側侍,地位低於滕禦和側夫。不能入仕,也不能代替“夫”出席正式場合。完全沒有人身自由和財產權利,屬於家庭財產的範疇,可以買賣與饋贈。另外,不允許以“侍”為繼夫。
此外,一般殷實之家,女子及笄後即有清俊侍兒數名於閨房侍寢,謂之“小侍”,女子婚後亦不廢止。正常情況下,小侍的年紀在十三至二十一歲之間。超過這個歲數的侍兒,主人如果喜歡,可以收房為側侍;如不收房則必須遣出內宅,或改派其他職司,或賣入倡館軍營為男倡。
(2)共妻製:男子可以贖買官妓為妻。由於官妓贖買價格高昂,一般會超過正常納征禮兩倍以上,允許多名男子(九人以下)共同贖買。官妓被贖買後,簽訂契約成為贖買者共同的妻子,謂之“共妻”,贖買者都是“共妻”的丈夫。丈夫們對“共妻”擁有相等的權利,子女隨夫姓。
共妻製做為一種婚姻製度,隻在庶民或奴隸中通行。貴族和官宦嚴禁締結“共妻製”婚姻。
7 位爵製度:
(1)
皇女封公主(如“陽舞公主”),其夫封君(如“陽舞君”),其滕侍為側君,側君一般無封號,以姓呼之(如“李側君”)
皇子封親王(如“英王”),其妻封王妃(如“英王妃”)。親王婚製,例無滕侍。
公主或親王之女封郡主(如“昌樂郡主”),其夫封郡君(如“昌樂郡君”)。
公主或親王之子封郡王(如“南平王”),其妻封郡王妃(如“南平王妃”)。郡王婚製,例無滕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