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1 / 3)

時間很緊,一刻都不能耽誤,我爸他們每天忙個不停,我倒是閑人一個,無聊得很,我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去舊房子那裏吃飯,由於新房子還在施工階段,況且又沒有做飯的地方,所以我媽是在原來的廚房做飯,也就是去年寒假住的地方,這兩個地方差不多有一千米,每天我就是往來於它們之間,在舊房子處吃飯,在新房子裏睡覺,午飯倒沒什麼,關鍵是晚飯,每天我是在工人們吃完後才去,等到我吃完的時候天已經黑了,我爸他們需要收拾碗筷,此時需要我一個人打著手電筒來到新房子睡覺,其實我很想留下來等會兒,和爸媽一起走夜路,不過一個十八歲男子漢的自尊心又讓我拉不下臉,所以我隻好自己走,通常晚上路上沒什麼人,不過偶爾碰到一個就會很嚇人,我記得一次走到橋邊時,手電光照出橋的對麵有一個躺著的人影,一動不動,如果經常碰到自然沒什麼好怕的,問題是我走了那麼多個晚上以前從沒遇到過,我的第一反應是頭皮一麻。

你要明白當時是在漆黑的晚上,唯一的亮光就是手電光,誰都知道手電光是發散的,越遠越模糊,那個影子就這樣躺在離我十米遠的地方,隻能看到一個輪廓,很像人,不過糟糕的是,河對岸有不少墳,鄉下跟城市不一樣,長輩死後,想葬在哪兒就葬在哪兒,當然一般選在自家的某塊田裏,不巧的是,我每晚必經的那條路兩邊聚集著好幾座墳,白天見到沒什麼感覺,頂多覺得在空曠的田野裏顯得比較引人注目,可現在是晚上,雖然不能和午夜十二點相提並論,但是真的很黑,隻能看見手電光照到的地方,在這樣詭異的地方,兩邊是墳,前麵又莫明其妙得出現了個黑影,怎麼可能不讓我想起《盜墓筆記》中的情節,墳墓中的主人可能會有身份差別,但是在嚇人這方麵,墳墓並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大家都能輕而易舉地與各種鬼怪聯係在一起,這是墳墓應得的權益。

不過身處險境的我不打退堂鼓是不可能的,因為我的膽子本來就沒那麼大,我想過是在這裏等行人來,還是幹脆退回去再與爸媽同行,不過思前想後,我還是決定繼續前進,因為我看後麵一片漆黑,似乎並沒有行人的蹤跡,退回去,總不能告訴他們見鬼了吧,最重要的是,身為讀書十二年的新世紀學生,我相信科學,絕不迷信妖魔鬼怪之說,盡管仍然有許多人類未解之謎等著我們這一代去查出真相,但是我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擋道,所以我就將手電對準黑影,走了過去,說是“走”,其實是“挪”,因為誰也不能保證那個東西不會突然蹦起來,嚇我一跳,我不是茅山道士,更不是燕赤霞,我隻是害怕晚間獨自行走的膽小鬼,離那個家夥越近,我的心也慢慢放了下來。

我看到了人穿的褲子,還有衣服,走到他麵前的時候,我看到了一張長滿折皺的臉,這是我沒見過的老人,他靠在橋頭上,彎著腰,好像在睡覺,反正是一點都沒動,當時我並沒想到另外一種可能,他已經成了一副軀殼,所以我還有膽量在想他怎麼會誰在這兒,夏天確實可以在這裏乘涼,就是蚊子多了一些,要麼他是拾荒者,要麼就是被兒媳婦趕了出來,我之所以覺得是兒媳婦而不是他自己的媳婦,是因為兒媳婦的概率比較高,農村家庭不是婆媳不合就是公媳不合,反正就是不合,而且我們這裏還有實例可以證明。

現年三十幾歲的狗子(化名)娶了離過婚並有一個兒子的瓜子為妻,狗子常年在外打工給瓜子花,不過瓜子一直都不願意為狗子生孩子,至於是為什麼,不得而知,狗子的老子七十多,經常在田裏幹活,當然不是他自家的田,而是別人家的田,一次他從別人的玉米地裏摘了一些玉米放進自己的口袋,不幸被人當場抓住,主人本想煽他幾巴掌,最終因為尊老的想法下不去手放過了他,如果他在家裏有東西吃,他不會吃飽了撐著偷玉米玩,沒錯,當家的兒媳婦每天隻給一碗粥喝,也許你會覺得我是在誇大劇情,但事實就是如此,狗子家對麵的王大娘是狗子他爸的表妹,她曾出麵教育狗子媳婦把狗子他爸當塊寶,狗子媳婦嘴上答應,心裏卻十分抱怨,於是一個月後,狗子他爸離家出走,並帶有家裏剛買的三輪車一輛,失蹤三天後,除了狗子媳婦以外的村裏人急了,發動經常外出的人找一找,我爸也是其中之一,經過大家不懈的努力,有人在高速公路邊發現了狗子爹,據目擊者描述,當時狗子爹還像往常一樣瘦,但是三輪車上放滿了他一路撿的瓷磚和樹枝,至於有什麼用,隻有狗子爹自己清楚,狗子爹告訴目擊者,他每天以乞討為生,走累了就睡在三輪車上,並且發誓死活不回去,狗子爹的事驚動了在外打工的狗子,狗子在路人幫助下帶回了他爹,並承諾會給他吃的,事情到此告一段落,不過旁人對回來後的狗子爹並不看好,因為狗子會照顧他,但是狗子不會時刻陪在他身邊,所以狗子媳婦下手的機會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