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想保有其在中國占領的旅大地區,以及日本在中國占有企業。結果,葛文軒以主權不能討論為由,收回旅大地區,以複****要建立社會主義國家,要接收所有的企業,又以戰爭賠償為名,收下了全部企業。不過答應,隻是接收企業全部股份,逐步接管企業管理權,繼續使用原有日本人員,有關合同可以繼續延續。企業將先應用中國法律,最後逐步收歸中國所有。日本人以複****沒有國籍法為由,要求複****方麵給予在中國的日本人以中國公民權,葛文軒則表麵上同意,但又以需要以相應的法律基礎為由,編定了一個國籍法等理由來搪塞著日本人,最終雙方的談判結果自然是以葛文軒的勝利而結束了。而葛文軒以嚴格的條件來甄別著所有在華的日本人,他答應接收日本人需要具備以下條件,注意這裏是說必須具備以下條件,而不是其中一條,而且為了不給日本人留下餘地,葛文軒還在談判文件中特別記錄了一條那就是凡是有一條不符合著,我方都不會予以接收。
而條件也是比較苛刻,其內容如下:第一:必須是在中國生活超過十年或者十年以上者,我方才予以接收。對於這條要是按照葛文軒的意思,最少要生活十五年的日本人才能被中方接收,但是經過雙方的激烈談判,最終葛文軒同意將十五年減少為十年。第二條,原文本來是無犯罪記錄,無迫害,欺辱中國人者方可被我方接收。當時石原一看見這條就蒙了,對於自己這個國家的人民習性,他石原很是了解啊,所以在與葛文軒談判後,這條也最終改成了無戰爭罪行。第三:具備一定的中文水平。對於這點雙方都無任何的疑義,另外葛文軒還很仁慈的加了一條附注,那就是對於中國急需各種人才,我方願意適當的放寬條件予以接納。而最終的結果是,在日本軍隊撤出大陸後,複****方麵接收了四十萬日本人加入中國國籍,可以說這下基本上讓日本留在大陸工作的技術人員,以及一些優秀的人才全給留了下來。對於日本人較集中的旅大,則以特設市的方式加以處理。反正在對日本人的態度人,複****沒有太絕情。戰俘,日本人無條件放人,複****則為自願退還。
對日貿易則在葛文軒的主張下,以實物交換的方式進行。這樣對相互間和雙方是都有好處的,可謂各取所需。複****得到了急需的物資,一些東北缺少的原料,以及機械設備的零件等,以及日本的優秀技術人員。日本則結束了在中國戰場上的消耗,全力對付美國,同時又保證了從中國獲得戰略物資。負責對日問題處理的葛文軒,存心想讓日本與美國人打,默許了向日本出售戰略物資的行動。雖說沒準備好,但是葛文軒一點也不急,相反在日軍到達之後,馬上研究談判的事,好象比日本人更急。
而接下來由於無心在繼續進行談判了,所以此時葛文軒所提出的條件非常高,然而令人感到意外的事,日本人除了在戰犯問題上,其它條件全部接受。日軍完全退出中國大陸,退邊中朝邊境。甚至在朝鮮半島的駐軍也要限製。日本要在短期內完成撤軍,交出,山西,河北,山東給複****。北京在談判簽字的七十二小時內,開始移交,三天內,日軍要退出北京。一旦簽字,十二小時內,複****開始接收日軍的陣地,二十四小時後,可以進入沈陽。沈陽則要在簽字後,四十八小時內開始移交。同時,以日本在華企業做為,日本的戰爭賠款的一部分。
在這看似有些滑稽的結局中,日本人最終選擇了體麵的撤出,而複****處於長期的自身戰略考慮,也同意了日本人的要求,雙方在經過三天的談判後,最終石原和葛文軒在彼此的停戰協定上寫下了自己的大名,自此從一九二八年到一九四四年曆時十四年的對日戰爭終於以日本人的失敗,中國人民的勝利而告終,而從此以後這個世界就安寧了嗎?中國從此將再也不會有戰爭了嗎?對於未來,恐怕誰也沒有發言權,但是現在所取得的勝利則是確信無疑的,國家和民族的車輪將駛向那裏呢?敬請期待下部:鳳凰霸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