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龍算了下,七個人,應該沒什麼大問題,對方這個時候偷襲,不可能傾巢而出吧,了不起把手裏這六千奴隸兵全捐了,反正這玩意除了金幣沒其他成本。
“應該夠了。他們還有多久能到?”從龍龍現在的位置到巴爾城不過是六七分鍾了,這還是照顧到另外三個領主的速度,雖然都是帶單兵,但他們沒坐騎啊。
“我問問。”
正在巫妖詢問的時候,老白的信息先到了。
“大頭領,發現了,你看看地圖能不能看到。”
龍龍把地圖調整成斜麵半透明顯示,這樣能直接看到地圖和場景。此時地圖上已經出現了幾個堆積在一起的紅點,由於距離太近,不太好分辨。
“看到標記了,他們有幾個人?”
“六個,有三個精靈,兩個騎士和一個劍仙。”
劍仙啊,真是個讓人頭大的家夥。突然想起老白是根本沒接任務就出去的。
“老白,你能不能想辦法把劍仙引開?”
“額,如果你們動作快點,根本不用我引了,他剛才已經對城市守兵用了一次。”
“那個城市還能堅持多久?”
“額,就我剛才觀察,城市裏似乎有一個指揮官,但肯定不是領主,對方也隻有兩部投石機,支撐十分鍾應該沒任何問題。”
“那好,你繼續監視,不要讓標記消失,也不要讓他們看到你。”
這就是主場優勢,一旦有偵察兵發現敵人,就會被紅色信號標記,而對方卻看不到這邊。
跟老白說了幾句,又對巫妖道:“巫妖,讓他們改變集合點,你那地圖出來,我指給你看。”
幾個人還在行進中,這種情況下也根本不太可能用鼠標點到正確的位置。
“讓他們到這個點集合。”手一轉,又點到城市前麵,“敵人在這裏,三個精靈,兩個騎士,一個劍仙。”
“這個通道集合不好偷襲吧。”
“可以的。”龍龍把手一張,地圖也隨之放大,這算是一種古老的觸摸屏操作,放大圖片,“你看,城市側麵已經貼到木材場,我們可以借用它遮擋一下身形,這裏可是有幾個不死族哦,這個距離絕對能允許骷髏中隊成型,我這裏還有6300個生命加三的奴隸兵,拆掉這幾個毫無問題。”
“靠!大兄弟,你夠陰險啊!”巫妖一看,果然,從放大圖上看,這個木材場後麵絕對可以放出骷髏中隊來。
不死族本身就是偏防禦的種族,不論戰法,升級時的係統分配都會加防禦(戰士為固定加防,交替加防禦、攻擊;法師為固定加知識,交替加防禦、咒力;自由係固定加防禦、知識),由於骷髏兵的臨時中隊規則,很多人又喜歡升級防禦天賦中的活力無限。再加上網絡遊戲中擁有抗魔抗遠程較高傷害的近身骷髏,其受歡迎度遠高於那攻擊半死不活的遠程骷髏,爆發出的力量決不可小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