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
鞭炮聲聲,西洋音樂也已響起。我的朋友王石頭卻還沒有買禮服,他是一個健忘的人,總是忘東忘西的。但卻對女生的承諾記得清清楚楚,也就是因為這點,他受到了許多女生的青睞。
我眼前這個人,就是王石頭。在許多女生看來,他是英俊帥氣的化身,除了名字俗氣以外,外貌氣質都很優雅。並且他對其他人都十分溫柔。所以,許多女生都愛上了她。
王美麗是個好姑娘,但比她好的不計其數。但王石頭說,之所以選她做未婚妻是因為她也姓王,將來不會為孩子的姓氏所苦惱。這個理由是極草率的。其實真正的原因是:王美麗身家有十幾個億,所以王石頭才看上她的。
王石頭還有一個缺點就是:懶惰,看現在婚禮已經開始了,他卻還沒有起床。我也就是因為這點才被眾親屬派來查看的,卻不想,他才剛剛睡醒。我倚在牆壁上靜靜地看著他穿衣,穿褲,穿襪,穿鞋。然後對我說了聲走!我們便火速下了樓。但王石頭打到車後卻去了五金店。
我頓時吃了一驚,怒火朝天地尋問他道:
“你在幹什麼,怎麼去五金店!你瘋了?你要記住,今天你可是主角!”
王石頭微微笑了一笑,說道:
“不急,不是還要有四十分鍾嘛。先去一趟五金店,我給你個驚喜!”就這樣我們來到了全市最豪華的五金店。
當計程車抵達五金店時,他立刻買了把最昂貴的瑞士軍刀,是那種鑲著金邊,還全是銀做的那種。“你買這個幹什麼?你打算做什麼!”可我萬萬沒想到他把軍刀送給了我,對著我語重心長地說:“我知道今天是我的婚禮,但同時亦是你的生日。我不能為了婚禮而錯過自己好兄弟的生日啊!”我麵無表情,卻也收了他的禮物。說了一個字:“走!”
我們又坐上車去,這次終於去的是禮服店了。在車上,王石頭又說:“這婚禮我希望你能當伴郎!”
我頓了一頓,說道:“我……不當!”
“不行,你必須當!看在我們十年兄弟的份上,你就當這第一回吧!也是最後一回。”所以,我不得不當了這破伴郎。
禮服店終於到了,隻見王石頭推開大門,在到屬於他未婚妻的禮服店,正在向服務員詢問品牌和品質時。隻見一道白光,如同晴天霹靂一般,唰地一下刺進王石頭的後背。這才看清楚。原來那刀,就是鑲金邊,還全是銀做的那種最昂貴的瑞士軍刀。
五年前,我交到一名女朋友我這種人交到女朋友是奇事,因為我是那種身穿實驗袍硑究生物的宅男,還是個研究武器的暴力狂。像我這種人交到女朋友還真是少見。
但在一個周五的夜晚,我將硑究好的催眠槍樓抱在懷裏,正準備往家裏走。卻不想在路上遇到一個劫匪準備對一個女孩兒動手。我一時氣憤,衝過去就直接用催眠槍催眠了劫匪,後來在女孩兒的幫助下,將他送到了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