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未婚妻告我強奸(1 / 2)

“你好,我們是天海市公安局的,請問你是康偉先生嗎”.

正在出租屋煮方便麵的康偉聽到敲門聲,急忙起身打開房門,隻見門口此時正圍著四個身穿製服的警察,其中一個掏出證件給康偉看了一眼。

“警察同誌,是我,請問有什麼事嗎”。康偉不解的問道。

“那就好,麻煩你和我們走一趟吧,有人告你強奸”

康偉頓時愣住了,他是一個孤兒從小就在孤兒院長大,在這個世界上無親無故,18歲以後,他離開孤兒院,獨自一人闖蕩江湖。

三年前他因為喜歡上了現在的女友,故而便搬到了天海市蓮花小區25號樓,因為他的女友就在這棟樓上。

好在功夫不負有心人,兩個月前他貸款首付了一套房子,女神也如願以償的被他追到了手裏。

女方見他就一個人,也沒什麼顧慮,人又實在也勤勞,便同意了這門婚事,便在一個月前給他們舉辦了訂婚儀式。

一周前七夕節那天,他和女友方雨晴開了個酒店,如願以償的釋放了自己三十年的積壓。可是在最後關頭,女友讓他在房產證上把自己的名字也給加上。

康偉心想既然她都是自己的妻子了,那加上也無所謂,便說等交房以後,辦理房產證的時候就加。

可是方雨晴不願意,非要現在就加。

她還說你如果不嫁,那這婚她也就不接。

康偉沒有想到,就因為這麼簡單的一個事,女友竟然和她拿結婚賭氣,於是同樣憤怒的說了一聲“不接就不接”。

自此,兩人分開以後,已經有好幾天沒有聯係了。

作為一個老實巴交的人,有人竟然告他強奸,這不是天方夜譚是什麼,三十年了,禁果還是前幾天七夕節吃的。

“方雨晴,你認識嗎”?

“方雨晴?他是我女朋友啊”康偉大吃一驚,方雨晴告他強奸,這不是開玩笑是什麼,難道自己和女友做那事也是違法的。

“警察同誌,我想你們是誤會了,方雨晴是我女朋友,難道我們之間吃點禁果也是違法的嗎”。

“不好意思康先生,我們接到方雨晴女士的報案,說是你強奸了他,按程序麻煩你和我們去一趟,至於你所說的,我們會調查清楚的”。

康偉更加震驚了,方雨晴告自己強奸?這他媽開什麼國際玩笑。

“警察同誌,你們等一下,我給方雨晴打個電話可以嗎?我確認一下,你們也聽一下”。

“好吧,允許你打這個電話”。

幾個警察和康偉一起進了房間,康偉拿起電話撥通方雨晴。

“康偉,什麼事”方雨晴說道。

“雨晴,現在有幾個警察上門來找我,說我強奸你了,是你說的,是真的假的呀”。

“怎麼康偉,你不承認嗎?七夕那天你強奸我,我告你有錯嗎”。聽到方雨晴肯定的回答,康偉頓時傻了。

“雨晴,那怎麼能是強奸呢,你是我女朋友,那事都是你情我願的,你怎麼能說成是我強奸你呢”。

“好了康偉,我不想聽你解釋那麼多,接受懲罰吧”方雨晴說完,不給康偉解釋的機會,便掛斷了電話。

“康先生,走吧”。

“警察同誌,真的是誤會,你們在等等,我在給她打個電話確認確認”。

康偉手忙腳亂的再次撥通方雨晴的電話,然而方雨晴直接給掛斷了。

“走吧,是不是你情我願,回去我們會給你解釋的”。

警察說罷,便不再給康偉解釋的機會,便押著他向外走去。

此時樓底下圍觀了很多群眾,因為大家看到兩輛警車停在樓底,好奇的人們紛紛跑來吃瓜。

當康偉走下樓時,眾人紛紛議論開來。

“那不是那個貨車司機嗎”。

“是啊,他怎麼了”。

“不知道啊,會不會是開貨車撞死人了”。

“有可能喲,現在開貨車可危險了”。

“可憐的孩子,年紀輕輕的……”

“不過應該沒事,現在不都有保險嗎?”

“我看未必,有保險警察還要上門來抓他,我看他八成是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