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故意探出腦袋看看外麵的情況,發現不少的穿著剛才那種實驗室工作服的人持槍跟我們警隊的人在火拚,我立馬就意識到是怎麼回事了,看來警隊的人在另一邊找到了出路,已經進入到工廠內部了,看來我的機會也來了,我小心地彎著身子借助一些障礙物來到了那些罪犯的背後,隨即掄起一把衝鋒槍就往他們的背後射擊,由於突然的背後襲擊,他們的人被我擊倒了幾個,等到他們反應過來的時候,前麵的特警和武警已經撲出來把這些人製服了!
我們還在工廠的一處老總的辦公室中,把一個老頭揪了出來,然而在看到那老頭的模樣時,卻然讓我們感覺到咂舌,這家夥怎麼跟劉光啟一模一樣,那個時候我才意識到,或許這個人才是劉光啟!
而我們之前在船上抓捕的那個人多半是替身了,任務圓滿成功,之後我們在地下工廠的其他地方找到了唐麗琴,大夥兒也沒事,我們從那裏找到出路爬上來的時候,才發現武警們原來使用了地下通道,他們在附近的牆壁上用切割器打開了一條能進入地下工廠的通道,畢竟位置都確定了,隻要知道大概的方位切開一堵牆壁對武警們不是難事。
這一次得到他們的幫助我們才成功地抓捕了劉光啟,在把他的人送去公安局的時候,黃馨就已經調查出他的真正身份,原來此人還真是劉光啟,而之前我們遇到的那個,雖然DNA吻合,但隻是他的弟弟,那一切就解釋清楚了,怪不得DNA是吻合的,兄弟之間這就解釋清楚了,而且那個死掉的正是劉光啟的孿生兄弟,劉光名。
審訊室內,劉光啟卻一點也不願意承認自己做錯了什麼,我早就知道他會這樣,但那工廠內找出了無數的教導別人犯罪的公式和方法,另外是一些視頻和照片等等,甚至還有犯罪類型的書籍之類,更加重要的是,一些犯罪的手法跟之前我們遇到的一些罪犯使用的一模一樣,經過筆跡鑒定,跟劉光啟書寫的是一模一樣的。
這很明顯,之前一些罪犯都跟他有著密切的關係,這回劉光啟就算想抵賴也賴不掉了,然而他還是跟我們說:“我即便有教育他們犯罪的意思,可最終動手的還是他們呀,我這最多就是教唆殺人而已,跟謀殺是兩回事的。”
這家夥明顯是在棄卒保帥,我解釋道:“《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聽到我的說法,劉光啟也隻能低頭認罪……我看著他萎靡的樣子,內心感覺特別興奮,就這樣我們完成了最後的使命……
懲罪者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