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頻臨著家破人亡,一個絕望的人眼裏呢?
田副檢察長:我必須要提醒一下啊。
做為一名法律工作者,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靜,客觀……
韓明:我現在很冷靜。
那難道向剛才那樣,我們喝著茶水吹著空調,對著視頻一幀一幀的分析嫌疑人舉動,這叫冷靜嗎?
那你要求一個父親,一個丈夫,一個普通人在那一刻做什麼?
公眾代表甲:這個討論已經脫離了王永強殺人的事實。
韓明:事實是什麼?
事實是任憑一個殺了你家狗,還逼你喝尿,每天折磨你取樂,甚至反複強奸你妻子的人,有機會去車上拿刀?
甚至隻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性?
在王永強眼裏,劉文經是一個不可預測的野獸!
他阻止這個野獸去侵害他的家人,這有錯嗎?
(全場沉默)
對不起……
王檢察長:那你的結論是什麼呢?
防衛過當?
韓明:不是防衛過當。
做為本案的主辦檢察官。
我認為,王永強的行為符合大夏刑法第二十條,第一款,正當防衛。
我的結論是,無罪,不予起訴。
(全場交頭接耳)
田副檢察長:我找到了22個,與本案類似的判定。
無一例外,全部認定為,故意傷害或故意殺人。
王檢察長:目前這份涉嫌故意傷害致死的審查起訴報告,在法律層麵上,沒有任何問題。
推翻它,也就是推翻了之前無數類似的判例。
這對全大夏的司法係統影響有多大,你知道嗎?
韓明:我知道。
三年前,我就是遵循司法慣例,把一起介於見義勇為和故意傷害之間的案子,辦成了後者。
我不斷的說服我的當事人,要接受法律的判決。
我說服他接受這一切。
不要上訪,不要鬧事,要忍下來。
但就是這回遵循司法慣例的判決,讓他送了命。
他女兒是個未成年人,孩子就抱著她父親被貨車撞破的頭盔,泣不成聲。
孩子哭著問我說,我爸爸錯哪了?對他的判決公平嗎?
對於一個沒有母親,又剛剛失去父親的孩子,你就看著一雙哭紅的眼睛,你會怎麼說?
你能說什麼?
我覺得多說一個字,都是蒼白無力的。
我沒辦法拿著法條,逐字逐句給她分析。
我說服不了她,也說服不了我自己。
王永強的女兒,娟娟,也是個殘疾人。
你們看她給我寫的字條。
(韓明拿出一張寫著歪歪曲曲字的紙條)
我爸爸是個好人。
那你們告訴我,我該如何跟一個5歲的殘疾女孩解釋這一切?
我說,這是我們的司法慣例?
改變案件定性的阻力很大?
雖然我同情你爸爸,雖然我認為他沒有錯,但是我還是要把他判成殺人犯?
我這麼說嗎?
十幾年後,女兒會長大,會步入社會。
當她再看到這個紙條,她還認為她父親是個好人嗎?
五歲的娟娟,還有剛才我當事人的女兒,她們都是未成年人,都會長大,都會步入社會。
那我們有沒有想過,我們究竟要把怎樣的一個世界,交到她們手裏?!
王永強的老婆郝秀萍跳樓之後,有個人跟我說過這麼幾句話。
她說,一個母親,為什麼會扔下她獄中的丈夫,和五歲的殘疾女兒去跳樓,為什麼?
因為她絕望!
她對法律的絕望,對公平的絕望,對我們的絕望!
如果我們不能給她帶來希望,那我們有什麼資格,穿這身衣服呢?
你們有沒有想過,我們辦的不是案子,是一個人的人生!
公眾代表丙:韓檢察官,你在用個人的情感,挑戰法律的權威。
韓明:法律的權威來自哪裏呢?
難道不是老百姓最樸素的情感期待嗎?
最近,我家出了點事。
我兒子為了製止一起校園霸淩,把對方打傷了。
為了不留汙點,能讓他順利上大學,我是三番五次求對方高抬貴手,把這個案子給撤了。
以至於我媳婦氣不過,大打出手,把對方打傷了。
觸犯了律法,現在被拘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