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家咀的墳墓(1 / 2)

陸書記舉起酒杯,一雙發亮的眼睛盯著我,緩緩說到:“這位兄弟看著好生眼熟。”我還在想他這話裏的意思,玉華叔打斷道:“能碰到一起就是緣分,喝酒,幹。”說罷一口氣把滿滿一大杯白酒倒進肚裏,眾人齊舉杯痛飲。書記把手中的酒杯對向我,繼續說道:“以前我在越南打仗,曾經遭遇過一個越南特工,身材相貌和白兄弟差不多,雖是敵對雙方,卻與他惺惺相惜,可惜後來戰爭結束了,也就斷了音信。”我抿了一小口杯中酒,說到:“怪不得書記如此英氣逼人,原來是扛過槍打過仗的,在下佩服。”邵剛趁機說:“才喝這麼點啊?我跟你說這可不行,第一口酒一定要幹的,何況你和陸書記第一次見麵。”陸書記笑道:“我和白兄弟一見如故,相見恨晚,這杯自然是要幹的。”說罷一飲而盡。我禁不住邵剛再三攛掇,隻得分三大口飲下。在眾人叫好聲中,玉華叔又給我和書記各滿一杯,說道:“剛才不算,是我們大家一起幹的。現在這杯才輪到你們兩個單獨喝一個。”我無奈地直搖頭,陸書記卻豪爽地笑道:“好啊,我正想再敬白兄弟一杯,正好借花獻佛了。”

幾個回合下來,我早已是丟盔棄甲,狼狽不堪,玉華叔幾個也已經麵紅耳赤,隻有陸書記仍沉靜自若,頻頻舉杯,逐個敬酒。此地酒桌上的風俗,前兩口酒是大夥一齊喝,然後兩兩之間互敬,每次也是兩口。如果是喝白酒,一般是第一口半杯,第二口全幹,如果遇到特別酒量好的而且能鬧的,也有一口全幹的。如果是喝啤酒,一般就是一口全幹。到最後,大家再共同幹一個,這個叫做全家福。在此過程中,如果恰好酒逢知己,感覺意猶未盡,也有換酒的,比如本來喝啤酒,後來覺得不夠勁,不能表達賓主之間的情誼,就會換成白酒。或者本來喝白酒,後來覺得白酒喝得人實在挺不住了,而賓主之間還有話沒說完,不能倒下去,就會換成啤酒,為的是休息一下醒醒酒。我們因為還有公事在身,隻是隨便喝了幾個,便開始吃小姐端上來的新鮮兔肉。

一陣風卷殘雲,盤中兔肉已經所剩無幾。邵剛舔著嘴唇直讚美味。書記向店主人道:“國三,你的兔肉是今天剛買的吧?真是好味道。”國三答道:“今天早上剛從幾個外村人手裏收購的。”我說:“為什麼偏是外村人,你們村的就不獵兔子嗎?”國三說道:“這位兄弟有所不知,本村原也有幾個勞力,置了摩托買了槍,半夜結夥獵野兔,打到獵物就來我這裏賣。他們半夜出動,圍住一片地開著車來回趟,發現驚起的野兔就用車燈一照,兔子就隻順著車燈照的方向跑,一槍一個,半年下來幾乎把附近的野兔都打光了,隻有村口還沒動過。你看到村口那個大墳沒有?村裏人都說那地方邪,說有人半夜聽到哭聲,走近了卻找不到人,所以半夜沒人敢去。後來,有個小夥子說怕啥,我們個個身強力壯的,又有這麼多槍,別說沒鬼,就是有鬼也怕我們哩。就這樣,這夥人晚上喝了酒,就去那裏守著。前半夜還好,放了幾槍,打到幾隻野兔。後來有個叫德友的,看見一隻白色的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