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前言(1 / 3)

據香港文學研究專家黃維樑透露:香港藝術發展局曾懸賞三百萬元請港人編寫香港文學史,然而重賞之下沒有勇夫,至今連寫史的一點蹤影都沒有:“十年、二十年已過去了,香港人編寫的香港文學史,我們仍然癡癡地等……”之所以等不到,不妨回顧2002年香港藝術發展局文學藝術組組織本地學者編撰香港文學史時,“會議終於沒有好好地著手尋找‘誰來編文學史’,而演成‘大家怎麼看編文學史’了”形成這種局麵的原因,是難以選到最具資格的人“當上這部香港文學史的總編輯、總主筆”眾所周知,“香港文學界門派甚多,目前還未有幾多人能做到兼容並包及具備了文學曆史的縱觀水平……再說,要等一位能溝通各派作者文友,而個人文學思想又能兼收並蓄的編寫者,誰也不知道將會在什麼時候降臨大地、光臨香港。”

既然香港難覓“能溝通各派作者文友”的學者,既然他們把香港文學史的詮釋權拱手讓給別人,外地學者便“空降”香江文壇,當仁不讓地寫了起來,以至出版了數種頗受爭議的香港文學史。

在當下名目繁多、亂花迷徑又不被眾多香港作家、學者認同的香港文學史研究中,《香港當代新詩史》仍是十分寂寞的領域。2006、2008年,廣東和福建分別出版有《香港當代小說史》、《香港小說流派史》,但至今仍未有人為香港新詩寫史。筆者告別杏壇後,在賦閑中居然讓《台灣當代新詩史》“下蛋”,生“第二胎”《香港當代新詩史》,我為自己沒有辜負二十多次訪港取得的資料感到慶幸。

也許讀者會問:台灣詩壇與香港詩壇有明顯的文化差異,怎麼可以把“香港新詩史”看作是“台灣新詩史”的“直係親屬”呢?這是個複雜問題,在這裏我隻能籠統回答:台灣、香港本來就有被“割讓”的相似曆史遭遇在地理位置上,兩地均屬大陸的離島。在意識形態方麵,兩地均不存在什麼“社會主義主旋律”他們的新詩比起內地新詩來,有太多的同質性何況作為跨文化城市的香港,那裏有不同背景的文化經驗共存和交彙,比如在台灣詩壇頗為活躍的葉維廉、餘光中等人,便是香港詩壇的要角關於這一點,本書第二章第六節有較詳細的說明。

不是我故作謙虛,《香港當代新詩史》對我來說確是“揀”的,“揀”了個金元寶。畢竟寫完了《台灣當代新詩史》,寫《香港當代新詩史》就順理成章,下筆也順暢多了。說“揀”或說下筆“順暢”,決不是說香港新詩史容易寫或暗含渺視香港詩人的意思相反,香港新詩界有不少璀璨的名字,他們的光環逼使我總是睜大眼睛去審視他們。我既慶幸自己和這些相識或不相識的詩人心靈是如此貼近,但我又擔心自己的拙筆不能將他們的文學成就一一道出應說明的是,《香港當代新詩史》並不是《台灣當代新詩史》的附庸或驥尾,兩者有各自的獨立性,但台港新詩確有“親戚”關係,可參看本書第二章第一至四節。

作為生活在高度商業化社會的香港文化人,和台灣文化人一樣從來都寂寞,作家獲得的掌聲稀罕,詩人的讀者更少,希望我這本小書的出版,能給詩集問世後如泥牛入海無消息的香港詩人一絲安慰我這本書可以告訴他們:“別害怕詩集出版後杳如黃鶴,至少在黃鶴樓畔有古遠清這樣的有心人在仔細讀你的作品,有時還挑你的毛病”更希望那些至今仍抱“香港是文化沙漠”偏見的人,讀了拙著後能驚喜地發現,這裏還有一小批詩人在香港這個水泥島上種植新詩之樹,有的樹開的花還似紫荊那樣散發出醉人的芬芳。

筆者未做官,不應酬,不打牌,也未指導研究生,跟外界交往甚少,忽然有朋自遠方來,在一個夏日訪我:“你為什麼隻寫香港文體史,而不寫通史?”答日:“我最熟悉的門類是新詩和文學批評,不敢貿然跨入自己不熟悉的領域。”客又問:“你寫了四種台港文學分類史,有無‘難言之隱’或‘難以釋懷’的事情?”問得唐突,我一時沒有反應過來。後來仔細一想,如果說要有什麼難言之隱,是無論在台灣還是在香港,山頭“豔幟”高掛,不少圈內人互相瞧不起圈外的作品,以忽視別人的存在為榮。他們不讀別人的作品卻非常看重別人讀不讀自己的詩作及讀後又如何評價。如果你真的去評價,評了他不同山頭或不喜歡的詩人,他就有可能編織各種流言,說評者與被評者幕後一定有交易當這種流言一再向我襲來時,我也就見怪不怪。隻要他不像餘秋雨那樣因學術論爭將我告上法庭,也就不願讓這種塵封往事再揚起塵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