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飛本來隻是皮外傷,但華倫不放心她,非要讓她住醫院,她敵不過華倫的關心,也唯有聽他的。
醫院的環境很好,有綠化的常青樹,還有茶花和扶桑花,現在正是茶花盛開的時候,一朵朵紅色的花朵在微風中風姿綽約。
一縷淡淡的花香傳了過來,飛飛深深的吸了一口氣,啊,是桂花!桂花開的季節特別長,她就最喜歡桂花那味兒,在以前那個家裏,就種了很多很多桂花,也不知道現在是否也開花了?
記得媽媽常常在桂花樹下微笑著向她招手,但現在,再也不會了,她不知道是自己毀了這段母女之情,還是媽媽親手毀掉了?
甩甩頭,她不願再想此事,一轉頭,便看到一棵桂花,就杵立在另一個門前,隨風搖擺。
其實飛飛最討厭醫院了,討厭藥水味,討厭白大褂。討厭吃藥、討厭打針、討厭聽診器、討厭護士、討厭醫生、討厭病床、討厭病房……感覺醫院就像墳墓,就像亂葬崗似的。但又有誰會喜歡生病呢?
別人都覺得醫生是個神聖的職業,他們救死扶傷,他們品德高尚,飛飛也是這樣認為的,華倫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但她仍舊抗拒醫院。
華倫很忙,沒有時間陪她,除了一天三餐以外,她都是在小花園裏渡過,她不願聞那藥味,不願叫到那病人的呻吟和慘叫。
令飛飛意想不到的是,醫院裏竟然來了一位大人物,飛飛愕然地看著他,緩緩地站起來,他衝她微笑,他的笑容如陽光般溫暖。
飛飛嫣然一笑,與旁邊的茶花相映成趣,她說:“宋老板,你怎麼來了?”
“我的下屬受了傷進了院,我這個老板不來探視,總是說不過去的。”宋世傑說著,從身後變出一束百合花來,遞給飛飛說:“送你的。”
“謝謝。”飛飛低頭聞著那清香的百合,甜蜜滿心。
“病好些了嗎?”宋世傑習慣地抽出一根雪茄,忽然想起這裏是醫院,尷尬地笑笑,又將雪茄塞回盒子去。
“我這……不算什麼病,隻是皮外傷,這裏的醫生,草菅人命似的,硬是要我住院。對了,你是怎麼知道的?一定是羅姐那大嘴巴說的吧。”
“羅姐就是那樣,刀子嘴,豆腐心,凡事都太過熱心。”
“她幫你打理大榮華也真不容易。”飛飛歎息說。
“我知道。”
“我真的沒事,今晚就可以回去上班。”
“你別緊張,我不是來催你回去上班的,你應該趁這段時間多休息幾天。”
“謝謝老板的關心,不過平時上班習慣了,突然讓我閑下來,還真不習慣,所以我還是決定回去上班。”
“隨你吧。”宋世傑聳聳肩,無所謂地說。
飛飛細細地看著那束花,忽然抬起頭來,看了宋世傑一眼,又垂下頭去,鼓起勇氣說:“宋老板,有一件事,我不知道當不當說。”
“能不說就別說,我覺得你不是那種婆婆媽媽的女子,你要是能憋得住不說就不說。”宋世傑悠然自得地說著,在花池裏截了一根小草,咬在嘴裏,眼睛有意無意地看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