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章立製,以定軍規
完善各項軍事法規,健全各種規章製度,是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的重要前提。因為這些法規、章程和製度,既是軍隊各項建設和工作的遵循,也是對建設水平和工作效果檢查評價的依據。所以,鄧小平從客觀和全局的需要出發,多次強調道,領導製度、組織製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這種製度問題,關係到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必須引起全黨的高度重視,沒有規矩,就不能成方圓,沒有法規,就談不上治軍,可見法規、章程和製度問題是管理能否落實和落實質量的決定性因素。
一是恢複完善了各項法規製度。為了保證軍隊整頓後,在各方麵有所遵循,立見成效,鄧小平強調要加強各項法規製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沒有規定紀律或規定得不完善的、不合理的要迅速規定和完善,要求應在軍隊所有的領域,所有的方麵都訂出章程,建立和完善軍隊的各種條令條例等法規製度。正是在鄧小平的指示下,僅1977年12月的軍委會議上,就製定並通過了九個決定、條例。鄧小平對此還強調說:“這次會議,對我們軍隊幾乎所有的領域,所有的方麵,都訂出了章程。這些章程有些是過去有的,被林彪、‘四人幫’破壞了,這次把他們恢複了,有的是新訂的,所有這些章程,都是整頓軍隊,準備打仗所必需的。有了這些章程,我們就有章可循,就能夠統一認識,統一行動。”後來他又多次指出:製度要建立,要非常嚴,每一個人都要有。一點差錯不能有,每個人要有自己的職責。從而,使軍隊的各項工作,各種建設,各種行動,都得到了全麵的規範,完全走上了正規化、法製化、製度化的軌道,都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是強調法規製度的落實要按級負責。建立了法規製度,就要有人抓落實,就要有各負其責,責任到人,否則,再好的法規製度就形同一紙空文,就等於束之高閣。所以,鄧小平明確指出,在管理製度上,當前要特別注意加強責任製。要建立很多規章製度。比如講責任製,什麼責任,歸哪個部,歸哪個承擔,都要明確。一定不要像過去那樣,缺少嚴格的崗位責任製,很多人往往不能獨立負責地很好地承擔起所分管的工作,很多責任都沒有落實,這樣的管理肯定要出事。為了杜絕此類問題繼續發生,一定要按級負責,責任到人,確保法規製度的很好落實。
三是要求落實法規製度必須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法規製度的貫徹落實,必須堅持必依、必嚴的要求。鄧小平多次告誡軍隊,黨有黨規,國有國法,軍有軍紀,對一切無紀律、無政府、違反法製的現象,都必須堅決反對和糾正。對於那些違法亂紀的,有的要依法處置,有的要執行紀律。否則,就失去了法規、紀律存在的意義和作用。在軍隊中,尤為如此,不應有半點的鬆動和猶豫。這關係到軍隊的生存和發展,也關係到建軍質量的高低。所以,軍隊落實法規製度,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以維護法規、紀律和製度的權威性、嚴肅性,以利於以法治軍。
三、嚴格管理,以樹軍威
嚴格管理,是指軍隊的一切工作都要按照法規、章程、製度,嚴格組織、協調、規範、控製,以保證建設和工作質量。管理是軍隊實現正規化、製度化、法製化的基本手段,也是實現質量建軍,走精兵之路的基本途徑。所以,管理必須要嚴,管理必須依法,管理必須遵章。對此,古人認為:“兵當先嚴紀律,設謀製勝在後”。“令嚴方可以肅軍威,命重始足以整綱紀。”兵書《吳子·治兵第三》中也說:“以治為勝。”“所謂治者,盡則有禮,動則有威,進不可當,退不可追。”意思是說,軍隊要善於以嚴格管理而取勝。
所謂嚴格管理,就是平時要有紀律,戰時要有威風,前進不可阻擋,後退不可追擊。可見嚴格管理對於軍隊質量建設的重要。鄧小平在他建軍治軍的過程中,十分重視管理工作。他多次明確的指出,管理兩個字很重要。管理好不好大不一樣,所謂管理得好,主要是做好人的工作。部隊建設質量高不高,戰鬥力強不強,職能作用發揮得好不好,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看你管理搞得怎麼樣。這是我們的一條最基本的經驗。正因為如此,麵對林彪、“四人幫”一夥對軍隊管理的嚴重破壞,百廢待興,百事待舉的局麵,鄧小平果斷決策,從整頓紀律,嚴抓管理人手,嘔心瀝血,殫精竭慮,鼎力改革,消除時弊,係統地解決了軍隊管理鬆懈,作風鬆散,紀律鬆弛的問題。
一是嚴格管理強調要注意研究新情況。嚴格管理的前提是要管在“理”上,而要管在“理”上,關鍵是要了解新情況,研究新問題,探討新變化,采取新方法。尤其是在新的曆史時期,部隊所處的市場經濟和對外開放的環境,官兵的思想觀念在各種思潮的影響和衝擊下,發生了深刻的變化,“軍隊內部也出現了許多新的變化,現在,幹部有很多新的情況,戰士也有新的特點,教育對象不一樣了”。“對於軍隊來說,由長期的戰爭環境轉入和平環境,這是個最大的不同。時間不同了,條件不同了,對象不同了,因此解決問題的方法也不同”。這就要求我們在管理中,不能靠老經驗、老辦法、老套路去工作,“決不能用簡單粗暴的方法來對待”。“要針對每個單位、每個人的不同情況去做思想工作”。“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基本精神不能變,也沒有變,但怎樣貫徹執行,如果不研究不結合新的情況,就貫徹不好”。所以,要使軍隊的管理能落實,見成效,就需要管理者去研究管理的新形式、新方法、新路子,這樣才能更好地做到嚴格管理,嚴格也才能嚴在點子上。
二是嚴格管理要在提高幹部的管理能力上下工夫。管理的目標、思路和標準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因素。因為幹部既是管理的組織者、實施者、控製者,又是管理的示範者、帶頭者,部隊的管理工作嚴不嚴,管理方法對不對,管理力度大不大,管理效果好不好,關鍵取決於管理幹部的素質高不高,能力強不強。但是,由於進入新的曆史時期之後,軍隊建設出現了一些新情況,使幹部對管理的新形勢產生了較大的不適應,導致了管理的不嚴格,不得法,不落實。正如鄧小平對此分析的那樣,我們現在有不少幹部,不會管理部隊。連隊幹部不會管連隊,好多事故都是因為不會管理,不會做工作,不會做人的工作,不會做思想工作,使矛盾激化而發生的。這個問題我們多次講過,團的幹部,師的幹部怎麼樣?不少人也不大會管理部隊。要把部隊管理好,就要提高管理能力。他在講到幹部管理能力不強的同時,也講到了軍隊的班子管理能力不強的問題:有相當多的散班子,也有相當多的懶班子,恐怕軟班子占得更多。這樣的班子,對部隊不可能去嚴格管理,也不可能做到嚴格管理。因此,鄧小平在強調對部隊實施嚴格管理的同時,首先要求要提高幹部的管理能力,通過幹部管理能力的提高,來實現對部隊的嚴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