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立國伊始,老趙從地方收回司法權,製定《宋刑統》,提出著名的刑律方針:禁民為非,乃設法令,臨下以簡,必務哀矜。除文明立法之外,他還巡視國子監,重視儒學,師法古聖,身體力行,教化天下,並對科舉進行了政策性調整,確保公平取士。國家的文治格局慢慢走上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