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所謂的愛情就是……(2 / 3)

真糟糕……

我原來不是這樣的,為什麼最近變得這麼喜歡哭了?都是這個該死的艾拉斯加害的,害得我最近變得這麼脆弱!

不行,我一定要找到這個罪魁禍首,然後讓他好好補償我!就算他不喜歡我,我至少也要讓他請我吃頓大餐來彌補我內心的傷痛!

但是,他到底在什麼地方啊?

這麼一想,剛剛還美味的炒麵在我的口中頓時變得一點兒味道都沒有了。我草草地將最後幾口咽下肚子,丟掉包裝盒,然後繼續在商業街裏尋找起艾拉斯加來。

我本以為下午會稍微有點兒收獲,可是我將整條商業街翻了個遍都沒看見他。眼看著天色已經黑了,我的肚子也開始再度唱起了空城計,我隻得決定先撤退,回家補充好體力再繼續找他。

最後,在路過上次給他買快餐的麥克斯基時,我遲疑了一下,走了進去。

因為已經過了吃晚飯的時間,所以店裏很冷清。歪嘴果玩偶的贈送活動似乎已經結束了,上次我來的時候,店裏懸掛的那些招貼畫已經全撤掉了。

我緩緩走到櫃台前,店員很客氣地問我:“您好,請問您需要點兒什麼?”

我看了看櫃台上麵掛著的價目單,隨便點了幾樣東西。

“來個經典漢堡吧,再來份薯條,然後……來一份炸雞塊。”

“小姐,您不如點這份經典套餐,現在買這份套餐有東西贈送哦,而且還有飲料。”

店員說著指著旁邊的牌子給我看。

“上次贈送的是歪嘴果玩偶,這次是歡樂貓玩具。”

店員補充道。

我這時才意識到,自己居然無意中點了艾拉斯加最喜歡點的那幾樣東西。

記得當初點餐的時候,我還想過這種東西到底有什麼好吃的,竟讓他如此喜歡。

我苦笑了一下:“好吧,那就來這個吧。”

“請您稍等,請問是帶走還是在這裏吃?”

“帶走吧。”

幾分鍾之後,我拿著散發著熱氣的食物走向了地鐵站。出於好奇,我拿起一根薯條塞進了嘴裏。

說真的,我覺得這薯條的味道跟其他快餐店的味道差不多,而且我也沒覺得這東西有多好吃。大概這種高油、高鹽、高熱量的東西,也就隻有艾拉斯加那種跟小孩子一樣的家夥會喜歡吧。

那個家夥到底會在什麼地方呢?除了這條商業街,他還能去什麼地方呢?

我坐著地鐵回到家,緩緩打開房門。

在打開房門前,我還有些期待,或許我今天一天都找不到艾拉斯加,是因為他現在已經回到我住的地方了,說不定他現在正坐在沙發上看著電視或者玩著電腦,當我推開門的時候,他會抬起頭來對我說:“你這個野蠻人,怎麼這麼晚才回來?我都快餓瘋了!”

然而我打開門之後,看到的仍然是空無一人,漆黑一片的客廳。

艾拉斯加並沒有回來。

他會不會在房間裏呢?

我抱著最後一絲希望,輕輕地推開了房門。

他的房間裏還是靜悄悄的,黑黢黢的,完全沒有他的痕跡。

我輕輕地打開房間裏的燈,隻見他的東西還和上次我看到的一樣,雜亂無章地擺放在房間的各個角落裏。唯獨那個歪嘴果玩偶還靜悄悄地躺在他的床頭上一動不動,歪歪的嘴巴似笑非笑。

艾拉斯加居然會喜歡這種東西,真是個小孩子。

我走過去拿起那個玩偶,看著它那張似笑非笑的臉,又想起艾拉斯加那家夥別扭的樣子,不禁覺得有些好笑。

艾拉斯加,你到底在什麼地方啊?為什麼不回來?難道你真的想這麼丟下我一走了之嗎?

想起我們曾經經曆過的那些事情,我忍不住抱著這個歪嘴果玩偶趴在床上低聲哭泣了起來。

就在這時,我發現手裏的這個玩偶硬邦邦的,肚子裏麵好像有一個跟本子一樣的東西。

記得當初我把這個東西帶回來的時候,因為它和艾拉斯加要的不一樣,我還被他狠狠地嘲諷了一番,結果我們吵了起來,直到校慶他對我伸出援手,我們才算是真正成為了朋友。

回想那段他被禁足,我天天給他帶各種零食、為他講述校園趣事的過往,我又忍不住低聲地哭泣了起來。

在淚眼蒙矓中,我從玩偶的肚子裏拿出了一本精致的硬皮小本子。我翻開一看,裏麵全是艾拉斯加歪歪扭扭的字跡,一眼就能看出是他那獨有的“貓爪狗刨體”。

隻見第一頁上是這樣寫的:

XX年XX月XX日 星期二 天氣:晴

昨天爸爸說他要和薇安阿姨去蜜月旅行,所以把我托付給薇安阿姨的女兒照顧。薇安阿姨是個美女,不知道她的女兒是不是也是個漂亮的女生呢?

我有些好奇。

不過我更好奇的是,那個女生比我要小一些,算是我的妹妹,作為妹妹,她能照顧好我嗎?

嗯,看來這是艾拉斯加來到我家之前寫的東西,這家夥居然還有寫日記的習慣,我真是沒想到啊。

我又往下翻了一頁,隻見第二頁上是這樣寫的:

XX年XX月XX日 星期三 天氣:多雲

昨天簡直氣死我了!

那個叫艾小咪的野蠻人,真的是薇安阿姨的女兒嗎?

她長得一點兒都不漂亮,居然還不分青紅皂白,衝上來就揍我!我一問才知道,她居然把我當成了小偷!幸虧我學過點兒功夫,不然被她打傷就糟糕了。真是的……可惜了那堆她打我時掉在地上的零食。

而且最可氣的是,作為一個花季少女,她居然不知道本少爺的存在!我這麼有名,她居然麵對我這張英俊的麵容毫無反應,簡直跟個傻子一樣!我可從來沒受過這種恥辱!

可惡,我不要跟這家夥一起居住!要不是爸爸說這段日子如果我乖乖地,一個月之後他會給我帶禮物,我才不會答應和這種野蠻人生活在一起呢!

我跟她吵了一架就跑出去了,結果又引起了大轟動,要不是野蠻人跑來救場,估計我又要在垃圾場裏待一宿了。姑且算她有點兒本事吧……

野蠻人做的飯還是挺好吃的。

雖然這家夥寫的都是實情,為什麼我看了之後感到這麼不爽呢?那個“又在垃圾場裏待一宿”是怎麼回事?難道那家夥經常碰上這種事情嗎?這倒是驗證了他為什麼總能在最短的時間內找到藏身之處這件事。

唯一讓我感到安慰的就是,他很欣賞我的廚藝。像他那樣的愛吃鬼,能對我做出這種評價來,我還是感到挺榮幸的。

我又陸陸續續翻了幾頁,發現這家夥接下來幾天的日記無非寫的就是想吃什麼東西,或者我做了什麼事情讓他不開心,或者發誓要早點兒離開這裏,總之都是一些小事。在我替他買高價甜點的那天,他破例寫了很長的一段。

XX年XX月XX日 星期日 天氣:晴

今天早上,我讓野蠻人出去給我買甜點。結果我等了一上午,等到肚子都咕咕叫了,她還是沒回來,差點兒把我急死了。中途她倒是給我打了個電話,讓我給她送錢去。真是開玩笑,本少爺人氣這麼高,萬一出門了再次引發交通擁堵怎麼辦?

所以說野蠻人就是野蠻人,四肢發達頭腦簡單,不過我覺得她的四肢也不發達。

等她回來之後,她居然一進門就把甜點摔到我的臉上,還跟我大吼大叫,說我買的東西太貴,她差點兒付不起錢,嚇了我一跳。我覺得那些甜點挺便宜的啊,為什麼野蠻人會說貴呢?居然要跟人借錢才能買得起。於是我告訴她,能為我跑腿是種榮幸,結果她更生氣了,狠狠地把我罵了一頓,還說我連某人的腳指頭都比不上。那家夥好像叫千茄?這是什麼名字啊,一千個茄子嗎?一聽就感覺這人肯定長得跟茄子差不多!

對了,茄子長什麼樣?我還真沒見過,我隻見過熟茄子。

被野蠻人這麼一說,我有點兒想去見見那個叫千茄的家夥了,我倒是要看看,被她認為比我更像明星貴族的家夥是個什麼樣子!對,我這就去給爸爸打電話,讓他安排我去野蠻人的學校讀書!

哼……

這家夥果然早就計劃好了,說實話,看見他突然出現在教室裏的那一刻,我是真的嚇了一大跳。當然,之後他主動放棄跟千茄當同桌,還逼迫我的同桌將座位讓給他,這種行為也實在令人發指。要不是打不過他外加害怕惹了眾怒,我早就揍他了!

之後他還是每天都寫日記,不過內容比以往充實了許多,不再是發牢騷或者記流水賬了,而是寫了很多學校裏的事情,看得出來,他對校園生活還是非常喜歡的。

艾拉斯加的日記仿佛有種魔力,讓我越看越入迷。看著他寫下的這些文字,過去的那些事情又在我的腦海裏重新上演了一遍。翻著翻著,我就看到了我們第一次冷戰的那個時候……

XX年XX月XX日 星期一 天氣:晴

今天真是氣死我了!野蠻人就是野蠻人!連我爸爸都沒打過我,她今天居然扇了我一巴掌!真疼!我臉都紅了!

可惡!明明是她不對!中午我拜托她去幫我買午飯,結果我等了一中午她都沒回來,差點兒把我餓死了!我可是拒絕了班裏一大群同學給我買的食物,一心一意地等她啊!沒想到她居然磨磨蹭蹭的!

最後直到自由活動的時候她才把午飯給我帶來,東西早就涼了,難吃極了,包裝袋也變得破破爛爛的,最可氣的是,我心愛的歪嘴果玩偶居然被她給搞錯了!我明明想要的是那個玩偶版,她居然弄了個實用版來糊弄我!真當我是傻瓜嗎?我看她才是最大的傻瓜!

當然,尤其令我不能容忍的是,那家夥之所以回來晚了,是因為她跟千茄那個渾蛋在一起,估計他們不是一起吃飯了,就是聊天去了。該死的,我還在教室裏餓著肚子等她,她居然跑出去跟別人玩!

哼,氣死她!從明天起,打死我也不跟她說一句話!

看到這段話,我有些無奈地搖了搖頭。

艾拉斯加這家夥肯定跟千茄八字不合,雖然千茄從來沒有對艾拉斯加表現出過任何敵意,但是艾拉斯加對千茄的敵意可是相當明顯的。

記得校慶結束了之後,還有女生偷偷問過我知不知道艾拉斯加討厭千茄的原因。

翻著翻著,日記就寫到了準備校慶的那幾天。

XX年XX月XX日 星期五 天氣:陰

今天看到那個傻瓜跑到學生會求助去了,結果被人狠狠地拒絕了,看到她在雨裏跟瘋了一樣大哭大叫,真是太可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