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法庭上的狡辯(1 / 2)

朱雅明頓時隻感覺渾身一僵,背部一梗,她呆滯地抬起頭,卻見眼前的人身著製服,胸前還有一枚官方的徽章——

警察!

還不止一個。

她的目光落到眼前這人的身後。

隻見那裏正停著一輛警車,警車旁邊還站著三位警察。

此時這些警察的目光全都聚集在她身上,像是獵犬盯上了偷吃的老鼠,她無處可逃。

不行!她絕對不能被抓,也絕對不能去法院!一旦被抓了,她這輩子就完了!

朱雅明當即往後退了兩步,她下意識地便要轉身逃跑。

警察卻是早就已經預料到了她的想法,她剛有動作,兩隻大手便一左一右地按上了她的肩膀。

強製性的力量讓朱雅明根本動彈不得,即便她再反抗,也依舊被警察強硬地推上了警車。

警車一路疾馳。

……

收到法院傳票後,朱雅明本來應該有三天的時間準備的。

但林詩琪和蘇淺舟深知她是個什麼樣的人,也知道朱雅明在收到法院傳票後一定會選擇藏匿,所以他們毫不猶豫地選擇了用鈔能力,強行將開庭時間給提前了。

幸好這裏是A國,要不然還真不太好辦。

等朱雅明到的時候,幾乎該到場的人都已經到場了。

原告席上站著林詩琪、蘇淺舟和趙有栩,朱雅明自己則是被警察押到了被告席。

她低著頭,極力去忽視那道從她進來開始,就一直凝聚在她身上的、充滿仇恨的目光。

法官在上麵敲了敲錘子。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被告朱雅明酒後駕駛肇事逃逸一案,現在正式翻案,請原告提出上訴。”

張律師站起身,不急不緩地將朱雅明的罪狀一件件列舉。

“十月十八日,朱某在酒後駕駛撞傷一位懷有七個月身孕的孕婦後肇事逃逸,導致孕婦失血過多搶救無效死亡。十一月七日,朱某挑唆其丈夫為其頂罪,一月二十七日,朱某將未滿三月的親生孩子趙有栩丟棄至孤兒院門口。”

“二零二三年八月七日,朱某在馬路上故意駕駛電動車撞上我方原告的車,在確認我方不需要賠償之後依舊糾纏不休。八月二十二日,朱某尾隨我方原告跟蹤至家門口,試圖對原告養女實行詐騙。九月三日,朱某在原告公司傳播原告虛假信息,散播謠言……”

張律師每例舉一條,朱雅明的臉色就越是蒼白一分,到最後,她早已麵如死灰,臉色跟死了三天的人相比都還要蒼白僵硬兩分。

“請被告發言——”

發言?上一秒收到傳票下一秒就被警察押到這裏,她拿什麼發言?

朱雅明渾身僵硬,隻能蒼白地開口:“我、我不是、我沒有!這些不是我做的,車是趙家城開的,人也是他撞的,這個在五年前的判案裏不就已經判定了嗎!”

她的聲音越來越大,台上的法官眉頭緊蹙,伸手拿錘子敲了兩下,“趙家城就五年前的案件提出翻案,指認你才是凶手,借懷孕一事威逼他才得以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