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植保服務的職能和方式(1 / 3)

1.新時期植保服務的職能

一是與當地的縣級植保部門建立良好的工作關係,及時把縣級植保部門關農作物病蟲發生趨勢、測報情況通報給農戶,做到家喻戶曉。

二是服務到田頭,指導到田塊,做好田間診斷工作,及時開好“藥方”。

三是應農戶要求,提供農藥零售服務或代購農藥,指導農戶提高施藥水平,或及時提供施藥服務。

四是與當地村委會保持良好的工作接洽,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要通過村委會進行宣傳發動,確保重大病蟲害發生年不出現大的生產問題。

五是普及植保知識,防止假藥流入當地農村,為推動新農村建設做貢獻。

2.新時期植保服務的義務

一是有義務指導農戶提高病蟲防治的技能和水平,不管農戶有無購買本能手(指植保服務能手)的農藥的願望和服務需求。

二是有義務指導農戶經濟、安全應用農藥,不能因為某些農藥價位低、賺錢太少而不作為。

三是有義務利用“農閑”季節,積極參與培訓服務區的農戶,以期提高農戶的植保知識水平。

四是有義務大力宣傳無公害、綠色和有機農產品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操作要求,積極參與地方政府推動的相關農產品的生產。

五是有義務積極宣傳農業標準化生產。

3.新時期植保服務的責任

一是為農戶提供的施藥服務,質量要好,力求達到優良水平,要做到不與農戶因服務質量產生利益糾紛。

二是為農戶提供的農藥質量要好,力求達到優良水平,對農戶要承諾不提供劣質農藥和假農藥。

三是為農戶提供的農藥價格公道,原則上要低當地市場的零售價格,代購農藥原則上不賺錢。

四是為農戶提供的田間診斷水平要高,力求準確無誤,自己看不準的要請教專家,不帶半點含糊。

五是要注意做好農藥留樣工作,留樣時要請服務對象參與抽樣和簽字封樣等工作,以有利解決可能產生的認同度糾紛或經濟利益糾紛。

4.新時期植保服務的主要方式

服務可多樣化,雙方簽訂服務協議書,各執一份,重大病蟲防治協議,應當請當地村委會作為見證方參與協議簽訂。

(1)全村全承包服務

從作物播種到收獲,由服務方為某村的全體農戶免費提供田間診斷,提供藥品和施藥收費服務。

服務質量參照當地鄰村普遍的防治質量為評價標準。

服務費用由村委會按照協議期初或期末付費,付費以當地相同作物同季的防治藥費加每畝施藥費用為標準,雙方認同。

村委會為防治質量的評價者,對多數農戶不能認同的防治質量,由村委會聘請縣、鄉植保專家裁定。

本服務要求植保服務能手具有較高的技能和水平,特別對田間診斷技能要求較高。

參與評價防治質量的村委會成員的基本素質要高,特別是村委會主任的個人素質要高,具有較高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農田的基本生產條件要好,具有旱澇保收的生產能力。

協議內容要充分,對可能出現的問題,具有詳細的解決途徑。

(2)全村半承包服務

從作物播種到收獲,由服務方為某村的全體農戶免費提供田間診斷,提供藥品收費服務,同時按戶提供技術要領(“明白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