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慍怒道:“你太小看人了!我愛的是你這個人,無論你叫王磊還是林卓生,但你為什麼要騙我!”

他仰起臉,無限哀傷地說:“並不是我有意要騙你,是因為,倘若有人知道我叫林卓生,就有人叫我以命抵手!”

我渾身的血液差點凝固,結結巴巴地問:“你,你不是在說夢話吧?”

他低聲說:“我也希望這是一場夢,但夢醒了,我的哥哥,卻再不會複活了。”

說到這裏,他的聲音哽咽起來,緩緩向我講述了七年前發生的一件事。

王磊,不,林卓生,出生於湖北某大城市的一個工人家庭,哥哥林越生比他大三歲。爸爸媽媽都是一家大型國營礦機廠的工人,哥哥技校畢業後也進了礦機廠,雖然爸爸患有腎結石,但廠裏可以報銷大部分醫藥費,所以生活雖然拮據,但還算過得去。

礦機廠原先效益特別好,據說十年不工作都有飯吃。可自1995年以後,效益逐漸下滑。令人奇怪的是,工廠的效益越來越差了,幹部們的腰包卻越來越多,有人買了房子,有人買了車。工人們卻還住在老地方,有的一家幾口擠在破舊的屋子子。倘若他爸爸媽媽不是雙職工,恐怕也不會分到那30平方的房子。

幾乎是一夜之間,礦機廠和很多國營工廠一樣,不再屬於國家了。廠長還是原來的廠長,但工人卻不再是工人了。他家裏雖然在城市,但親戚朋友隻並沒有出人投地的人,所以爸爸媽媽幾乎是同時下崗,領到了薄薄的一疊買斷工齡的錢。

這讓爸爸媽媽都很鬱悶。在他們年輕時,最流行的口號是“一生交給黨安排,黨叫幹啥就幹啥。”那時候,工人階級雖是所謂的領導階級,但並不實際參與國家管理。他們和同時代的人一樣,從進入工廠的大門開始,就年複一年、日複一日地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個人的理想都被國家利益和集體利益所淹沒。在不停的勞動競賽、義務勞動各種運動中,他們早就變成了勞動的工具,根本沒有時間、精力去提高自己的文化知道,他們失去了青春和理想,他們己將自己的未來與工廠捆在了一起。

而當他們年老體弱、年齡偏大時,工廠卻將他們拋棄了,但離開工廠,他們一無所有!數十年代工資政策讓他們的錢除了維持簡單的一日三餐幾乎沒有節餘,他們幾乎被逼上了絕境。

按國家有關規定,工齡超過30年的工人,企業改製時將養老保險一次性付清。但他們除了一萬多元下崗補償金之外,連一分錢失業保險金都沒有!並且,沒下崗前,由本人負提8%的養老保險和2%的醫療保險共900餘元。但在下崗後,卻要負提28%的養老保險和6%的醫療保險,把己經不存在的企業那一部分都要由個人承擔。

這很奇怪,個人窗口繳納養老保險比例是20%,而在職員工僅為8%,失業人員連收入都沒有,為什麼還要負提比在職人員多得多的養老保險呢?醫療保險也是,失業人員比在職人員繳得多,但根本就不能和在職職工一樣享受醫保的待遇,這不是明擺著欺負失業人員嗎?國企下崗職工為了所謂改革作出了巨大犧牲,可到頭來,除了那一點可憐的,打發叫花子的買斷工齡的補償外,什麼也沒有!

萬般無奈之下,爸爸媽媽隻好拿出那筆買斷工齡的錢,在市場給擺了個小攤賣水餃。因為擺攤的地方是固定的,工商稅從來沒有拖欠過,垃圾也是自己負責清理。不久,哥哥也下崗了,他下崗時,工齡買斷己經取消了,連一分錢被償都沒有得到,隻好跟著爸爸媽媽一起賣水餃。

但水餃也不是那麼好賣的。為了維護所謂的城市形象,每個月都有幾次嚴打、檢查、視察什麼的。一到這個時候,他們就得收攤,否則,就會挨罰。稍有不從,城管就恐嚇他們:“我今天讓你幹,就讓你幹,你就後果自負!

有一次,因為腳步慢了些,他們的水餃攤還是被城管抬到車上收走了,搶也搶不下來,街上攤點好多都被收走了。第一天,沒要回來;第二天,沒找到人;第三天,己經找不到原來的東西了。城管還理直氣壯地說:全部被處理到廢品收購站了。他們隻能暗歎命不好,自認倒黴。

爸爸媽媽一輩子在底層掙紮,他們把生活的艱辛歸結於念書少。於是,他們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兩兄弟身上,自從哥哥下崗後,林卓生更是全家唯一的希望。好在他也爭氣,從小學一直到碩士,從來沒有讓家人失望過。如果不出意外,他甚至會去讀到博士。

但林卓生讀研二那年,礦機廠宣布破產!按理說,爸爸媽媽哥哥都下崗了,礦機廠破不破產,礦機廠早與他們無關了。但事實上,卻仍然息息相關。因為他們住的房子,是礦機廠的宿舍。

暑假他回家,看到礦機廠所屬區委、區政府聯合下發通知,通知稱,礦要廠所在地己被規劃成一個群眾廣場。為確保廣場建設順利進行,區政府成立了項目工程指揮部。指揮部政委由區委書記擔任,指揮長由區委副書記、區長、市房產局局長擔任。市建設局、開發辦、國土資源局、行政執法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擔任副政委、副指揮長職務,六十多人組成了龐大的指揮部領導班子。

礦機廠職工立刻慌了神,這是他們萬萬沒想到的,他們現在的住房雖然小,但建房時間連二十年都不到啊。

然而不僅如此,事情很快又出現了轉折。發出這份通知三天後,市房管局又發出一份拆遷公告。公告稱,為落市城市規劃,經市政府批準,將在原礦機廠的基礎了建成一個高尚住宅區。但這個公告中,具體拆遷麵積、涉及拆遷戶數、被償標準等職工們關心的問題,一概不提。

很快有消息傳來,原礦機廠土地實際上己被法院以極低的價格拍賣給一家名叫華庭的房地產開發公司,而華庭的董事長,正是現任市長的兒子朱欣。

至此,很多人終於明白了:如果是通知上所說的建立群眾廣場,區裏成立“指揮部”敦促工作合情合理;如果是現在確定的高尚住宅區,那麼有關部門如此興師動眾顯然己經“越位”,違背了“政府不得參與拆遷”的有關規定!由此可見,區政府成立的所謂“廣場建設指揮部”純屬移花接木、掩人耳目,是為了便於插手拆遷,便於出麵幫助開發商趕走居民、騰出土地做準備!

而國務院早就有明確規定:政府行政機關不得幹預或強行確定拆遷被償標準,亦不得直接參與和幹預應由拆遷人承擔的拆遷活動!

但在如此強勢的所謂“指揮部”麵前,職工們被迫接受了拆遷的事實。他們隻希望賠償能適合一些。但結果,卻讓他們大失所望。

華庭房地產開發公司很快取得了《房屋拆遷許可證》,與此同時,房管局發布了《拆遷公告》。指揮部就召開拆遷啟動會的第二天,就開始入戶丈量,然後發放評估報告,很多人都訴為,評估報告不合理。

拆遷補償是按老房子麵積來計算的,價格低得離譜,雖然是每平方八百元,但除了礦機廠幹部,工人住房幾乎都是十幾、二十個平方的,這樣算下來,補償款拿到手裏不過一萬到兩萬元。可在一個房價高達5000元每平方的城市裏,一兩萬哪裏能買得到房子!也就是說,他們必須再貼幾十萬才能重新買到一套房子!這幾十萬元,對於失去工作的礦機廠職工來說,可能要搭上一家人一輩子的積蓄或二十年的貸款壓力的,前提條件還必須是,家裏沒有任何天災人禍,並且還必須有固定的收入!而所有這一切,對於失去工廠的工人家庭來說,顯然是不可能的。

但指揮辦的人才不管可能不可能呢,若有住戶和他們說沒錢買房子,他們馬上要求人家去貸款。他們動用一切可以動用的人力和物力,天天找被拆遷戶,用盡各種威脅、逼迫、恐嚇等等手段。所有手段,想要達到的目的就是簽字和土地,完全沒有設身處地為拆遷戶的處境著想。

而在這一買一賣中,所有的錢最終還是被房地產開發商賺去了!其中的利害關係,是任誰都看得到的。

雖然所有拆遷戶們強烈抗議房屋補償偏低,但在公安、防暴警察以及各相關單位的強製措施下,仍然有大部分人簽定了被償協議遷出去了。這些人主要分以下幾種情況:一是得知拆房屋將要拆遷,馬上突擊建房,補償款相對得到多一些;二是三證全無,指揮辦的人說若不簽字,被償一分錢也別想得到,沒辦法,隻好簽了;三是另外有房屋,這邊房子本就想賣的;四是在單位或企業上班的人,通過領導施加壓力,不得不搬出的;五是劃生育超生的;六是有違法或犯罪前科的;七是沒有簽定被償協議,但房子己經被強行拆除的。

有房子的倒還罷了,苦的是那些沒房子的人,雖然政府提供了周轉房,但所謂的周轉房就是郊區的農民房,房租還要自己交。特別是那些一家幾口都是礦機廠職工的,不但失去了工作還失去了住房,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無門。

也曾有人想去告狀,但指揮辦的人說了:“我告訴你,搬也得搬,不搬也得搬。就算你們不搬出去,也照樣拆!想起告就去告吧,你們肯定輸,就算僥幸贏了,這場官司起碼也要拖個一、兩年,你們拖得起嗎?”

如此一來,很多人也便死了起訴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