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我會記得你,就像記得清晨的第一道微光(1 / 2)

祈軒選擇留在當地做了一名日語教師,而顧湯則回到軍隊做著自己喜歡的事情。就這樣又過了兩年,在兩年的時間裏,他們偶爾會聯係,簡單地訴說著彼此的生活。祈軒本以為這樣的生活過著也挺好。

可是她今年已經二十五歲,父母卻連她男朋友的影子也沒見著,於是開始頻繁給她介紹相親對象,她自然是抵觸的,可父母問她為什麼,卻說不出緣由。最後實在沒辦法,便告訴父母她想要用積攢下來的積蓄,花一年的時間出去走走,去尋一座自己真正喜歡的城市,然後過上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最後再去考慮一個可以傾心相待的人。

她也不知道自己想去哪裏,可是想想自己已經喜歡他十年,也等了他十年,曾經無數次說過的放下也隻是一次又一次的徒勞。

可她真的沒有多少個十年足以消耗了,她也有自己想過的生活,有想要去嚐試的東西,和想要去留下足跡的地方,她無法再將自己捆綁在一個毫無希望的人身上。

走之前她還是想要再見他一麵,兩年來她從未到軍隊找過他,因為她知道他忙。而顧湯在聽說她來到這時也有些驚訝。

“怎麼,不希望我來?”祈軒微笑。“不是,隻覺得有些驚訝。”顧湯也淺淺地笑。“帶我走走吧。”“好。”

兩個人和往常一樣,沒有太多話語,隻默契地並肩而行。過了這麼多年,彼此的樣貌和心性都有了或多或少的變化,這變化終歸是好的吧。

“送到這就好,我自己去打車。”他們走到了十字路口。

“顧湯,你還喜歡灰原哀嗎?”祈軒走了兩步,突然又回轉頭望著他。“嗯。”雖然不知道祈軒問這話的意思,顧湯仍輕輕應了聲。

“你說,如果沒有毛利蘭,柯南會和她在一起嗎?”

顧湯愣怔了片刻,慢慢抬起頭,緩緩吐出兩個字:“不會。”

“我也覺得不會。”祈軒展露出了最燦爛的笑容,兩個小酒窩就這樣清晰地印在了顧湯的腦海。

“那我走了。”祈軒向顧湯擺擺手,這一次連“再見”也沒有說,因為知道再也不會見麵。

看著祈軒逐漸遠去的背影,顧湯久久也沒有回過神來。眼睛突然有些濕濕的,他不知道是為何,總覺得這一次他的青春是真的沒了。

第二天祈軒便背著包旅行去了,她告訴父母,如果有覺得不錯的地方就留在那了。這一座城市存有太多記憶,也許要等到有一天真的全部都釋然了,才能夠回來。

這也是她曾夢想過的生活,終於可以一個人真正地踏出去,想去哪裏就去到哪裏,去和不同的人打交道,去體驗不同的風土人情。走之前她找到了翻譯和寫作的工作,完全可以養活自己。

“黎沫,我又走了,可是這一次不是任性,也不是逃避,而是想清楚之後慎重作出的選擇。喜歡過的人說著可以一直一直做朋友都是假的吧,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突然回到那個為他淚流滿麵的夜晚。人的一生會遇見太多太多人,也會為很多很多人心動,可是一直留在記憶裏,會想念,會為之心痛,難過的人,從頭到尾也不會有幾個。所以兜兜轉轉這麼多年,心裏還留存著一個牽掛的人也算是一種幸運吧?隻是以後就算我想他了,也不能再聯係他,因為想要去過全新的生活,再沒有他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