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小時、刻和傳統紀時法有何關係?(1 / 1)

小時、刻都是現代計時所應用的單位名稱。它們和我國傳統的紀時方法都有關係。概言之:小時和12辰紀時法有關係,刻和器具計時法有關係。

12辰紀時法把一晝夜劃分為12個時段,並以12地支的名稱依序命名。古人曾稱它為十二時。明朝後期從西洋傳入我國的鍾表,把一晝夜分為24個時段,稱24時。這就使12辰紀時法的每個時段正好等於鍾表的兩個小時。為適應鍾表的時段製,人們便把12辰紀時的每個時段(又稱時辰)細分為兩個小的時段,並分別以“初”、“正”命名,如子初、子正;醜初、醜正;寅初、寅正等。清朝錢《十駕齋養新錄》卷十七“二十四時”條雲:“一日分十二時,每時又分為二,曰初,曰正,是為二十四小時。”這樣一來,12辰就變成了24個小的時辰。小時辰簡稱為小時,再簡稱為時,並以之作為鍾表的計時單位名稱之一。12辰紀時和鍾表計時在時段和名稱方麵取得了一致,人們也就漸漸地習慣於應用小時、時來表述時間了。

在曹雪芹所著《紅樓夢》第十四回中,王熙鳳吩咐家中傭人,說:“……橫豎你們上房裏也有時辰鍾。卯正二刻我來點卯;巳正吃早飯,凡有領牌回事,隻在午初刻;戌初燒過黃昏紙,我親到各處查一遍。”根據12辰紀時和鍾表計時的對應關係可以查知:這段活中的卯正指早晨7時,巳正指上午11時(古人多是一日兩餐,故說“巳正吃早飯”),午初指的是12時,戌初指晚上8時。從“上房裏有時辰鍾”和以“刻”計時兩方麵看,可知曹雪芹所生活的清朝乾隆年間,人們已經使用鍾表。但人們大多不用鍾表上的羅馬字碼計時,而是習慣地沿用12辰紀時及器具計時的單位名稱。這也許可以視為我國紀時法的一個重要的過渡階段。

古代的日晷把一晝夜劃分為100份,稱100度或100刻。漏刻也是把一晝夜劃分為100份,稱為100刻。這種器具計時法的單位名稱“刻”若和12辰的時辰相對照的話,可知8刻多相當於一辰。由於兩者之間不是整倍數的關係,換算很不方便,因而曆史上留有過不少改革百刻製的嚐試。早在西漢武帝時就有人提出分一晝夜為120刻的主張,王莽也曾改行過120刻製,但實行的時間均不長久。南北朝時期梁武帝天監六年(公元507年)曾改行過96刻製,但也僅僅推行數十年又恢複為百刻製。明朝後期,歐洲的天文學知識傳入我國,鍾表也傳入我國。這才重新提出96刻製的改革,使得當時還在實行的漏刻計時和鍾表計時有了成倍數的對應關係,即4刻等於一小時。清朝初期頒行《時憲曆》時,將96刻製定為正式的紀時製度,並一直沿用到新中國成立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