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機動車過戶需要攜帶以下證件票據:
①買賣雙方車主身份證原件。
②原始購車發票或過戶票。
③機動車產權登記證。
④行駛證。
⑤三元淨化器票據及環保標誌(1995年以後出廠的國產轎車)。
⑥養路費憑證(有效期內)。
⑦車輛購置稅本及票據。
⑧車船稅及票據。
⑨進口車需有商檢單。
⑩單位汽車另需法人代碼、行業專用票據、介紹信、公章。
注:
①車輛有違章,行駛證與戶主證件不符,發動機號或車架號與行駛證不符,須在過戶前處理。
②需要過戶的車輛請您提前辦理汽車登記證。
正文 6.舊機動車過戶須知(1 / 1)
舊機動車過戶需要攜帶以下證件票據:
①買賣雙方車主身份證原件。
②原始購車發票或過戶票。
③機動車產權登記證。
④行駛證。
⑤三元淨化器票據及環保標誌(1995年以後出廠的國產轎車)。
⑥養路費憑證(有效期內)。
⑦車輛購置稅本及票據。
⑧車船稅及票據。
⑨進口車需有商檢單。
⑩單位汽車另需法人代碼、行業專用票據、介紹信、公章。
注:
①車輛有違章,行駛證與戶主證件不符,發動機號或車架號與行駛證不符,須在過戶前處理。
②需要過戶的車輛請您提前辦理汽車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