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舊機動車過戶須知(1 / 1)

舊機動車過戶需要攜帶以下證件票據:

①買賣雙方車主身份證原件。

②原始購車發票或過戶票。

③機動車產權登記證。

④行駛證。

⑤三元淨化器票據及環保標誌(1995年以後出廠的國產轎車)。

⑥養路費憑證(有效期內)。

⑦車輛購置稅本及票據。

⑧車船稅及票據。

⑨進口車需有商檢單。

⑩單位汽車另需法人代碼、行業專用票據、介紹信、公章。

注:

①車輛有違章,行駛證與戶主證件不符,發動機號或車架號與行駛證不符,須在過戶前處理。

②需要過戶的車輛請您提前辦理汽車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