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學說,是中華智慧的巔峰之作。大千世界、自然萬物無不涵蓋於陰陽之中,有陰即有陽,有陽必有陰。陰陽既互相依存,又彼此對立,還能相互轉換;“陽生陰長,陽殺陰藏”,盛衰更替,從而促進自然界的生生息息,不斷進化。“陰陽調和”理論告誡人們,要學會調和人世間的陰陽之道,陰盛則補陽,陽盛則采陰;也就是說,事物在旺盛時期,要預防以後的衰敗;而時運處於低潮時,則要通過奮鬥走出困境,擺脫厄運。陰陽更替,是自然界的發展規律,也是人類的生活法則。
一、對立統一的辯證規律
陰陽調和是中國哲學最重要的一對範疇,它指的是兩個相反、對立的事物的辯證統一。陰陽互相製約、互相排斥又互相吸引,最後此消彼長,達到動態平衡。陰陽通過自己內部的這種運動,推動著事物的健康發展。其理論跟矛盾論、辯證法有相同之處,但更有其獨到之處。
1陰陽合德,萬物育生
陰陽,本指物體對於日光的向背。向日為陽,背日為陰。後用以解釋自然界兩種對立和相互消長的物質力量。西周末年,人們從矛盾現象的觀察中,逐步把矛盾要領上升為陰陽範疇。春秋末期的範蠡認為“陽至而陰,陰至而陽”,表達了事物向對立麵轉化的思想,且處在統一體中。《易傳·係辭上》提出“一陰一陽之謂道”的原則,認為陰陽的相互交替作用是宇宙的根本規律,把陰陽上升為最高的哲學範疇。漢代以後,陰陽學的發展比較曲折,明末清初的王夫之認為天地萬物都在陰陽二者的不斷交替變化中除舊更新,形成了比較徹底的矛盾發展觀。
現存典籍中,以陰陽為宇宙觀的最早論述見於《國語·周語》,西周末年的周太史伯陽父用“陰陽”解釋地震的起因:
“夫天地之氣,不失其序。若過其序,民亂之也。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烝,於是有地震。今三川實震,是陽失其所而鎮陰也。陽失而在陰,川源必塞。源塞,國必亡。夫水土演而民用也,水土無所演,民乏財用,不亡何待?”
伯陽父指出,陰陽乃“天地之氣”,陽指陽氣,陰指陰氣。陰陽二氣之間有著密切的關係,一失而同失。
老子在《道德經》中用陰陽說明萬物的構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顯然,萬物是陰氣、陽氣相互結合而生成。《莊子·則陽》篇說:“天地者形之大者也,陰陽者氣之大者也”、“陰陽相照,相蓋相治。四時相代,相生相殺。”莊子和伯陽父的觀點如出一轍,他們都認為陰陽即是陰陽之氣,是天地間生成萬物的本源。
《易傳》裏的陰陽則是偏重其性質,《係辭上》“陰陽之義配日月”;《係辭下》“陽卦多陰,陰卦多陽,其故何也?”這些都是在陰陽之氣概念上更高層次的注解。《係辭上》說:“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不測之謂神”,雖然也包含陰陽二氣的變化,但還指正反兩方麵的互相對立又相互統一的關係。
西漢中期董仲舒將陰陽家的一些觀點納入儒家體係,他建立的陰陽學說,其“陰陽”仍指陰陽二氣。
宋代理學家程頤、朱熹也認為陰陽是氣非道,《二程遺書》中說:“離了陰陽更無道。所以陰陽者,是道也;陰陽,氣也。氣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朱子語類》曰:“道須是合理與氣看。理是虛底物事,無那氣質,則此理無安頓處。”依程、朱的說法,陰陽的對立和迭運都還不能稱為“道”,隻有那使得陰陽對立迭運的根本道理才是“道”。所以《易經》說:“陰陽迭運者,氣也;其理則所謂道。”
何謂道呢?天地自然變化過程就是道。在天地萬物創始前期,本是清空虛無,即名無極天地,即而產生氣體,是為混沌時期,名為太極天地,漸孕育兩儀陰陽,混沌初期,乾坤始奠,輕清為天陽,重濁為地陰,故無極生太極也就是道,太極生兩儀,亦即道生陰陽,陰陽生天地,再由天地生萬物。
天地生育萬物,萬物生長發育,以致成長、毀滅、更替具備了陰陽的條件,陽氣推萬物而起,陰盡萬物而止。在天地靈氣的培植之下,才開始生長發育變化,所以陰陽是天地間的一種自然規律。故《易傳》曰:“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合德,萬物育生。”
2陰陽為道,辨證統一
在古代著作中,先秦的《黃帝內經》對於陰陽的論述最為詳盡透徹,該書中陰陽的要旨主要有兩個方麵。
第一,陰陽是指自然界的兩種不同性質的生命物質。
如《素問·四氣調神》中寫道“夫四時陰陽者,萬物之根本也,所以,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故與萬物沉浮於生長之門。”這裏的“四時陰陽”的陰陽是指自然界四時變化的寒暑之氣,而“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的陰陽則指聖人因時調養人體的陰陽物質之氣。
《素問·逆調論》裏說陰陽指人體的陰氣、陽氣:“人身非常溫也,非常熱也,為之熱而煩滿者何也?岐伯對曰:陰氣少而陽氣勝,故熱而煩滿也。”《靈樞·衛氣》則把陰陽比喻為營衛之氣:“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營氣。陰陽相隨,外內相貫,如環之無端,亭亭淳淳乎,孰能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