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東窗事發(3 / 3)

記者:“寶林每個月每條船都要向林敏交納5000元錢,這個事你知道嗎?”

我:“是啊,怎麼啦?”

記者:“寶林每個月每條船交5000元給林敏,其中林敏給你多少提成?”

我:“關於你說的交錢的事啊,我建議你誰收了錢你找誰。”

接著響起我扣掉電話的聲音。記者又發表了一番評論,說些啥我現在記不住了。然後是找林敏單位采訪,畫麵上林敏捂著臉走進一間辦公室把門關死拒絕采訪。接著畫麵顯示的是采訪水產局的一個副局長。漁政歸水產局管。那領導說要嚴肅處理如何如何的。

看完了電視裏的報導,我在房間裏來回轉了五個圈,太他媽的氣人了,怎麼把我的話剪接得亂七八糟,弄成我不但承認自己是專門給漁政和船主做中間人的,好像我還在中間收取提成似的。我可不是這個意思。何況我還有著名的他和新聞女報料人生孩子的理論,幹嗎把這個理論給掐了啊?

可是光轉圈解決不了問題啊。難怪人家說防火防盜防記者,簡直是至理名言啊。所以,以後遇到記者,就要把嘴巴閉上,啥也不要說。這是我的經驗。

後來小海去打聽清楚了,原來寶林在休漁期間拖網作業,被省漁監(漁監和漁政不是一個部門)的執法船隻碰到了。漁監執法船放下一個小艇要登船檢查,寶林當時也在船上,他一看不是漁政的船隻,害怕一旦檢查出來是沒有證件的船就要倒黴了,硬是不讓人家執法人員上船,指揮漁民丟石頭打人家,還開大馬力要逃跑。

漁監執法船放下四個小艇在海上追逐寶林的船,最後強行登船,把他們這些漁民全部控製住。檢查發現,休漁期間拖網作業不說,船舶還沒證書,於是強行把船給拖走了。

船隻被拖走後,寶林因為暴力抗法被拘留了15天,出來後他就找關係想把船贖回來。可到了港口,他發現,船上機艙裏的機器都被拆除了,船上所有的雷達、導航,都被漁監部門給沒收了。他想找林敏,可林敏的船一直在海上巡視,電話也掛不通,一直等休漁期過了,林敏的船才上岸。

在休漁期間作業,暴力抗法,簡直是自取滅亡。林敏他們上岸後,船隻已經被漁監強製報廢了,可林敏還不知道。寶林覺得窩火,就找到了記者進行反映,於是就出現了電視裏新視點記者所采訪的這些鏡頭,也就有了寶林去繼續交錢的場景。想來是我當初在家參加婚禮時給他的名片,他給了記者。這個寶林也不長腦子,要不是有林敏撐腰,他絕對不會在休漁期間出海作業,還導致船被強製報廢。他挺恨林敏的,他以為找到記者就能把以前交過的錢要回來,反正船都沒了,也不用繼續討好林敏了。

不過這件事情對我而言就這樣過去了,再沒有任何部門的人來找我問話,僅僅是我的聲音在電視裏出現過而已。

可從那以後,寶林一家就不再和我家來往,我母親去世他們家一個人也沒來。為此我父親還對我很有怨言,說我做得不地道,一門親戚從此不走動了。我嘴巴上沒敢和父親爭論,心裏其實想的是,這樣的親戚不要也罷。

給母親燒周年的時候,我和我哥回家。走的時候,因為哥在縣城有事要處理,我和他就在縣城裏住了一夜。在縣城的步行街上看到了寶林,他也看到了我,隻是他裝陌生人一樣走了過去,我也懶得理他,也裝沒看見。

在縣城裏還遇到了一些熟人,聽熟人說:寶林的船被沒收以後,就和別人合夥又搞了兩條船繼續拖網,還辦理了證書。但是這個地方從縣到區到市到省的所有漁政都來抓他。聽說是所有漁政執法船都跟周圍的船主打了招呼,隻要寶林的船一動,立刻通知。所以隻要他的船一動,不出一個小時,肯定會有執法艇過來。在海上,從你耳朵聽到執法艇馬達的轟鳴起,你就是想跑都跑不了了。那執法艇在海上跑簡直像在水麵上飛一樣,幾分鍾就到了你的船前。從你作業的方式、網眼的大小,到撈上來魚的大小,怎麼檢查都有毛病。往往是不但被罰款,東西還全部被沒收。他勉強支撐了半年就幹不下去了,最後隻得把船賣掉。可周圍的漁民都不敢買他的船,因為漁政有話,誰買就弄誰。最後他把船以很便宜的價格賣到了外地。

據說寶林被這麼折騰兩次,家境已經開始敗落了。他現在在別人承包的海區以當潛水員為生,前段時間還得了潛水病,專門到城裏去降壓。而且也沒有人和他賭錢了,他名聲已經在外了,誰都知道他賭錢會出老千,所有人都不帶他玩。

也聽說狗剩子輸光了所有,和老婆離婚後消失了,這個人現在在哪裏,誰也不知道。所謂瓦罐不離井上破,是不是說狗剩子這樣的呢?

榮兒也在我認識螃蟹後失去了聯係。螃蟹霸道,把我電話本都燒了,讓我和以前所有認識的人都斷絕了來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