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隻是舍不得他們!
聽到沈依琳說的話,林麗瑩倍感欣慰,證明她和莫振海,在沈依琳心裏,已經占據了一部分重要的地位。
照這個情形,繼續發展下去的話,到時他們和沈依琳相認的時候,她應該也不會太難接受這個事實。
“依琳,你放心吧,我和你莫叔叔,暫時還不會離開。因為我們還要看看那些綁架你的壞人,會受到怎樣的懲罰?”
這倒是一個留下來的借口。
而林麗瑩並沒有提到莫文珊,而是說那些綁架沈依琳的壞人。
但是沈依琳知道,莫文珊的所作所為,的確是讓林麗瑩和莫振海傷心了。
便問道:“姐姐,莫文珊的事情,讓你和莫叔叔傷心了吧?”
林麗瑩回答說:“沒有,像她這樣的人,根本就不值得,我和你叔叔為她傷心。而且依琳,莫文珊已經不再是我們莫家的人了,前不久,我兒子文華,已經在帝都發了一篇報道,正式斷絕跟她莫文珊的關係。所以她現在,跟我們莫家,是一點關係都沒有了。”
“姐姐,是因為她綁架我的事情嗎?如果隻是因為我,你們大可不必......”
沈依琳認為,莫文珊雖然是莫振海和林麗瑩的養女,但是畢竟相處了二十年,說沒有感情那是假的。
如果說,隻是因為她,就這樣說斷絕關係就斷絕關係,那會不會太什麼了。
林麗瑩解釋:“並不隻隻是因為她綁架你的事情,還有一些其他的事情。我和你叔叔,決定跟她斷絕關係,也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像她這種心腸歹毒的人,確實不適合做我們莫家的人。所以依琳,你完全不需要有任何的負擔,像她莫文珊這種人,根本就不值得。”
既然林麗瑩都這樣說了,那沈依琳也沒啥好想的了。再怎麼說都好,這畢竟是他們莫家的家事,她一個外人,實在沒有必要過問太多。
。。。。。。。。
就這樣,過了一個月左右。
綁架沈依琳的案件,總算是查了個水落石出了。
這個事情的真正主謀,就是莫文珊。而陳蘭君雖然也是幫凶,但是對於綁架的內情,確實也是毫不知情。
今天,莫文珊和陳蘭君的審判結果,將在雲城第一人民法院宣判。
沈依琳,蕭雲哲,蕭令山,莫振海和林麗瑩,出席聆聽了這次的宣判。
被告莫文珊,教唆和參與綁架沈依琳一案,罪名成立。被判處五年零十個月的有期徒刑。
而被陳蘭君,參加綁架陳蘭君一案,也是罪名成立。但是因為,她是被莫文珊誘騙的,對這其中綁架的內情並不知情,所以隻判了六個月的有期徒刑。
對於這個判決,莫文珊表示不服,當即在法庭裏大吵大鬧。
“我不服,沈依琳她毫發無損,憑什麼要判我坐五六年的牢。我不服,我要上訴......”
法官敲了敲木錘,說道:“安靜,如果被告對於此次的判決有異議的話,可以讓你的代表律師上訴。本法官,維持現有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