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標準由全國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調味品分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國調味品協會、李錦記集團公司、福建省泉州市安記食品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衛祥雲、白燕、左寶起、鍾冠山、孫勝枚、林肖芳。
本標準首次製定。
調味品分類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調味品的術語、定義和產品分類。
本標準適用於調味品。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15091—1994食品工業基本術語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調味品condiment
在飲食、烹飪和食品加工中廣泛應用的,用於調和滋味和氣味並具有去腥、除膻、解膩、增香、增鮮等作用的產品。
注:改寫GB/T15091—1994,定義3.15。
4 分類
本標準按照調味品終端產品進行分類。
4.1 食用鹽
又稱食鹽。以氯化鈉為主要成分,用於烹調、調味、醃製的鹽。按其生產和加工方法可分為精製鹽,粉碎洗滌鹽、日曬鹽。
4.2 食糖
用於調味的糖,一般指用甘蔗或甜菜精製的白砂糖或綿白糖,也包括澱粉糖漿、飴糖、葡萄糖、乳糖等。
4.3 醬油
4.3.1 釀造醬油
以大豆和(或)脫脂大豆、小麥和(或)麩皮為原料,經微生物發酵製成的具有特殊色、香、味的液體調味品。
4.3.2 配製醬油
以釀造醬油為主體(以全氮計不得少於50%),與酸水解植物蛋白調味液、食品添加劑等配製而成的液體調味品。
4.3.3 鐵強化醬油
按照標準在醬油中加入一定量的乙二胺四乙酸鐵鈉(NaFeEDTA)製成的營養強化調味品。
4.4 食醋
4.4.1 釀造食醋
單獨或混合使用各種含有澱粉、糖類的物料或酒精,經微生物發酵釀製而成的液體調味品。
4.4.2 配製食醋
以釀造食醋為主要原料(以乙酸計不得低於50%),與食用冰乙酸、食品添加劑等混合配製的調味食醋。
4.5 味精
4.5.1 味精(穀氨酸鈉99%)
以澱粉質、糖質為原料,經微生物(穀氨酸棒杆菌等)發酵,提取、中和、結晶精製而成的穀氨酸鈉含量不小於99.0%,具有特殊鮮味的白色結晶或粉末。
4.5.2 加鹽味精(味素)
在味精(穀氨酸鈉99%)中,定量添加了精製鹽且穀氨酸鈉含量不低於80%的均勻混合物。
4.5.3 增鮮味精
在味精(穀氨酸鈉99%)中,定量添加了核苷酸二鈉\[5′-鳥苷酸二鈉(GMP)、5′-肌苷酸二鈉(IMP)或呈味核苷酸二鈉(IMP+GMP)\]等增鮮劑,且穀氨酸鈉含量不低於97%,其鮮味度超過混合前的味精(穀氨酸鈉99%)。
4.6 芝麻油
又稱香油。從油料作物芝麻的種子中製取的植物油,可用於調味的一種油脂。
4.7 醬類
4.7.1 豆醬
以豆類或其副產品為主要原料,經微生物發酵釀製的醬類。包括黃豆醬、蠶豆醬、味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