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序(1 / 2)

上個世紀小說還是一種多媒體的產物,承載著社會教育一類的負擔,描寫個人情感的小說常被指為杯水風波、小氣和對生活冷漠等等,於是產生了一群被正式推崇為社會良心的作涼,戴著諸如久類靈魂工程師的桂冠。這種推崇不時給我一個強烈的暗示,似乎我們天天身處其間中的生活不算正經生活,在那之外還有一個生活,據說那其實才反映出我們生活的意義,或說我們也應該那樣生活才對。關於這個生活有種種美麗的叫法藝術的真實、真實的文學諸如此類。受此暗示,這些年我一直在尋找這種生活存在的證據,很遺憾至今一無所獲,隻能得出一個結論:這生活是別人的,若存在,也是遙不可及的。

舍此還有一個可能,生活還是我們過的這個生活,寫出來則要經過改頭換麵。也就是說本來的生活不重要,或者說不值得書寫,一定要寫,則要賦予意義;換句話說所謂真正的文學從來目的都不是反映真正的生活,至少要淩駕於生活之上,不管評論家們用深度、開掘什麼狠狠往下走的詞。

那就清楚了,本來一直就存在著兩種小說的寫法,一種是有意義的,一種是無意義的:用我個人的理解說,一種是事關人類,事關社會,更多的是關於人的外部生活的;另一種是事關私人,事關內心,較多地關注個體的。關於這兩種小說孰優孰劣,不必爭論,和事佬的說法是各有千秋,存在即合理。史鐵生有過一句話:個人處境大於社會關心。他還引述過別人的話講:私人困苦不關社會正義。北京話也有類似的意思命苦不能怨政府,點兒背不能賴社會。我想史鐵生講這番話不僅僅是基於個人境遇而發的感慨,我寧願認為這是更寬宏的思考。把這些話放在文學上,是不是可以說隻關心私人的、所謂無意義的小說也不是毫無意義?

繞這麼大彎子,想說的其實就是程青新寫的這本《織網的蜘蛛》就是典型的關心私人、隻站在一個人的立場上講述、非正統道德意義的小說。趣本小說從頭至尾是一個花心男人主觀性的描述和表達,因為視野的局限,他經常看不到身處其間的情愛關係的微妙漸變,看不到與他相處的那些女性的工於心計,當然也感覺不到毀滅之火已經悄悄燒到了他的腳邊在他的總為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的滔滔的論述中女人都顯得特蠢,比他這位男性愚蠢得多。而最終把他告給警方的恰恰就是他最愛的一位女友,是那種作繭自縛、搬起石頭打自己腳的套路。

程青是我從讀文學雜誌中記住的作家。和充斥著書店的印刷成冊的小說比,還是每月或雙月出版的文學雜誌上更能看到一些令人心醉的小說。這些小說沒有經過媒體渲染,作者也大都是些不知名的人。大多數人甚至讀完小說也記不住作者的名字,看的時候便很少先入為主的印象,喜歡就是真因那些文字而喜歡了,我想這大概才是讀者和小說本來應有的恰如其分的關係。過去我對小說及其作者的了解都是這麼一點點建立起來的,至今我也柱信還有很多人是這麼讀小說的,而那些成功的作家也大都是這麼打下的基礎。

讀《織網的蜘蛛》那差不多是一種少年讀書時的感受,相信書中的人物真的存在,書中的故事真的發生過,下意識去猜那些地點是北京的哪條街、哪家餐館,甚至站在街上從人群中那些陌生的臉上尋找書虛構的人物的特征。這種反應我熟悉,那一般是被打動後產生的。一我也太容易被打動了,是不是情感幼稚所至?事後我也心虛,這麼想。

我比較喜歡程青小說寫當代城市情感中比較灰色的、難以定義的部分。那種關係不是愛也不是恨,是男女之間若即若離、似有若無、沒有上升到情愛關係的一種情感往來。這種關係看上去就像沒有達到一個很深的程度,其實是都達到了。這樣的關係在當代都市人與人的交流中比情愛關係更廣泛,是不是更深不太好說,我覺得這是現代城市中比較真實,也是比較普遍的東西。一般人對城市情感的認識基本停留在男女要麼有事要麼沒事上,程青寫出了男人和女人之間(甚至女人和女人之間或者男人和男人之間)那種情投意合的微妙之處,但是他們卻沒有發展到那一步,或者是先天的某種原因給定死了,就是發展不到那一步。我;沒有詞形容這種關係,但這種關係確實存在。你看一男一女吃阪、玩啊,他們往往超越了肉體關係,或者根本就不存在這方麵的意圖,這樣的關係是非常舒服的,真正意義上的兩情相悅。這是我認為程青小說比別人小說中多出來的。一般作家寫到男女是係往往都往固定的方向去想,程青小說把這些模式給衝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