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建國三年,楊二被捕,罪名偷竊,判監禁三年,刺“偷”字。
南召以武建國,民風如此,最看不起的便是雞鳴狗盜的偷竊之人。
這是一間髒亂汙穢的牢房,兩名差役押著楊二進來,一人開門,一人開鎖。開鎖那名差役將楊二脖子上的枷鎖除去,從後麵踢了他一腳,將他踢進牢房。楊二打了個踉蹌,摔倒在地。牢裏還關著三五個人,見楊二摔在地上,並未有什麼動作。
楊二從地上爬了起來,低著頭,長長的頭發遮在臉上,徑自找了個角落坐下。
放飯時間,差役提著桶有些餿了的饅頭,每間牢房扔進幾個,犯人皆是一陣哄搶。楊二也同樣不例外,隻是在搶饅頭時,頭發撩開,被人看見了臉上那個“偷”子。
“原來是個小偷。”有人道。
周圍幾人聞言,皆是麵露鄙夷,有人一腳將楊二踢翻在地,“呸”吐了口痰,道:“你也配吃東西。”
說著便去搶楊二手裏的饅頭,楊二死命護住,奈何其他幾人見狀也上來幫忙,楊二本就身形瘦小,如何爭得過他們。
晚上,被幾人趕到馬桶邊,隔著牢房的木欄,看著過道牆上那盞油燈的昏黃光亮,楊二的眼淚流了下來。
抱著肚子,靠在木欄上,楊二慢慢的睡著了。
不知睡了多久,便被差役叫醒,帶去了礦山采礦。
楊二餓著肚子,手腳難免慢了些,便挨了幾鞭子。
中午放飯,領了個窩頭,一碗比白水強不了多少的稀粥。正要吃飯,卻突然被人一腳踢翻在地,粥灑了,窩頭掉在地上,“當小偷還有臉吃飯。”有人喝道。
楊二沒有理會,隻是有些眼花的往地上的窩頭爬去。
楊二不記得自己多久沒吃過東西了,被捕前四天,被捕後一天,有五天了,餓了五天,腦子已經不太清醒了。
楊二沒有爬到窩頭掉落的地方,便昏了過去。
兩名差役過來,抱怨了幾句真是麻煩,便將楊二抬起,不知要往哪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