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淩晨,女,25歲,孤兒,當紅偶像。
為了報複當初拋棄我的父母,我發誓一定要出人頭地,讓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認識我,而那時,見到所謂的父母之後,我要讓他們知道當初的決定有多愚蠢。所幸的是,我有一張漂亮的臉,當星探發掘我去做偶像時,我毫不猶豫的答應了,機會來了。
拚命學習各種東西,唱歌,舞蹈,演技等等自然不在話下。因為要出席各種節目,所以我還要學習廚藝、騎馬、插花等亂七八糟的東西。因為是以古典美女形象為賣點,所以琴棋書畫我也要做到樣樣精通。
如此忙碌的生活,我卻沒有感覺充實,有的隻是日複一日的疲倦感。我,並不喜歡這種生活。
午後恬靜的陽光下,翻閱著一本喜歡的書籍,一杯自己衝泡的錫蘭紅茶。有我愛的人和愛我的人一起生活。我想要的不過就是這種平凡的生活。
但是我沒有。
除了做為偶像時候的職業麵孔之外,我待人態度冷淡,堅持己見,固執,不會討好別人。沒有人喜歡這樣的我。我小心翼翼的藏起自己的真心,不讓任何人看到。不付出真心,就不會受到傷害——同時也得不到真心。
最困難的時光已經過去了,我在演藝圈裏過得如魚得水。不用看導演的臉色,不用討製作人的歡心,我可以耍大牌,可以任性,他們還要看我的臉色行事。
因為我是超級偶像——淩晨!
沒有平凡的生活又怎樣?我現在不是過的很好嗎?空虛就空虛,我不在乎。
但是,命運一向是不可預測的,原以為我可以這樣的活下去時,卻發生了意想不到的改變。就在我二十五歲生日那天,我死了。
奢華的生日晚宴,來的都是熟人——電視上天天見到的熟人。虛與委蛇的社交辭令,人人都帶著麵具。
夜深了,宴會也散了。開著新買的法拉力跑車,趁著夜色開始飆車——我的愛好。開了一段路之後發現不對勁,怎麼會有人一直跟著我?我從倒車鏡裏看到了一張瘋狂的麵孔——一個歌迷,一個狂熱的歌迷,不知從哪裏得來得我的私人電話每天騷擾我,還知道了我的郵箱和住宅。報警之後就沒有看見他了,沒想到居然在今天又看見了!
一陣恐懼突然湧現,我不知道被他捉到會怎樣,月光下他的麵孔更加扭曲。
到有人的地方去!這裏是城郊,向市裏開!一旦確定了目標,我毫不猶豫的加速。以我跑車的性能,他居然也追的上,這讓我更加恐懼。
我向後看了一眼,瘋狂的臉,血紅色的眼睛,更可怕的是的表情讓我確定,他想和我玉石俱焚。
當我轉頭麵向前方時候,又一輛車從路邊衝出來,我來不及躲開。
我不要死!我要活下去!我還沒有見過我的父母,還沒見到他們後悔的表情!也許這種想繼續活下去的強烈感情,讓我保留了意識。我看到了空間扭曲,那裏有微弱的光亮,本能的我向著那光亮靠近,接著,眼前一道白光,我失去了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