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以自己的喜好批評孩子
在一次教育心理研討會上,一位家長向專家提問:“為什麼孩子想的和我不一樣,為什麼他總不按我的要求去做呢?”專家回答說:“如果孩子和你完全一樣,那他就會和你一樣窮。”全場大笑。當然,這位專家是在用一種幽默的方式告訴家長,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成長軌跡,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喜好,用我們的標準去衡量孩子是不對的,更不能用我們的喜好去批評孩子,或者強行改變孩子。
星期天,兒子把家裏的音響開得震天響,一遍又一遍地聽著周傑倫的《鬥牛》。父親忍無可忍,走過去關了音響:“聽都聽不清楚在唱什麼,有什麼好聽的!”兒子“噌”地從沙發上跳了起來:“我覺得很好聽!”父親立刻冒出一句:“要聽就聽劉歡的歌,一字一句都清清楚楚!”兒子忍不住火了:“你不要把自己的偶像強加在我的頭上!”說完甩門走了,父親則愣在原地……
每個人的喜好都和他所處的時代以及他的人生經曆是分不開的。
成人最推崇的偶像是在社會上有所成就的人,像比爾·蓋茨、李嘉誠等,我們欣賞他們用自己的汗水和智慧贏得財富,贏得世人的關注。所以,我們自然希望孩子以這些人為榜樣,將來像他們一樣出色,一樣有本事。
孩子的生活中少了很多的功利色彩,他們容易被時尚流行所吸引,崇拜的偶像大多是現在正當紅的影視星、歌明星和運動員。他們喜歡這些人風光無限的生活,但這讓很多父母看不慣,甚至為此批評孩子,與孩子發生衝突。
教育專家告訴我們,不要對孩子崇拜的對象進行簡單的道德評判——認為崇拜科學家、政治家等著名人士就是好的,崇拜影視歌星、明星就是不好的。我們要做的是引導孩子,不僅看到那些明星和運動員在舞台上或運動場上的光彩,同時也要看到他們光環背後的付出,看到了他們個性中的優點。
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同樣“己所欲亦勿施於人”,也就是我們不能把自己的愛好強加給孩子。
試問:踢足球和打籃球哪個更好?乒乓球和羽毛球哪個更鍛煉身體?其實都一樣,隻要我們不是從事這方麵的專業,哪項運動都可以給我們帶來樂趣和健身的好處,如果因為我們喜歡踢足球,就逼迫孩子放棄籃球;因為我們喜歡乒乓球,就批評孩子打羽毛球,那麼無疑,這樣的做法是很蠢的。
父母的喜好是父母的,孩子的喜好是孩子的,父母不要總認為自己是對的。
傑羅姆·卡爾出生在紐約一個具有濃鬱藝術傳統的家族,他的長輩中有許多有成就的詩人、音樂家、畫家和雕塑家。小卡爾的媽媽也夢想著兒子成為一名鋼琴家,在她的精心培養下,5歲時的卡爾就能登台演奏鋼琴了。
但他的父母懂得孩子的成長需要全麵教養,注意培養孩子廣泛的愛好。一次,母親帶他參觀一座科學博物館,那些新奇的展品使小卡爾對科學技術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也就在這時,已經對登台演出產生了厭倦情緒的小卡爾,決心從此以科學為終生職業。
盡管卡爾違背了家庭的傳統,違背了父母的意願,但他的父母並沒有把自己的意誌強加給兒子,而是充分尊重孩子自己的選擇。卡爾後來回憶這段經曆時曾說:“在我的家族中,大家都認為從事自己有興趣的事,會使一生都過得愉快,而且事業成功的可能性最大。如果我對其他什麼事有興趣的話,他們也會全力支持的。”事實證明,小卡爾自己的選擇是正確的,後來他不僅在自己選擇的事業中享受到了愉快,並且取得了成功,成為美國著名的物理學家和化學家,並於1985年獲得諾貝爾化學獎。
因為我們喜歡什麼,就去批評孩子的不同喜好,甚至禁止孩子的喜好,是十分不明智的。傑羅姆·卡爾的經曆告訴我們:孩子的興趣與選擇,是孩子自己的事。
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說:“一叢玫瑰,一棵蘋果樹,一株葡萄,都是能給人帶來愉快的有生之物。”我們不能強迫玫瑰長成蘋果或葡萄,我們也不能強迫葡萄長成玫瑰或蘋果。隻要孩子的選擇是善的,既對社會有益,又對自己有趣,我們就沒有理由不給予尊重、鼓勵和支持。
那麼,我們在生活中該如何做呢?
(1)尊重孩子,不要盛氣淩人
父母要知道孩子有自己獨特的想法,要給孩子選擇自己行為和作決定的機會,父母如有不同意見,應該心平氣和地與孩子討論。要允許孩子有新的想法、新的思維、新的做法,父母不能接受的,不一定是錯誤的。
(2)與孩子共同成長
有的時候父母與孩子的看法不一致,是因為父母的觀念和知識結構落伍了,所以身為父母,一定要樹立終身學習的觀念,這樣才能與孩子一起成長,才能接近孩子的感受,引領孩子健康成長。
2.批評要客觀,要實事求是
生活中,家長看到孩子犯了錯誤往往就急了,不分青紅皂白,連情況都沒有弄清楚,就開始批評孩子,有的還連打帶罵,這樣做,往往使孩子口服心不服。美國教育家老卡爾·威特認為:“對孩子的批評,最重要的是要讓孩子心服口服。這聽起來簡單,做起來卻並不是那麼容易。”要想取得良好的批評效果,父母的批評必須公正、合理,實事求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能胡亂猜疑或者誇大其詞。
毛澤東主席說得好:“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對待孩子的教育問題也一樣,必須建立在實事求是的基礎上,讓孩子“知其所以然”。孩子犯了錯誤,有時他自己都不明白,糊裏糊塗的,父母如果沒有事實根據,空講幾句批評的話,就達不到矯正的效果。
肖明在放學回家的路上,看見同校一名低年級的同學不小心摔了跤,連忙上去扶他,這個小同學手裏拿著今天自然課上老師發的種子,十分珍惜,見肖明來攙自己這隻手,就揮了揮手,不讓他動。在外人看來,好像是肖明欺負小同學一樣。正巧肖明的媽媽今天早下班,想順路接孩子一起回家,看到這一幕,十分生氣,上來就把肖明拽到了一邊,大聲斥責道:“誰讓你欺負小同學的,學習成績不怎麼樣,毛病倒是見長啊。”
肖明一聽就愣住了,這算怎麼回事呀?生氣地對媽媽說:“您瞎說什麼呀,誰欺負小同學啦?”“我剛才都看見了,你不要抵賴。”肖明這下可火了,用手把媽媽拉到那名低年級同學的麵前說道:“我欺負小同學是吧,你問問他,讓他自己說是怎麼回事。”
等到媽媽了解了事情的真相,才知道冤枉了肖明,連忙賠禮道歉,可是肖明傷心透了,一路上都不理媽媽,也不坐媽媽的車。
不做調查,就胡亂批評,是很多父母自以為是的表現。他們在批評孩子時總是這樣說:“不用問,我就知道是你幹的。”“我一猜,就知道你的老毛病犯了。”“我想過了,隻有你才幹得出這樣的事。”“準是你幹的,除了你沒別人。”……
如果我們遇到事情不用詢問調查,隻憑猜想就可以知道真相,那就太奇怪了。
父母自以為是的表現還在於:家裏的東西壞了就認定是孩子摔的,錢找不到了就懷疑是孩子偷的,客廳亂了就說是孩子弄的……真相大白後,比如,東西是上了年紀的爺爺摔的,錢是掉到了抽屜的下麵,客廳是家裏來了客人弄亂的……這時,父母還不認錯,卻急忙為自己辯解。
這樣無根據的批評,不但沒有效果還會產生副作用。
家長在批評孩子時,還容易犯的一個錯誤就是誇大其詞,習慣用“總是”“從來不”之類的字眼,很小的事情在父母看來就相當於天塌下來一樣。對孩子的過去及其他一切誇大其詞、全盤否定。
一個孩子在數學考試中,因為馬虎看錯了一個數字,導致成績退步,隻得了80多分,媽媽一看,大聲斥責說:“你總是這麼馬虎,連數字都看不清楚,你這樣下去完了,大學考不上,一輩子都沒出息。”孩子聽後更加傷心了。
真是可笑,因為馬虎沒有看清一個數,就一輩子都完了。這樣的邏輯怎麼讓孩子接受。
這樣誇大其詞的批評在生活中很常見,多半是父母為一時解氣說出的話,卻沒有想到對孩子的傷害是那麼大。
有的家長因為孩子打小同學就說:“你這樣下去會進監獄的。”看到孩子成績不及格就說:“你再不及格就死了算了。”……這些話父母可能是出於一時氣憤說的。可是孩子的心靈卻留下了傷疤。
所以,批評孩子一定要講究分寸,必須做到實事求是,不能亂說,更不能誇大其詞。
(1)調查清楚再批評
孩子出現不良行為後,家長要允許孩子陳述辯白,在沒把真相搞清之前不能批評孩子。美國教育家塞勒·塞維若認為,無論在何種情況下,父母都應保持冷靜的頭腦、理智的思維,切忌在情緒異常的狀態下輕易批評孩子。他說:“父母批評教育子女,靠強製壓服是行不通的,隻有給孩子充分的說話機會,他們才能剖析自己的行為,觸及靈魂的最深處,才可能使其心服口服。”所以,批評孩子不能想當然,家長認為怎樣就怎樣。更不能讓慣性思維影響自己的判斷,拿老眼光去看待孩子往往會出現錯誤。
(2)批評孩子不要危言聳聽。
在批評教育時,千萬不能把錯誤擴大化。批評應講清楚道理,告訴孩子他什麼地方做錯了,為什麼批評他,他的錯誤有什麼危害,錯誤的嚴重程度如何等。批評時如果能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孩子更容易接受。
3.批評孩子應就事論事
就事論事包含兩層意思,一是就一件事說一件事,二是論事而不論人。
先說第一層意思,不少家長批評孩子時,喜歡新賬舊賬一起算,以為這樣才能讓孩子深刻反思,實際上這種做法極不可取。日本教育心理學家多湖輝說:“責備孩子時,不能把陳年舊賬全挖出來。”一般的孩子,知道自己犯錯就會反省,一旦被批評,就會心生警惕,避免再犯同樣的錯誤。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東拉西扯、橫牽豎連,把過去孩子犯的錯誤再拿出來數落,孩子就會產生反感。
例如,孩子一邊做功課,一邊看電視,父母隻需批評他“做功課要集中精神,不要心不在焉”就可以了。然而,多半的父母會繼續嘮叨下去:“你看,你就是這樣。所以上次連碗也打破了!”“你做事就是心不在焉,才會動不動就受傷!”“你就是不專心,老師才會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