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卷從乙未年五月二十三日初通,至丙申年七月末,月月悉記所通目錄。其五六七月並具有,即前別三卷。自八月後,至今年七月末,止有此年目錄,無更別記。
乙未年五月二十三日晝,保命府趙丞告。雲雲。
乙未年五月二十三日夜,保命範帥告。雲雲。
乙未年五月二十七日夜,中嶽仙人洪先生告伺二星。雲雲。
乙未年五月二十八日晝,夢食合金液醮。雲雲。
右四條,五月中事,今別撰在第一巷。 條雲見,一條雲夢。
乙未年六月一日,保命趙丞,華陽司農玉童,紫陽內官玉童,各告治身之行。雲雲。
乙未年六月四日,華陽童告人罵辱,令心勿受。雲雲。
乙未年六月六日,桐橋仙人鄧君來結冥友。雲雲
乙未年六月八日,紫陽玉童宣周`君旨,改名字。雲雲
乙未年六月九日,聞人隱告坐外偃房事。雲雲又保命趙丞告流汗事。雲雲
乙未年六月十一日,於束嶺宿,易遷女仙李飛華,告有五女仙欲來。雲雲
乙未年六月十二日,中嶽真人馮君,蕭閑堂主張君,中嶽仙人洪君,保命府樂丞華陽玉童,凡五人,告長生要言。雲雲
乙未年六月十三日,範帥告勿食肉事。雲雲
乙未年六月十五日,中嶽洪先生授《洞房經》。雲雲,今闕此記。
乙未年六月十五日,範帥遣人來,重責食肉事,雲雲嶽去後來。
乙未年六月十九日,易遷五女仙來告生死因緣根本。雲雲
乙未年六月二十一日,趙丞遣黃元平,告請雨事。雲雲
乙未年六月二十四日,蒼梧仙人徐君棺槨事。雲雲
乙未年六月二十四日,趙丞又遣來告請雨騰辭蒼梧去後。雲雲,今闕此事
乙未年六月二十五日,黃元平告已落太山死籍。雲雲。
乙未年六月二十七日,華陽童宣定錄旨,授玄真經。雲雲,今闕此記。
乙未年六月二十九日,蒼梧徐君執蓋鄧君,告名已上束華。雲雲
右十七條六月中事,今別撰在第二巷。凡闕三條,今見十四條,並不言夢。
乙未年七月二日,紫陽周王二真人,定錄保命二真君,周大夫,.司馬括蒼,樂丞同來,大論語事,雲雲又及隱脆事。雲雲。
乙未年七月三日,易遷有女仙來,雲名已上青簡雲雲。
乙未年七月九日,二紫陽定錄,告已進為保晨司,並輸上落人數。雲雲
乙未年七月十一日,徐鄧二人來,雲參定束華名說上事牒。雲雲
乙未年七月十三日,定錄君及趙丞告陶得停召合及事。雲雲
乙未年七月十五日,保命君授三天龍文,並令但且混人世,勿為異應行來,動靜營為,出入任意,但勿違犯正法耳。條真法時,但默行,莫令人知。神明不以萬裏為遙,不以山海為難,戀行應動任所趣,勿以吾等為礙。雲雲,今闕此記。
乙未年七月十八日,見定錄君雲陶答語,及問所住。雲雲
乙未年七月二十五日,趙唐二丞告勿過勞神疲體。雲雲
乙未年七月二十八日,唐丞告劫盜災禍,不須防慎,不令有憂。雲雲,今闕此記。
右九條七月中事,今別撰在第三卷。闕二條,今見有七條,並或見或夢。並右三十條,並有具記。唯闕五條。從此後,並無別記,實為深恨。
乙未年八月一日,範監來告雲:此日諸真相就論說歡已畢,自今已後,欲令自來,處處遊觀。雲雲,此雲來則非夢。
八月五日,夢從一朱門崇闕入,見司命君,見授夜光芝。雲雲,夜光芝是句曲五種芝限。
八月七日,夢入華陽中,先經保命府,後至定錄問次往蕭閑探龍仙芝。雲雲。此則從北入而向南也。龍仙芝亦見五種芝限。
八月九日,夢至定錄,問見,問雲乃同人齋邪。雲雲。爾日在中堂,王法明為皇家塗炭齋。
八月十二日,夢與定錄君於華陽內共乘車,侍玉女三十人,奏天樂,造南真於丹城,南真見告。雲雲。因又告太元,太元示以仙籍。雲雲。二真府並在大霍也。
八月十五日,夢與定錄保命,共往紫微夫人處。雲雲。紫微治玄龍宮,應在北方。
八月十六日,夢至方諸,見青君府,不見青君。乃見韓太華,丹青館宋夫人見,告神仙之要,委形之術。雲韓太華,始以今年度束宮,受書朱宮玉妃之賓友韓,出《真誥》也。
八月十九日,又夢造方諸,正見青君出遊,楊君九華及許仙侯皆從。因造韓侯見告簿籍事。雲雲韓即前卷所雲東宮典錄籍者,名惠期也。
八月二十一日,夢與保命至蓬萊,見周大夫。又至一朱臺巨闕青軒紫房,雲是司陰府陶某近正應肩治此束南一玄宮中。因復行,見一人,麵金色,長短中形,人著飛霄衣冠,見告道法之事。雲雲保命曰:此是小天奉法人周大夫,仍告道業因綠甚多。雲雲。周大夫,即大賓。《真拙嬰亦雲:在蓬萊,司陰君主天下水事,事出馬君傳前,不知那治在蓬萊小方諸,多事道事,亦出《真拙閣》。
八月二十五日,夢與範監趙丞至大衡山,見南陵薜大夫,中黃杜大夫,見授隱變方。因爾又行,見一草屋,甚高大絕,有甘泉,雜生眾華。範監雲:此是遊仙之廬,因共入,坐屋下談神仙事。雲雲。薛杜二大夫《真誥》中無也。
八月二十五日,夢入華陽,造定錄,諮來年十月可保得申延不。答雲:可爾。雲雲此其猶欲留世意。所以發此請,雖初雲可爾,恐後復相請,卻審得申者,則不應,十月果去也。
八月二十六日夜,夢定錄保命來見,告雲明當復往東華過司命問,既是天事不復得同,當更為訪韓侯論爾,不更迴異不。些刖及復屢道名簡事,此則不可為定,進退皆復由功過故也。
八月二十九日,見上期來宣定錄旨雲:韓侯甚有懷於爾,簡錄猶因。雲雲。此雲見來,則非夢也。上期是華陽重姓,景名上期也。
右十三條,八月中事二條是來,十一條是夢往。
九月二日,夢至華陽中見二君。雲雲。
九月五日,夢又至蓬萊,先過司命。司命見告:服神丹應,先須名上仙籍,乃得服之。雲雲乃至蓬萊見周大夫,食一草,狀如槐香而紫色,見告雲:子未得食此,得食此,便如吾耳,及火棗交梨事?雲雲火棗交梨出《真誥》中亦竟不知此果是何神奇。
九月八日,夢與趙丞共遊易遷,童初二宮,二宮相去可五六裏。易遷,女仙宮。童初,男仙宮。而未知東西列為南北列耳也。
九月十日,夢與保命到一山,山形平團,異於人問,山名為丹龍,雲中有洞,多仙真。丹龍雲在陽洛之南,是南真所治之宮也。
九月十五日,夢獨往桐橋山,見金庭館,珠寶煥麗,宮室行列殊多。亦有青黃,盡相似。復雲有金庭洞宮,自所見者,非其限,乃眾仙之遊憩,典司之所治耳,非王真人所居。束方大君來時,別復有宮,雖雲有而自不見。桐相右弼,王所治之處,亦雲山內外並有宮府。
九月二十三日,夢定錄來於朱陽,見攜到司命府,道逢玄清,紫微二夫人,乘雲餅,從二十餘玉女,語定錄雲:司命紫陽正相遲塵生,今來,亦是其冥。意言見笑為塵生,不言是陳生。
定錄答語。雲雲當爾時,亦不知在何所,但覺不然而行耳。到司命門,即見紫陽,共見。告大有所言,非可具記。此應有奇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