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是不可用的,它現在花的錢,隻不過是全部自已的投資,自已完成所有環節,試圖堆砌起一個“點擊收費”的神話,僅僅集中在“文字動漫故事”,卻類似於亞馬遜想網者全吃,連供貨工廠也自已辦起來,賺盡上下遊的所有錢,這可能嗎?不要說此行業本來微利,也許因為微利,它才要全行通殺,結果卻是自已全做。如果我沒有猜錯,的點擊是假的,作品大部分是假的,它收到的錢也基本上是假的。相信有一天,它的錢燒花,我們就能看到其真麵目。在臨死前,把這個網賣給另外的有點錢的下家,可能是它最好的歸宿。但是,出版業正在萎縮,似乎隻能作為動漫業的附庸。
那麼縱橫網又是怎麼回事呢?與起點網相比,它們可說是大同小異。大同者是業務模式大同,小異者是素材側重有點不同。縱橫網相對而言廣泛一點,但並不影響它的采編重點,可以集中在某些方向,比方說起點網專注的動漫小故事。如果不行,還可以改到別的題材上。因此,業務模型上,縱橫網比起點網更合理一些,但並不等於它的前景就可能更美好。起點網的重點集中到動漫上,肯定有他認為是合理的原因。現實的理由就是,動漫改編的影視作品,製作成本比較低!這樣的話,從小故事轉移到動漫的機會,就會比較大。而縱橫網的故事看似廣泛,如果轉變成影視製作的成本較高的話,轉換機率就低。
更關鍵的要害在於,當“影視轉換”成為中文網之所謂“文學創作”的成功與否的標準時,——這是它們的廣告宣傳,誘導新作者時的,所陳述的美好前景;如前文所述,即便轉換成功,中文網本身及其作者,其實也賺不了多少錢,一般是不賺錢,——意味著它不能具備自已的收入渠道;隻能借影視的票房,間接獲得收入。這樣,它本身就已經淪為整個行業收入鏈中的配角的配角,更何況影視行業,無論是廣告收入還是慘淡的院線,本身就已經自身難保。可見中文網的盈利前景。因此,除非中文網能夠獲得自已的直接的,點擊閱讀的收入,並足以支撐起整個網站的運營,——但這也將意味著目前中文網站的宣傳,全部是忽悠,也說明它們此前不是走這條路,——否則它們永遠隻是在一個不存在的市場中折騰廣告,直到自已的寶貴資金燒完為止!姑且不論“點擊閱讀的收入”是否能成為業務現實,首先就可以斷定,如果此路是走得通的話,起點網目前的經營和審批模式,就讓它不可能走得通。至於********中文網,隻是五十步笑百步。
但關鍵的是,如何讓足夠的中國人,願意付款去閱讀網上的,大體上是垃圾的“文學作品”?不要說付費,就算是在不掏錢的時侯,他們有多少主動的閱讀嗎?當然有追星的,但是星是怎麼形成的?影視中的星可以通過男神女神,文學中的星,如何形成追族?就連《哈裏波特》剛登場時,JK羅琳也既不待見於出版商,也不待見於連載的讀者。僅僅是連載出版商,在自已閱讀了羅琳的部分初稿後,投資了部分連載版麵(順道,不需要額外投資,相當於向讀者推薦)後,終於獲得了讀者的響應後,才得以作為羅琳的經理人,與出版商合作。顯然,這裏有著羅琳的初稿,連載商個人的閱讀和鑒定,然後才是讀者的響應,最後才是出版商的投資。真正是波特迷,是在出版商投資後,附加廣告,然後才形成了圍繞著哈裏波特故事的追星族。顯然,不是因為有了追星族,讓某種文學作品可以賺錢,無論是點擊收入還是出版,而是有了被宣傳的成功作品,然後才有追星族。那麼中文網又如何在星族形成以前,通過追星的點擊,賺讀者的錢呢?如果它去做作品的廣告和推薦,如哈裏波特的出版商,那麼它的主營,到底是網絡出版(目的是為了點擊收費),還是現在的開設平台,吸引作者創作勞動呢?
顯然,它們的業務模式組織上,仍然自相矛盾。因此,它們古怪地,以審批形式將“自費作者”限製在某些特定的創作領域,如起點選擇在“動漫創作”,也有了一定的解釋;並非其合理,而是其經營者覺得,“網絡作者”無關緊要。因為這些未經勘別,也未經宣傳的作者,真正的點擊讀者是很少的,更遑論讓讀者掏錢的。所以我估計,起點網的“作者,簽約作者,作者明星”都是假的。網站後台的操作者,一定更清楚真實的讀者數量,我估計它每天點擊,很可能不超過一萬,獨立IP不超過一千。以起點網而論,它的定位似乎是“動漫創作”,其實隻是它自已“花錢雇人創作了幾個樣板”,而它自已既無力保住質量(當然,否則它自已就當作家),更無力宣傳,更遑論製作,再通過影視渠道賺錢。所以我認為,這種業務模式已經死了。縱橫網好一點,也隻是五十步笑百步。他們連自已網站的真實宣傳,以確保有穩定真實的閱讀客流,願意自費點擊提供一點真實收入,都未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