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當我認真打算“寫作,出書”的時侯(2 / 2)

所以,作為作者,當然不會反對自已的作品被影視圈挑戰,但如果是以“爭取影視圈投資青睞”為目標,那是大腦進水了。就象街頭唱歌的,指望被星探瞧中,把你包裝成新天王傑克遜一樣,基本上就是神經病。但是這一條被誤解的“作者成名路”,既是許多文青打算著手時的動力,也是今天的許多所謂“中文網,文學網”宣傳的口徑。老實說,如果寫作出版這條路真的那麼容易的,他們就不需要宣傳了!他們由此也編出了許多故事。但是明白上述道理後,對於這些故事就有著天然的免疫力。

更何況,我對於上述那種所謂“文學”完全不感興趣,我自已完全不看宮廷片,肥皂劇,瓊瑤……我不反對這些文學和劇作,可以被歸屬於“某種類型的文學,藝術”,但它們顯然不是文學藝術的全部,而且肯定不是我的文字、知識、閱曆所擅長的那部分;相反,我的知識讓我對他們全部作文學和藝術價值上的否定!僅僅承認他們成功迎合了某部分觀眾的品味,因此才不反對它們可以被歸入“某種類型”,我自已怎麼可能同流合汙?

所以如果我真想寫一本書,當然需要從考察這個“可能存在的市場”,對自已作品的接受程度開始,一步步地著手,最後框定自已的作品風格、取向,才能真正動筆。但這是一個不確定的市場,現實中的中國人,並不喜歡閱讀。事實上,就算是上述“肥皂作品”,真正的讀者也不多,而不僅僅是“盜版”的原因。盡管的確存在著“中文出版”的行業,但是刨去“政府訂購,教育部門訂購,補習行業訂購(這是中國特色)”以外,自由出版的作品,還有多少真實的市場?這條真的是說不準的。盜版當然也是一個問題,它令出版業不能得到適當的利潤;但是更大的問題是限製出版自由。

“出版自由,言論自由”是老生常談了,前者我們一直沒有機會“出版”,所以談不上自由不自由的感受;它就象外星人的環境一樣遙遠。但是言論自由的限製是有感受的。這種言論自由的限製,當然會影響到“真實出版,真實寫書”時的自由度。那麼,到底自由寫作有多大程度的“自由”,如果這是有限的自由,能有多大的商業空間,不是單純幾個官員或者文件的空話就能確定,需要我們自已親手去試試,才能體會。這種限製,作為讀者,作為觀眾,永遠也不會有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