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節(2 / 2)

最後我送你回去,那天我以為你會對我說愛我,可是你欲言又止,我還傷心了好一陣子呢。我該說你是笨蛋呢?還是該說你是笨蛋呢。

你的懷抱真的好溫暖,我真的好舍不得。

可是,我現在的男朋友,我的父母很喜歡他,我沒有辦法,我要走了。我一直在想我們的結局,不止一次幻想過我和你成一個家,立一個業,你牽著我的手逛商城,逛河邊,去看電影,去吹風。也不止一次的想我應該怎樣和你說再見,這幾個月的時光是最美好的時光,所以我隻想到這個辦法:在我們最愛對方的時候分手。

其實我也知道我們的結局,還記得上次在河邊你為我擦掉的那一顆眼淚嗎?那不僅是我的感動,還有,我想到了我們的結局。

你應該好好的,勿以我為念,這樣我再心痛,也會為你高興。我以前一直不理解“不在乎天長地久,隻在乎曾經擁有”這句話,現在我明白了,我永遠都不會忘記你,在我心中,你永遠都是我老公,那是我第一次親口叫你,也是最後一次,我知道你一定也忘不了我,但我希望你忘掉我,那樣你才會真正的幸福。我好想好想自己承擔這一切。答應我,你要好好的,隻要你好,我就會好。盡管我不會再說我愛你,但內心深處,我一直是你的老婆,永遠,永遠!

我是相信有來生的,哥,下輩子,你要搞快點,別再讓別人把我搶走了。

再見了,我的愛人。

這是趙長風第一次看到連心的字跡,想不到她的字也和她的人一樣,英姿颯爽。信紙上滿是濕了又幹,幹了又濕的痕跡,連心一定是流了很多淚,但字跡還是那麼的力透紙背。

車站附近不知道哪裏不合時宜地冒出一段很合時宜的音樂:

別管以後將

如何結束

至少我們曾經相聚過

不必費心地

彼此約束

更不需要言語的承諾

隻要我們

曾經擁有過

對你我來講

已經足夠

人的一生有

許多回憶

隻願你的追憶有個我

…………

他的命就是這樣,最後還是什麼都得不到。

趙長風看著連心家的方向,他覺得腳步很重,挪動半步也很困難。天色更暗了,路燈終於開啟,逐漸亮起來,照在他的身上,模糊的影子越來越長。

他鄭重地把信紙折成豆腐幹狀,放進衣服的內袋,他想把它放到一個永遠不會丟掉,也永遠沒人找的到的地方,但他想不到這樣的地方。

他失魂落魄地坐進到連城縣的野的,街道兩邊輝煌的燈光逐漸模糊起來,直到隻看見一片黃色。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