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一條狹窄的小巷裏,李烽氣喘喘地往深處跑,左手不自然地下垂,手肘處破開個小指粗細的血洞,血液沿著手往下流,散落在陰冷的青磚路上。
“不是我做的!我的冤枉的,我是冤枉的!”
聲音中帶著哆嗦,李烽強忍著手臂傳來的痛楚,麻木的雙腳奔跑不停,仿佛身後跟著什麼可怕的鬼怪。
在今天之前,他李烽一直過著單調而平凡的生活,上班,回家,吃飯,睡覺。雖然生活不太如意,但也勉強能說的過去。他本以為自己能這樣一路平凡,直到老了走不動的那天,抱著自己的孫兒靦腆自己的無為一生。
可是,命運跟他開了個玩笑。
就在今天,他做了一件天大的錯事。他殺人了!
雖然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殺那個男人,但他確實是用手掐死了他,而且還是在人來人往的廣場上。他到現在都無法忘記那個男人臨死前的眼神,那種無辜的不解,像把刺刀般狠狠插在他心頭上。
可能,就在今天,一個天真的女兒永遠地失去了自己的爸爸,一個等待丈夫回家的妻子要跟自己的愛人陰陽相隔,還有一對年邁的老人,要白發人送黑發人……
每想到這,李烽的心都被揪起一把,隱隱的發痛。
但是,他的腳步沒有減緩下來。因為他知道,自己是無辜的。
上周一的晚上,自己在醉酒回家的途中摔了一跤。自那天以後,他摔到的左手就每隔一段時間皮膚發紅一塊。他本以為這是摔到骨頭的症狀,擦了些正骨水之後便不管了。誰知道,今天……
李烽眼角餘光飛快掃了左手一眼,瞳孔裏是深深的恐懼。
今天在廣場,跟女朋友逛街。女朋友是他大學就追到的學妹,到現在已經三年了。三年的時間,他們的感情並沒有很深厚,反而有點若離若合的跡象。所以難得今天女朋友放假回來,他也就做好了幹一天苦力的準備,補救兩人的感情。
誰知道,就在給女朋友的零食買單的時候,左手那見鬼的毛病又發作了。這次,紅斑沒有像以前那樣明顯,隻有小指那麼大,若不是李烽已經習慣了這種變化,還真會忽視掉。可自以為對紅斑早已熟悉的他沒有去多管,反而用這隻手遞錢給售貨員。
就在這時,詭異發生了。
左手趁著售貨員男子收錢的空隙,閃電般前竄,五指化作鋼爪直鎖售貨員的喉嚨。沒等李烽反應過來,隻聽哢嚓聲響,售貨員睜大著眼睛腦袋歪了下去。
周圍的人都被這一幕嚇楞住了,短暫安靜後,一波波尖銳的女高音響徹在廣場上。
第一個反應過來的不是李烽,而是他的女朋友林雅琴。
場麵混亂中,她明亮的大眼睛深深看了李烽一眼,語音快速卻又穩定的喊道:“李烽,快逃!逃得越遠越好!”
大腦已經空白的李烽聽到提示,身體本能的往外跑,跑到這偏僻的舊城區才緩緩回過神來。
“我真是個他‘媽的窩囊廢,我應該把琴琴一起帶出來的!”
後悔把女朋友拋棄在事發現場的李烽怒罵一聲,猛然停住,欲往後走。
徒然,那隻詭異殺人的左手拉住了他。
沒錯,是拉住。手臂橫在胸前,手指抓住右手,硬生生把李烽固定在原地。
這種情況比剛才殺人還要恐怖,李烽瞬間瞳孔收縮,寒毛直豎,傻傻的呆在原地不敢動作。
似乎感應到李烽的“聽話”,左手緩緩放開李烽,抬起伸到他跟前。
微微陽光的照耀下,李烽看到了,那皮膚之下的銀色水流。代表生命的血管不見了!
“什……什麼東西?”李烽嘴唇顫抖,哆嗦道。
沒有回應,李烽隻感手臂一痛,紅斑之處,一枚白銀色的光點驟然破開血肉,騰空而去。
“啊!”
血肉從內部生生破開的撕心痛楚,使李烽喊出聲來。
“什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