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中國,加油!(1 / 3)

2008年注定是一個多事之秋,從初春的南方雨雪冰凍災害到“5·12”汶川大地震,從北京奧運會成功舉行到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從中國拉薩發生打砸搶燒事件到上海發生襲警事件再到杭州地鐵施工工地發生路麵大麵積塌陷事故……2008年,留給我們的記憶是永遠的、深刻的、難忘的。無論是成功的喜悅還是痛苦的反思,對於偉大的祖國,我們唯有深深的祝福:中國,加油!

從隱瞞到同步:關於地震的真相播報

汶川地震中及時的信息披露,會成為一個政府信息公開的典範嗎?

“當13日早晨,我看到地震死亡人數已經超過8000人時,就覺得應該馬上去銀行捐款和獻血,一分鍾都不能耽擱。”在北京一家外企工作的李黎說。隨即,她把自己的MSN簽名改成了這句話,並呼籲所有人應該立即行動起來。

單在一場災難中強調數字的驚人,也許顯得冰冷,但是如果這個數字是及時的,則能激發出更多人的行動和奉獻。13日下午,成都市的血庫血漿飽和,還有許多人做了預約登記,此外,在中國的許多城市街頭,持續數日出現了排隊獻血的現象,這種現象在中國實屬罕見。

及時的信息還意味著穩定,在汶川大地震後的當晚以及數日之內,在北京、成都等地傳出各種“今晚要地震”的假消息,多數消息都能在傳播開的幾小時內得到有關往事如昨,1976 年7 月28 日淩晨3 時42 分,唐山市發生7.8 級地震。3 年後,人才得知死亡的人數。汶川地震,讓人浮想往昔。部門的回應和駁斥,也因此未造成新的恐慌。

汶川地震,是新中國除唐山地震之外的又一次大地震,更是第一場在災難中及時播發傷亡信息的大型自然災害,而國人有序穩定的賑災行動,以及對政府反應的盛讚,也證明了國民對這種信息及時公開製度的支持。

作為國家秘密的災情

中國政府長時間以來,一直將自然災害的受害人數列入國家秘密範疇,在民政部下發的《民政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中,明確將“全國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因自然災害導致的逃荒、要飯、死亡人員總數及相關資料”列入“秘密事項”,這個規定直到2005年才廢止。

由於得不到直接的信息,國際社會對於中國政府的救災力度一直持否定態度。迄今為止,仍然有不少西方媒體在報道中懷疑唐山大地震的死亡人數遠遠超過政府所公布的24萬人。《華爾街日報》在近期的一篇報道中,讚揚汶川地震中國政府行動迅速,並以唐山大地震為反麵例子說:“1976年唐山大地震時,由於政府隱瞞災害嚴重程度和救援不力導致死亡人數進一步上升。”許多親曆唐山大地震的人並不讚同這種說法,中國著名播客平客並不覺得這一次政府的速度快過以往,他說:“唐山大地震後第二天晚上,我就喝上了解放軍送來的牛奶。”

在國家遇到重大災難時,在第一時間趕赴災區並大規模調度軍隊搶險救災,這可以被稱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府的一貫做法,這可以追溯到1966年邢台地震,當時周總理3次奔赴邢台災區,人們同時也還記得1997年江澤民總書記站在危險的河堤上發表抗洪救災的講話,以及這一次,溫家寶總理在地震發生後3個小時到達災區。

然而,因為對死亡人數以及災情相關情況的保密,救災努力往往不為外界所知,除了引發國際人權組織的疑問外,這種製度也引發不必要的災害恐慌,並延誤救災事宜,在2003年“SARS”爆發的春天,終於迎來了對這種製度的徹底質疑並最終導致它的終結。

一場被徹底保密的大地震

迄今為止,絕大部分的中國人並不知道中國現代發生的大地震的排名,甚至國家地震局網站上的部分信息都是錯誤的。中國人所經曆過的地震活躍期是1966~1976年,其中唐山大地震為人類400年曆史上造成死亡人數最多的大地震,強度為7.8級。中國幾乎所有的報道都寫道:1966年發生的邢台地震為死亡人數第二多的大地震,共死亡8064人。

實際上,在汶川大地震發生之前,中國死亡人數第二多的大地震應該是1970年1月5日淩晨發生的雲南通海大地震,震級與汶川大地震相同,為7.8級,死亡人數高達15621人,可這場地震因為發生在特殊年代,其相關情況一直被保密,從而成為一場與公眾絕緣的災難。

通海縣作家楊家榮,花了十幾年的時間來收集關於這場地震的史料,他曾經向多位指揮通海大地震救災的領導詢問當年救災中如何對資料進行保密。一位原昆明軍區的領導告訴他說:“關於死了多少人,是絕對不能問的,誰問誰犯錯誤,隻能按照地震波及麵積派兵搶險。”所以,即使身為抗震救災的核心指揮人員,也不知道地震的具體傷亡情況。不過,雖然如此,解放軍進入災區速度仍然非常快,地震後昆明軍區成立了救災指揮部,通海距離昆明市有100多公裏,地震是夜裏1點發生的,解放軍在後半夜就到了。

除此以外,當時的地震級數公布也非常特殊。通海大地震的地震級數有3個數字,在大地震發生兩天後,新華社發布了一條語焉不詳的報道,其中公布的地震級數為7級,據說,這個數字是由中央核定的。在1982年所立的通海大地震紀念碑上,所寫的級數為7.7級,而在相關地震論文裏,則7.7和7.8都有。楊家榮說:“這主要由具體的小數點的取舍造成,準確地說,這場地震應該是7.78級,按照四舍五入,應該是7.8才準確。有關部門可能說覺得地震級數,說低一點是一點,美國對這場地震所報的級數也是7.8級。”關於小數點的紛爭,在以後的若幹次地震中,都可以見到。

在通海大地震中,還對新聞紀錄進行了限製。救災指揮部規定,新聞記者不準進入災區,隻允許科技工作者進行拍攝,而且隻能拍物,不能拍人。這些規定,在後麵的唐山大地震中被沿用,所以在今天,我們看唐山大地震以及70年代的所有地震的現場圖片,都隻有地震的場景,卻沒有死者以及救災的人的照片。

在通海大地震發生後,由於當時的特殊時代背景,發生了許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中國政府當時拒絕外援,而雲南當地政府也認為,按照人定勝天的思想進行救災,因此,堅決自力更生,對國內也不提倡援助,隻收慰問信、毛主席語錄和像章,其他物資退回。最後收到的東西包括:數十萬冊《毛主席語錄》、《毛澤東選集》,數十萬枚毛澤東像章,10多萬封慰問信,而錢和物資則少得可憐。楊家榮說:“這種現象有它的時代背景,我們今天不好簡單評價,而從實際情況上講,政府以當時的條件,救災工作做得還是不錯的,春耕並沒有落下,那一年的收成還不錯。”

遲到的新聞與立碑紀事

在保密的條例下,並沒有一個法律條文規定,這些信息應該什麼時候解密,並由誰來負責公布,因此,每一個秘密的數據得以公布,都必須等待一個契機。

唐山大地震在震後3年才披露死亡人數,作為一個典型的“遲到新聞”案例,被放在美國的新聞學教材裏進行批判。而這個遲來的報道,也是記者經過一番努力才爭取到的。

這一新聞的作者徐學江,在唐山大地震30周年的時候回憶說:“1979年11月17日在大連召開全國地震會商會議暨中國地震學會成立大會,我是應邀參加會議報道的新華社記者。最後一天的會議向與會的地震專家們通報了唐山大地震死亡人數。我感到,這正是全國和全世界等待已久的重大新聞,必須千方百計報道出去。我抓緊時間很快寫好稿件,送給大會秘書長審核。為了說服他同意發這篇稿件,我陳述了幾條理由:一、唐山大地震已過去3年多,傷亡人數至今沒公布,中國人關心,外國人也關心,再不公布將更加被動;二、由於一直沒有公布官方的傷亡人數,國內外有很多猜測和謠言,如香港報紙就曾報過唐山地震死亡人數超過70萬等,與其讓猜測和謠言滿天飛,不如正式公布真實情況;三、這次會議是個好機會,新聞是從地震會議上獲悉的,報道出去比較自然,不需要官方在事隔幾年後向外界特別宣布。我的道理基本上說服了秘書長,但他有點猶豫。我看得出,他是想把稿件帶回北京請示更高的負責人。我說,一定要今天發,因為新聞講時效。”

徐學江感概說:“如果沒有這個機會,唐山大地震說不定也像通海大地震那樣,不知道什麼時候才公布死亡人數。”

而1970年發生的通海大地震,與唐山大地震的情況更不一樣,它發生在相對閉塞的邊疆地區,並未引起那麼多的人關注,在震後一直沒有進行人員傷亡統計,雖然震級相當高,但許多人認為,邊疆地廣人稀,應該不會有多少人員傷亡。

這種推測直到1982年,民政部委托雲南省民政局調查統計此次地震死亡人數。此次調查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因為文革結束和改革開放,另一個是因為一個世界級的地震研討會即將在昆明召開。統計出來的數據,除了上報民政部以外,通海縣人民政府還特別在當地著名的風景點秀山公園立了一塊“通海地震紀事碑”,上麵鐫刻了這次地震的震級,波及範圍,死傷人數和財產損失等情況。在當時,這就等於是政府第一次披露有關通海地震的信息。立碑在當時是震驚四方的大事,許多群眾趕遠路特地來看這塊碑,從而第一次知道了通海大地震的準確情況。

立碑在通海地震中,是一個特殊的記錄方式。在1975年,地處震中的高大公社五街立了第一塊“地震曆史記載碑”,上麵有“為給後輩知此事,留下碑文萬古存”的話,詳細記錄了該村的傷亡損失情況:“…因災情嚴重,本村原有人口597人,死亡者194人,占總人口的32.5%,傷者無數;牲畜死亡2/3以上……”

1990年,通海縣另一個曾嚴重受損的村莊,秀山鎮六一村,在一些老年人的倡導下,立下了又一塊地震紀事碑。在此次地震波及的臨近幾個縣,據說也有類似的碑文存在。

2000年1月5日,通海大地震30周年的時候,由通海縣政府策劃了一次紀念活動,並邀請了許多媒體記者參加,許多人在這一年才開始讀到通海作家楊家榮撰寫的《通海大地震30年祭》,第一次了解到這場大地震的信息。與唐山大地震相比,這才是真正的遲到的新聞。

SARS,公眾的等待與焦灼

2003年的春天,中科院北京基因組研究所所長楊煥明一直在通過他的各種“關係”,尋找一種病毒的樣本,這種來勢凶猛的病毒當時已經被官方宣布在廣東地區得到控製,但實際上它已經逃出了廣東,並在中國各地傳播開來。經過足足兩個月的循環,楊煥明終於得到了一個樣本,用他的話來說就像“偷”來的一樣。有了樣本之後,他和他的同事們用了36小時,就拿出了4株冠狀病毒的基因序列圖。

“為了公眾利益的保密”,這個理由足以讓一個部長毫無心理障礙地說謊,哪怕它阻隔了公眾與他們所希望了解的真相,並造成嚴重的社會恐慌。在長達半年的時間裏,它極大地浪費了中國的公共資源,耽誤了隔離和診治疫情的時間。在SARS之後,《財經》雜誌作了一個專題,叫做《SARS必須改變中國》,包括周瑞金、吳敬璉、王元化等著名專家紛紛撰文,強調信息公開與服務型政府的重要性。也正是這一場疫情,徹底讓公眾與政府了解到,透明的信息對於社會的穩定和有效管理是多麼的重要。

2003年6月9日,中國第一部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條例草案結束了在中央各部委征求意見的程序,進入修改階段。這個條例於2002年12月27日完成起草工作,而那時候,也正是中國人開始進入對“SARS”的疑惑和恐慌的時候。2005年9月22日,國家保密局宣布,因自然災害原因導致的死亡人數不再作為國家秘密的事項,同時民政部宣布,《民政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相關規定廢止,這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掃除了一個巨大的障礙。2007年4月5日,《條例》正式出台,並從2008年5月1日正式實施。

與以往相比,汶川地震無論政府的救災速度、公民的參與熱情,還是信息的披露速度,都表現出了全新的姿態。地處災區的四川、重慶等地的電視台,暫停了娛樂節目,幾乎全天候播報地震信息,政府也極大地公開了災害相關信息,為公眾了解和參與抗震救災提供了足夠的渠道。無數的中國人,為他們在一場國家災難中不再充當看客,而是能夠直接參與抗震救災而感到欣慰,年長者為年輕一代的成熟表現而欣慰,民眾為政府的快速反應而感到欣慰,而政府也許也為民眾的這種熱情而欣慰。

汶川地震,距離《信息公開條例》正式實施隻有12天。在這12天裏,全國各地已經陸續有公民利用這一新的條例進行維權,要求政府依法進行信息披露的案例,這其中包括包頭空難賠償案與阜陽EV71病毒(手口足病)等事件。而各地政府的準備與表現,可以用《條例》的起草人、人大法學教授莫於川教授的話來總結:參差不齊。也正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在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下的汶川抗震救災,也許能給各級政府做出一個示範,並通過其正麵效應,為這一對中國政府施政方式影響巨大的法規的推廣實施,起到強心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