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世界,貪腐現象難以根治,中國各朝同樣是貪腐的受害者。清朝集中國曆代發展之大成,既繼承了之前的成果,也沾染了貪腐的頑疾。貪汙挪用、行賄受賄、徇私枉法,乃至賣官鬻爵等顯性貪腐行為廣泛存在;利益輸送、黨同伐異、玩忽職守,乃至敷衍塞責等隱性貪腐行為也始終存在,呈現出越到王朝後期越激烈的規律。反貪,是清朝一以貫之的國策之一。
本書選取的十個案子,參考存世的檔案文獻,分析清代反貪大案的來龍去脈。我們從中可以看出清朝反貪態度之堅決、措施之嚴、處理之重。實踐中,上自內閣大學士下至書吏差役,從動輒申飭到抄家斬首,反貪重拳在清朝曆史上屢見不鮮。我們從中也可以看出各類貪腐案件的複雜背景。如《孔門互訐案》折射的是衍聖公製度的問題,道德在人心,而不在個人;《金鄉冒考》和《東鄉血案》反映的是清朝後期複雜的社會矛盾。傳統社會結構在多重壓力的疊加打壓下缺乏騰挪空間,呈現出緊繃欲崩之勢;《黃玉林案》對準的是清朝的食鹽專營政策。以食鹽為代表的經濟統製製度不僅無益於經濟效益,反而抑製了經濟的發展,滋生了腐敗;《陳輝祖案》《騷擾驛站》等其餘六個案子都聚焦官場,揭露形形色色的貪官汙吏嘴臉。蛀蟲的誕生,首先自然與個人內因密不可分,但也不能忽視製度因素。機械僵化的財政製度、超常負擔的官員責任和原始粗糙的管理手段都是貪腐的誘因。清朝最令人痛心疾首之處在於後期的政治黑暗。政治黑暗是最大的腐敗。當事人無一人是大奸大惡之人,進入公門之後盡成貪官汙吏;尋常案件並無疑難之處,“照規矩”辦事之後不是久拖不決就是冤假錯案環生,人人都可能是受害者,事事都可能是大難題,更不必說幹事創業了。蒙蔽雙眼、束縛手腳、折磨心智的黑暗才是最大的黑暗。這一點在《兵部失印》《捐納造假》《國庫失竊》等案中都有體現。假官買賣持續多年,千萬白銀在國庫中不翼而飛,隻能用係統存在問題來解釋了。最讓幹事者氣短的莫過於《東陵貪腐》案,慶玉貪腐劣跡斑斑,卻胡攪蠻纏、反咬他人,臨死之前還要拉正直者陪葬。朝野萬馬齊喑,無人主持公道。黑暗之下,慶玉之流渾水摸魚,自得其樂,正直之士要陪上身家前途才能去一蠹蟲,能不讓英雄氣短、觀者扼腕?
貪腐與反貪腐是曆朝曆代的永恒話題。遏製不住的貪腐是埋葬不少王朝的重要原因。
因為篇幅有限,本書案例並未覆蓋官員人事、科場舞弊、八旗腐化等所有類型,也沒有深入到微觀的百姓訴訟來折射宏觀景象。因為史料闕如,本書案例主要依靠存世的章奏史書,缺乏全麵、第一手的資料,尤其是諸多當事人的真實想法與言行。書中多有個人判斷,不一定準確。圖書是不完美的藝術,對本書的缺陷和錯誤,我承擔責任。
本書案例都在央視《法律講堂》(文史版)錄播過,蒙中國民主法製出版社不棄,如今轉化為傳統圖書出版。本書的出版,我要感謝權勇、蘇大為、陳德鴻等欄目領導的肯定與支持,感謝張振華編導、董理編輯及諸位出版社同人的辛勤付出,更要感謝各位讀者的支持。
張程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