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有句俗語說:“愚者投石入水,百名智者也無從取之。”這句話反映了智者在麵對愚昧時的無奈。但是自然純真的孩子可能會問:“世界上到處都是石頭啊,為什麼這些智者非要如此費力地撈出這塊石頭呢?為什麼他們不看看周圍?當他們在水裏賣力又徒勞地尋找的時候,也許會忽略新的寶藏呢?”

我們在對待“自戀”這個詞時,情況似乎是相似的。幾乎沒有其他科學概念像它這樣廣泛地被運用在日常生活中,這個詞甚至已經深陷其中,難以再為科學所用了。人們逐漸陷入了這樣一個怪圈:精神分析學家們越是花大力氣去深化、解釋、辨析“自戀”這一概念,以便能在科研中使用,該詞在日常用語中就越有吸引力。因此,“自戀”的概念包含了太多含義,而精神分析學要求概念的定義必須十分精準,所以這個詞幾乎無法在專業領域使用了。

名詞形式的“自戀”一詞既能描述一種狀態、發展階段、性格特點,也能表示一種病症。最初它還被用作定語或狀語,隨後,它的含義通過補充進一步細化了。這個詞除了在專業文獻中具有多義性,在日常用語中它還被賦予了額外的感情色彩,包括“愛上自己”“始終關心自己”“以自我為中心的”“無法愛上他人”“自私的”等。甚至精神分析師也不能總是擺脫這些負麵的情感評價,即使他們努力讓這個詞成為中性詞。

我們來談一談負麵的評價。到底什麼是自私呢?弗洛伊德15歲時就曾給出了定義,那時他還是一名中學生。他在記錄箴言的本子上寫道:“最糟糕的自私者,是那些還沒有意識到自己自私的人。”許多人步入老年也不及弗洛伊德15歲時的智慧,還天真地以為自己無欲無求,這僅僅是因為他們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需求而已。

我們早早地就開始鄙視自私者。一個孩子如果滿足了父母有意或無意的要求,他就是一個“好孩子”;但如果他拒絕滿足要求,或者自己的想法與父母的背道而馳,那他就會被說成是自私者。父母通常並不會意識到,他們所謂的為了讓孩子更好地融入社會而教育孩子,事實上是為了滿足自己自私的需求。受到這樣教育的孩子要是不想失去父母的愛——哪個孩子能承受得起——就得在有能力真誠地分享和放棄之前,早早開始學習“分享”“給予”“犧牲”和“放棄”。已經哺乳了九個月的孩子就不想再繼續吃奶了,我們沒必要教他如何斷奶。長期被允許自私、貪心、不合群的孩子,會在偶然間獲得一次由內而發的分享和給予的樂趣。而那些隻會滿足父母需求的孩子或許永遠體會不到這樣的快樂,即便他們頗為模範、盡職盡責地分享與給予,並且苦於別的孩子不像自己一樣“好心”。這樣長大的成年人會再次盡快教會自己的孩子無私奉獻,這對於有天賦的小孩來說是非常容易的,但是代價何其之大啊!仔細看來,“自私”一詞的含義也並不是單一的。類似的詞還有“尊重他人”,人們常認為以自我為中心的人不具備這一點。如果一位母親能夠從孩子出生那天起就尊重自己和孩子,那她根本無須教會孩子尊重,孩子便會認真對待自己和他人。但是如果一位母親當初並沒有從自己的母親那兒獲得尊重,她會設法借助教育的手段從孩子身上獲得這些。如此“尊重”帶來的悲劇命運,本書後麵會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