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他是凶手嗎?”——“辛普森殺妻案”(1 / 3)

案情回顧

1994 年6 月12 日深夜,在美國洛杉磯西部一個豪華的住宅區裏,有一隻小狗不停地狂吠著,在寂靜的深夜,小狗的叫聲格外引人注目。很快,住在這裏的人們都朝著小狗狂吠的地方聚攏過去,這時,人們看到了血腥的一幕。

小狗狂吠的地方是黑人美式足球明星——辛普森的住所,此刻,在辛普森的住宅門前,人們發現了兩具血淋淋的屍體,這兩具屍體一男一女,女的是辛普森的前妻尼歌·布朗·辛普森,男的是某餐館的侍應生郞·高曼,尼歌和高曼是被人用利器割斷頸部而死的,被發現的時候,他們渾身是血。

據悉,尼歌在被害的那天下午曾經帶著孩子在高曼所在的餐館吃飯,等他們吃完飯離開之後,尼歌發現她的太陽鏡不見了,便打電話給吃飯的餐廳請服務人員幫忙尋找。

後來,侍應生高曼找到了尼歌的太陽鏡,當時高曼告訴自己的同事,他將在下班之後將撿到的太陽鏡送到尼歌手裏。誰也不知道這兩人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又是誰將兩人殺死的。

看到如此血腥的現場,圍觀的人立馬報了警。案發後的淩晨,接到報警的四名警察來到了辛普森的家門前,經過對屍體的仔細勘查,警方確定尼歌和高曼被殺害的時間是當天晚上十點鍾左右。

同時,在對案發現場的勘查中,這四名警察在辛普森家門外的白色汽車上以及汽車的車道上均發現了血跡。此時,負責辦案的四名警察立馬按響了辛普森家的門鈴。

可是,盡管按了很久門鈴,辛普森家依然無人應答,四名警察依次爬牆而入。在進入辛普森家裏之後,四名警察又分別在辛普森家的後花園找到一隻染有血跡的手套和一些其他證據。

其實在案發的時候,曾經有一名證人住在辛普森的家裏,這名證人是辛普森的朋友——基圖。基圖告訴警方,他對外麵發生的一切一無所知,因為他一直在客房睡覺,不過他曾經聽到客房牆外有地震一樣的響聲。

另有一名辛普森的司機說,辛普森之前曾經預約過他,讓他當天晚上十點鍾左右過來送其去機場。可當這名司機趕到辛普森家的時候,他按門鈴一直沒有人回應。

司機回憶稱,當時大概是十點鍾左右,快接近十一點的時候,他曾經看到一個高大的黑人(身影和辛普森非常相似)匆匆從街上跑回了辛普森的家裏。這次,當他再次按門鈴的時候,辛普森出來了,並道歉說自己剛才睡著了,然後坐上車去了機場。

根據現場勘查的實際情況以及重要證人的證詞,警方將這起凶殺案的犯罪嫌疑人鎖定為辛普森本人。他們立馬聯係了剛剛飛往芝加哥的辛普森,並將其前妻死亡的消息告知了他,辛普森是在案發的第二天清晨回到加州的。

辛普森回來之後,警方立馬對其進行了傳訊,令人意外的是,辛普森當時受傷了。警方對此很懷疑,他們追問辛普森為何會受傷,辛普森告訴警方,他是因為聽到前妻的死訊過於激動而打破鏡子造成的。對於辛普森的這個說法,警方一直持懷疑的態度。

由於辛普森是重點懷疑對象,警方命令辛普森最近一段時間不能隨便外出,並且要隨時接受警方的詢問。可是,在案發的第五天,也就是1994 年6 月17 日這天,當辛普森的律師準備陪同辛普森再次前往警局配合調查的時候,律師發現辛普森竟然莫名其妙地不見了。

這下,警方著急了,他們堅定了辛普森就是殺人凶手的想法,認為他已經畏罪潛逃了。就這樣,在直升機以及巡邏車的追捕下,辛普森最終被緝拿歸案。

盡管警方不惜動用了大手筆來捉拿辛普森,但是,被追捕歸案的辛普森卻像沒事人一樣告訴警方,自己從未想過要畏罪潛逃,因為自己根本就沒有罪。他之所以要不打招呼地離開,就是想去尼歌的墓地那裏看看,因為他真的悲痛欲絕。對於辛普森給出的如此說法,警方依舊心存懷疑。

終於,警方在經過了長達幾個月的艱難取證之後,1995 年1 月,備受人們關注的“辛普森殺妻案”正式開庭審理。當時的審理現場有眾多媒體記者以及普通市民,人們都想知道,這個黑人明星到底是出於什麼目的殺害自己的前妻和一個無辜的侍應生的。

在開庭陳詞的時候,檢方堅決指控辛普森是有預謀地殺害前妻和侍應生的,這一切隻是因為辛普森的嫉妒心和占有欲在作祟。檢方告訴法庭,辛普森在和前妻離婚之後一直很後悔,也對前妻和別的男人約會的事情充滿了嫉妒,這一切可以從辛普森曾經三番五次找前妻,希望兩人破鏡重圓看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