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做人要實際
【原文】
非分之福,無故之獲,非造物之釣耳,即人世之機阱。此處著眼不高,鮮不墮彼術中矣。
【譯文】
不屬於自己該想的福氣,無緣無故得到意外之財,即使不是上天故意來誘惑你的釣餌,也必然是人間歹徒來詐騙你的機關陷阱。為人處世如不睜大眼睛,多多思考,到處的圈套你就跳吧!。
【解讀】
人人都喜歡錢財,但是來的渠道必須合法。當我們的社會進入商品經濟時代以後,總有一些人常懷“一夜暴富”的貪財之心,總有盼“天上掉餡餅”的畸形心理,隻要遇上有“生財之道”的機會,大有“舍我其誰”的占有欲望,眼中隻有鈔票,顧及不到身邊已存在的危機。隻要能發財,什麼都無所謂,盲目的隻顧發財,上當受騙的隻有是自己。
當你想發財的時候,有想過這樣一句話嗎?“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騙子就是利用人貪婪想發財的弱點才能得逞,騙子就是釣魚的人,誘餌就是怎樣發財之類的話語,魚當然就是你。小人欲有所圖,他會先從物質上滿足你。有些人往往利令智昏,糊裏糊塗就把歹徒的魚餌吞下,往往後果便身敗名裂,名利雙丟。要想不受騙,必須做到不是我的錢財我不要的境界,陷阱往往是美好的誘人的。
還有一個例子,2005年8月10日,濟南市民王先生收到一封抽獎信,該信來自深圳康寶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並附有一可刮獎的明信片。刮獎後,竟然顯示他中了一等獎,獎金是57.5萬元的國際銀行支票一張,中獎者卻僅有20名。第二天,激動不已的王先生按照兌獎專線號碼打過去電話,一自稱姓楊的女子接聽的電話,說要先交5800元的代辦費才能把錢給他們轉過來,並給了王先生一個賬號。王認為,這點代辦費與大獎相比微不足道,遂按對方要求將代辦費彙了過去。
但是這之後王先生並沒有得到自己的獎品。令人奇怪的是,對方又表示他還需交10%的保險費,還有3%的轉賬費共計1.725萬元。王先生按要求彙錢,但過後,對方又打來電話說公款轉為私款還要向銀行交20%的手續費,共計11.5萬元錢,王表示沒有那麼多錢。對方表示可以墊付5萬元,要王再彙6.5萬元就行了。隨後,對方又表示需交城市建設費10%,即5.75萬元。已彙了幾萬元還沒得到獎金,王先生這才感覺被騙了,急忙報了警。
你會相信“天上掉餡餅”的事嗎?隻要稍微動一下腦筋就會想明白,世界上怎麼會有這樣的好事呢?那些騙子首先就會讓自己的家人去發財,怎麼可能把這千載難逢的好機會讓給外人呢?可是,有些人頭腦發熱,根本就沒有認真考慮,也沒有去征求有經驗者的意見,就稀裏糊塗地上當受騙,落得個傾家蕩產,後悔莫及的可悲下場,辛辛苦苦掙的錢就這樣消失了。
不地道的想法不能有,來路不正的錢財不能要。能堅持這兩條,是自己的錢永遠不會被騙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