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編輯大意(1 / 1)

泰東西教育之學,列於顓門,義蘊宏博,非寢饋其中者,不能究也。智短慮淺,未窺萬一,敢雲編輯哉!然墨守故步,天君未安,蒙學方興,姑承缺乏,比之《花夜記》、《千字文》等書而已,不足雲定本也。述編輯大意如下:

陵節躐等,古有明戒,瓶甕之不知,而語以鍾鼎;犬馬之不識,而語以麟鳳,非法也。是編專取習見習聞之事物,演以通俗文字,要使童子由已知而達於未知而已。所謂習見習聞者,非指一人一地而言也。是編開卷即列山字,以問滬兒,必茫然矣,然無山之處不知山,猶無梅之處不知梅,山與梅皆非罕見之物也,餘可類推。

舊法令學生苦認方塊字,孤寂無情,斷非善法。是編以兩名相聯開卷,由聯字而綴句而成文,七八歲童子稍有知識者,諒無不能。貫串之理,較之蠻記《十三經》不二字者,似稍有益。

我國文字語言,離為二物,識字之所以難也。其文序與語次相歧者,如雲以物與人,此文語相同者也;若變曰與人以物,則文語不同矣。童子尤難領悟。是編專取文語同次者,凡倒裝句法,及文中所有、語中所無之字,概不闌入。或謂教童子宜先以文俗同聲字,此言誠是,然滬人呼日、月二字,文俗已自不同,官音則無不同也。是編非為一人一地而作,此例亦可不拘。

引伸假借字義滋繁,讀本非字書之比,課中如遇一字數義者,但隨正文解其本義,不必多引他義,轉令迷悶難記。

泰西之有讀本,為科學即天文、地理等學之管鑰,亦筆劄之資糧。過雅過俗,兩不適用。是編於筆劄通用之文字,雅俗兼采,惟俚俗不能入文者,則屏不錄。

屬稿之時,苦無條理,隨意掇拾,必傷蕪雜。乃取易解之字,以類相從,先名字,次靜字,名字先有形而後無形,靜字先有象而後無象。其聯字綴句之法,則先聯平立之兩名字天地、日月,次聯不並立之兩名字人身、牛毛。先兩字,次三字、四字,則幾乎成句矣。至九字、十字則接句而成文矣。此上卷詮次先後之大略也。下卷複取上卷所未及之字類與雖及而未盡者,自始至終,條分類別,由十數字至三四十字,則皆成片段矣。此下卷詮次先後之大略也。

泰西文規學家之言曰:以語言學文規,非以文規學語言,言文規出於語言,必先學語言,而後學文規也。中國文語兩歧,學文規者,必以文字求之,尤難之難矣。是編既以字類為次,每課下所注細字,聊借名目,以見條理,非欲執童子而語以文規也。且屬辭之法,當別作文規教科書以明之。《馬氏文通》乃著作家言,非教科書也。非但區別字類而已。

編是書者,不明教育之學,於兒童心才發越之序,茫無所得,向壁虛造,力求淺易,然自謂淺易,猶恐童子讀之,尚難領悟,用書者遇窒礙不通之處,尚望賜書教督為幸。

初編為七八歲童子而作,二編、三編以次遞進。三書首尾銜接,習二、三編者必從初編入手。如年齒稍長,已能貫串文義可將初編並日習之,習畢接讀二、三編,幸勿陵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