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寶和我們不謀而合啊。”張成功神秘一笑,說,“死者是頸部左側中了一刀,是切割創,一刀直接劃破了死者於萌軒的左側頸動靜脈。”
“切割?”我問道。
“是的,很肯定是切割創。”青鄉市公安局法醫,也是大寶以前的同事,孫偉說,“有拖刀的痕跡,刀很鋒利。從我們仔細觀察來看,創口的周圍像是有試切創。可是試切創多見於自殺,難道凶手是因為害怕才會留下試切創?”
我示意孫偉把死者頸部的照片放大。
“這不是試切創。”我說,“試切創一般都會在創口的起始端,多半是自殺的人不敢輕易下手而導致的。這些創口旁邊密集的小切創並不位於創口的起始端,而是和創口平行。我認為,這是威逼創。威逼不成,直接割頸。”
孫偉使勁點頭,說:“秦科長說得有道理。一來我們實在不好用試切創來解釋這些損傷;二來死者身上還有其他的威逼傷。”
投影幕布上顯示了一張死者的衣物照片,死者上衣上有幾個小洞,應該是刀尖形成的。衣服下方,死者的胸腹部也有幾處細小的裂口,應該是被刀尖威逼、頂住而形成的。
“威逼強奸?”大寶問。
我搖搖頭,說:“當然也不能排除是自願發生性關係,因為畢竟衣服脫得很整齊。第一現場沒問題吧?”
孫偉點點頭,說:“從我們的勘驗來看,有血跡的地方,隻有現場客廳,其他地方都完全沒血。而且,於萌軒所躺位置的牆壁上有大量的噴濺狀血跡,可以判斷,她就是在這個貴妃靠上被割頸的,而且割頸後直接喪失行動能力,就沒動彈過了。另一名死者周圍也有大量噴濺狀血跡,說明凶手在殺死另一個人後,也沒有移動她的屍體,而是直接離開了現場。”
“另一名死者呢?死因如何?”陳詩羽的聲音有些啞。她最看不得小孩子被害,一碰見這樣的案件,她就全程情緒低落、咬牙切齒。
“死者趙於樂,五歲,女,死在餐桌旁邊,身中十八刀。”張成功也有些沮喪。
“十八刀?誰這麼殘忍!”大寶叫道。
照片切換到餐桌腳下那個可憐的小女孩。她一身潔白的外套幾乎已經完全被血浸染了。從接下來的幾張屍檢照片可以看出,趙於樂的頭部、胸部、腹部遭受了多次銳器刺擊,導致全身多組織器官、多處大血管的破裂。這種急性失血,可以讓一個五歲的孩子在一分鍾之內死亡。
“現場沒有什麼痕跡物證嗎?”林濤問。
張成功搖搖頭,說:“其實客廳地麵的條件還是蠻好的,但是大部分區域都被血跡浸染。也就是說,即便是凶手留下了血足跡,也被後來流出來的血液覆蓋了。”
“其他房間呢?”我問。
張成功說:“其他房間沒有任何翻動的跡象,地麵我們都看了,但是腳印雜亂,實在無法甄別出有沒有外人的足跡。”
“案件性質呢?”我問。
“沒有侵財跡象,又沒有任何社會矛盾關係,隻有性侵的跡象。”張成功說,“而且性侵動作發生得不猛烈,又沒有提取到精斑,最關鍵的是,法醫屍檢的時候,在於萌軒大腿內側發現了一小片亮晶晶的區域,初步看應該是避孕套外的油漬。由此,我們初步判斷凶手是戴套了,現場衣物又脫得整齊,所以,我們分析有沒有可能是在性生活過程中,發生口角,然後激情殺人。”
“沒有社會矛盾關係是什麼意思?”我問。
陳支隊插話道:“經過了一夜的調查,死者沒有任何婚外戀的跡象,也沒有什麼有矛盾的人。這樣說吧,她在一家幼兒園裏當會計,收入不低,但是接觸的人很少。加之性格較為內向,每天都是幼兒園、家裏兩點一線,幾乎沒有社會矛盾點。”
張成功說:“而且,我們通過現場勘查,可以確定現場門窗都是完好的,不可能有人非法侵入。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敲門入室或者開門入室的。也就是說必須是熟人或者有鑰匙的人。死者的死亡時間是下午六點半左右,也是她剛剛下班回家後不久,從現場廚房的情況看,她還沒有開始做飯。這個時候能進入室內的,會是誰呢?既然沒有關係複雜的矛盾人員,又不可能在這個時候來偷情,那又會是誰呢?”
“我知道了,你們說的頭緒,就是指她的丈夫?”我點點頭說,“門窗完好,不一定要敲門或者開門入室吧?尾隨,趁其開門的時候衝入門內也是可以的。”
“這個絕對不可能。”陳支隊說,“因為兩名死者一起回家上樓的時候,正好迎麵碰見了二樓的住戶。二樓的住戶和她們有一些遠親的關係,所以平時走動也比較多。這個調查點不會錯,也就是說,昨天下午六點鍾,兩名死者上樓,正好碰見二樓住戶下樓。如果有尾隨的人,自然會被二樓住戶看到。然而,並沒有。所以我們可以大膽地排除尾隨進入室內。”
“看起來,你們已經把她的丈夫控製住了?”我問。
陳支隊點點頭,依舊愁容滿麵,說:“其實我們內心都確認是她丈夫幹的。”
“有什麼依據呢?”我心存疑竇。
陳支隊說:“派出所接到報案後,立即保護現場,然後從市局調集了血跡追蹤犬。畢竟樓道裏有滴落的血跡,凶手手上和凶器上也應該沾有大量的血跡嘛。果真,警犬跟著血跡行走的方向一路追去,直接找到了死者丈夫的家。”
“這是很好的證據。”林濤說,“不過,她丈夫不和她們住在一起?”
“是這樣的。死者丈夫在市電力公司上班。嗯,怎麼說呢,就是國家的一個蛀蟲吧。”陳支隊說,“他嗜酒如命,每天早晨到單位點個卯,就會立即到附近的小酒吧裏去喝酒。天天都處於醉酒狀態。因為死者對他這一點不滿,就要懲罰懲罰他。在半個月前,死者要求她丈夫趙輝到他父母留下的老房子裏住。因為趙輝的父母也都是電力公司,以前供電局的老職工,所以分的房子也在這個小區,距離案發現場也就隔著幾棟樓。父母去世後,房子就一直空著。趙輝住到老房子後,不但不悔改,反而變本加厲。我們去他家裏勘查的時候,發現地麵上全是二兩裝的二鍋頭的瓶子,滿滿一屋子。”
“這應該就是病理性醉酒了。”我若有所悟地點點頭。
陳支隊接著說:“警犬追到趙輝居住的一樓門口的時候,正好碰見了趕來趙輝家出警的另一隊警員。一問,說是趙輝在兩個小時前,也就是七點鍾左右的時候,剛剛報案說,自己在家裏被人搶劫了。這隊警員剛給趙輝做完筆錄準備離開。”
“啊?”大寶說,“他正好在這個當口也被人搶了?”
“賊喊抓賊的事情也不少見。”王傑局長開口說。
大寶點了點頭。
陳支隊說:“我們當時就覺得不對。血跡是直到趙輝家的,中間都沒打彎兒。然後趙輝還正好在死者被害半個小時後報警說自己被搶劫了,而根據技術部門提供的情報,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又那麼大,最後加之趙輝對整個‘被搶劫’的經過根本就說不清楚,所以我們二話不說,就直接把趙輝帶回來了。經過對趙輝家現場勘查,我們在客廳裏發現了一把匕首,大小和法醫說的殺人凶器差不多,然後提取了匕首上的血跡和趙輝家裏的幾滴滴落狀血跡送檢。昨天晚間,DNA結果出來,匕首和趙輝家裏的血跡都屬於死者於萌軒、趙於樂的血。”
“那豈不是證據確鑿?”大寶問。
我擺擺手,讓大寶不要輕易下結論,說:“這個趙輝敘述的被搶劫的經過是什麼?”
“他說,一個蒙麵男人,身高和他差不多,比他瘦,拿著匕首來到家裏,讓他給錢。”陳支隊說,“趙輝正在喝酒,借著酒勁和蒙麵男人發生了激烈的搏鬥。雖然趙輝的肩膀被攮了一刀,但是最終趙輝還是奪下了對方的刀子。然後對方就倉皇逃竄了。”
“現場有幾滴滴落的血跡,血並不多。”孫偉一邊放著對趙輝進行人身、衣著檢查的照片,一邊說,“地麵是水泥地麵,不具備檢驗足跡的條件,但肯定沒有血足跡。”
“這就是你們困惑的原因。”我說,“死者六點半死亡,趙輝七點就報案。半個小時,他可以走回家,可以打電話,但是不一定有時間把身上的血衣,還有自家的地麵全部清除幹淨。我們說了,殺人現場,查不出足跡是因為血足跡被後來流出來的血跡覆蓋了。然而,凶手的身上、鞋底一定會有大量的血跡。如果是趙輝幹的,他的家裏也應該有血足跡。”
“有道理啊!”大寶恍然大悟,“這個案子有問題。”
“即便是這樣,我們內心還是確認是趙輝所為,因為他的表現太反常了。”王傑局長說,“一進來就哆哆嗦嗦的。會不會是他中途拋棄了鞋子,然後回到家中換掉血衣?”
“王局長說的這種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但是他哆哆嗦嗦,也不排除可能是因為病理性醉酒,所以才讓你們覺得反常。”我說,“我倒是覺得還真不一定是趙輝所為。你看啊,一來,這個小孩子是他的親生女兒,即便他是激情殺人殺了於萌軒,但也沒有必要殺害自己的女兒啊!即便是殺人殺紅了眼,要滅口,也不至於捅那麼多刀啊!二來,如果是趙輝所為,就是他和妻子在沙發上過性生活的時候發生矛盾而殺人。這個時間點是發生性生活的時間點嗎?很顯然,死者的女兒也在客廳或者房間,至少他女兒是有可能看到這些的。夫妻過性生活的時候,誰不避著子女?孩子五歲了,也懂一些事了。”
“如果按照趙輝的說法,”林濤顯然是支持我的觀點,補充道,“如果凶手在強奸殺害完於萌軒、趙於樂以後,直接去了趙輝家,然後對其進行搶劫,過程中滴落了死者的血跡,匕首又被趙輝奪了去,這就符合我們現在的證據支持了,而且也印證了趙輝說的都是真的。”
“按林科長說的這樣,也是可以形成整個現場證據過程的。”陳支隊說,“但是案情不合理。趙輝說,搏鬥中拉下了凶手的麵罩,確認他是不認識這個凶手的。既然是個生人,又是如何能進入於萌軒家裏的呢?於萌軒一個人帶個孩子,警惕性應該是很強的。這就不符合我們現場勘查的結論。而且,如果是不認識他們兩口子的人,又怎麼會在殺死兩人後,準確定位到另一個人,然後去實施搶劫呢?隨機的嗎?如果是巧合,這巧合都已經不合情理了。”
“那倒也是。”我說,“這裏麵肯定有一個謎團沒有被我們解開。在這個時間點作案,又能準確找到受害人所分居的兩個家,受害人還聲稱絕對不認識。最重要的,還不是尾隨進入現場,而是和平進入現場的,這些點之間,矛盾太多了,我一時半會兒也想不明白。”
“連那麼可愛的孩子都殺,太可惡了,必須得破案!”陳詩羽咬牙切齒地說。
投影幕布上的照片正好停留在趙於樂躺在血泊之中,現場盡是血液,慘不忍睹。這讓大家的惻隱之心紛紛高漲了起來。
我穩定了一下情緒,說:“殺人現場,確實不存在財物丟失對嗎?”
“呃,也不是絕對的。”孫偉說,“現場勘查,確實沒有發現什麼地方被翻動過,而且也沒有什麼地方沾有血跡,看起來是沒有翻找財物的動作。但是趙輝一直聲稱他們家的床頭櫃裏有一個鐵盒子,鐵盒子裏麵長期放著三四萬塊錢作為平時的機動資金。我們後來又去床頭櫃看了,鐵盒子有,裏麵一分錢都沒有。不過,這個醉鬼到底哪句真話、哪句假話,誰也不知道。就是在審訊室裏,他都迷迷糊糊的,老是吹牛說自己的收入有多高多高,年薪幾十萬什麼的。”
我靈光一閃,微微一笑,頓時覺得好像看見了一絲曙光。我說:“那趙輝不是受傷了嗎?”
孫偉點點頭,切換照片,說:“你們看,他就是左側肩膀上中了一刀。其他地方沒傷了。”
“如果是賊喊抓賊的話,自己也可以形成這個位置的傷吧。”王傑局長說。
大寶點點頭,說:“這裏自己可以形成。”
“但別人也可以形成。”我說,“凡是自己可以形成的損傷,別人都可以形成。”
“誰說的?”大寶和我抬起了杠,“自己咬舌頭,形成的是外向圓弧的損傷。別人咬你的舌頭,形成的是內向圓弧的損傷。不信你試試,別人怎麼咬你的舌頭能形成外向圓弧的損傷?所以,自己咬舌頭的傷絕對是獨一無二的,別人就形成不了。”
我看大寶說得還真是很有道理,眼看抬杠要抬不過他,果斷轉移了話題:“這案子疑點諸多,我覺得我們必須複勘現場、複檢屍體才能有進展。現在的偵查工作,我覺得還是要以趙輝一家三口平時接觸的人為調查的重點。”
“出發吧!”陳詩羽已經急不可耐。
3
小區是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期建設的,所以比想象中要破舊不少。死者夫妻倆工作單位都不錯,收入也不低,所以住在這樣的小區裏,也算是將就著了。
現場三樓被警戒帶封閉了,門上還貼著封條。負責看護現場的派出所民警幫我們打開了房門。
一股血腥味撲麵而來。
好在我們已經習慣在這種氣味下工作,所以也沒有什麼過分的不適。
經過了接近24小時,地麵的血跡已經凝結成塊,不過依舊可以看出當時的慘烈。
屍體所在的位置,也被痕檢員們用粉筆畫了出來。現場搭了一座由勘查踏板組成的小橋。我們穿戴好勘查裝備,沿著勘查踏板到中心現場走了一圈。
確實,在這種大麵積血跡覆蓋的地麵上,是不可能尋找到有利物證的。我們看見中心現場的各個重點部位都已經被痕檢員刷黑,說明他們已經注意到每一處犯罪分子可能觸碰到的地方。不過,按照他們的說法,要麼就是載體不好,要麼就是被汙染。總之,整個現場並沒有提取到任何可以直接指向犯罪嫌疑人的證據。
踏板延伸到主臥室的門口就到了盡頭。根據現場勘查,並沒有依據證實犯罪分子和被害人在案發當時進去過主臥室。但是按照趙輝的說法,他丟了床頭櫃內的三四萬塊錢。
我檢查了自己的鞋套沒有問題,和林濤一起走進了主臥室。我們邊走邊拉開櫃門、抽屜進行檢查。我們檢查的重點,是死者的床頭櫃。
拉開床頭櫃,裏麵的東西擺放得很整齊。果真,抽屜的裏麵,藏著一個鐵皮小盒子,其貌不揚。正是這種看起來不起眼的小盒子,才最適合藏錢吧。我們打開了鐵皮小盒子,見裏麵有一些存折和首飾,不像是被洗劫過的。但是,裏麵確實沒有一毛錢。
“鐵皮盒子也都看了,除了死者的指紋,就沒有其他人的指紋了。”痕跡檢驗出身的張成功所長說。
我點了點頭,順手扒拉了一下床頭櫃裏的雜物。雜物之中,有一枚避孕套包裝。我拿起這枚避孕套看了看,是一個錫紙包裝的避孕套。這應該是兩枚避孕套,包裝連在一起,使用的時候可以撕開。但是這剩下的一枚,還保留著被撕下的那一枚避孕套的一小部分錫紙。顯然,這是在被撕掉的時候,撕口沒有沿著分割線離斷,而是從錫紙袋的一端離斷了,殘留了一小部分錫紙袋的邊角。
我拿起來聞了聞,又用手套蹭了蹭。殘留的錫紙袋的內側,還有不少潤滑油。
“這上麵有指紋嗎?”我把避孕套丟給林濤。
林濤打起側光,翻來覆去把避孕套看了個遍,說:“肯定沒有指紋。”
“凶手可能戴了手套。”我說。
林濤恍然大悟:“哦!你是說……對對對。”
“意義不大。”我說,“現場看得差不多了,我們去周圍看看環境吧。”
走出了現場大門,派出所民警趕緊把大門鎖好,然後恢複了封條。
陳詩羽和大寶沿著樓梯走到案發樓房周圍,進行簡單的外圍搜索。而我和林濤則順著樓梯爬到頂層,見頂層並沒有通往樓頂的途徑,於是順著樓梯往下走。
走到四樓和三樓之間的樓梯平台的時候,我們發現這個寬敞的平台一邊擺放著一輛破舊的自行車。自行車已經好幾年沒有動過了,車輪胎都已經爛掉,和地麵上的灰塵融為一體,整個車輛都被厚厚的灰塵和蜘蛛網覆蓋。
我蹲在自行車旁,細細地看著自行車,指著自行車的坐墊問林濤:“你看這坐墊的側麵有什麼問題?”
林濤眯著眼睛看了看,說:“有一個新鮮的擦蹭痕跡,但是沒有鑒別的價值。”
“足夠了,去解剖室吧!”此時的我,雖然不能說是胸有成竹,但是對本案的定性,已經有了基本的判斷。我充滿信心,又充滿期待地招呼著大家,駕車趕往青鄉市公安局法醫學屍體解剖檢驗室。
屍體從冰櫃裏被重新拖了出來,分別擺在青鄉市公安局法醫學解剖室內的兩張解剖台上。兩具屍體,因為失血,顯得格外蒼白。
兩名死者的死因和損傷都不複雜,在屍表上就可以看得真真切切,而且第一次解剖的時候,照片和錄像都很細致。所以,我們沒有必要重新打開死者的胸腹腔。
畢竟解剖孩子的屍體,實在是一件震撼人心、摧人心誌的事情。
我走到於萌軒的屍體旁邊,仔細看著她頸部的創口。雖然創口旁邊有小的細紋,但是致命的一刀又準又狠,直接深至頸椎,一刀斃命。
而於萌軒胸部的幾處威逼創,不禁讓我想起了數年前的那起滅門慘案6,在那起案件中,正是這樣的損傷讓我們明確了偵查方向,從而破案。此時,眼前的這幾個細小的創口,幾乎和那起案件的威逼傷一模一樣。
我的心裏更有底了。
我走到趙於樂的屍體旁邊,她可愛的小臉上毫無血色,雙瞼可憐地低垂著。她身上的十多處刀口,此時仍在往外流著血。我心情沉重地用紗布拂去流出來的血跡,仔細觀察著創口的分布。十八處創口,有在前胸的,有在腹部的,也有在背部的。這個凶手為何如此殘忍,能夠對一個五歲的小女孩下這般狠手?我似乎看見女孩在遭受刺擊的時候,翻滾著的身體,以及凶手那凶神惡煞般的眼神。
我程式性地翻看了趙於樂的嘴唇,突然發現她的齒間似乎有一絲血跡。不過這也正常,她流了那麼多血,汙染到口腔也是很常見的事情。而且,如果是刀子刺破了肺髒,導致咯血也是正常的。
但就是那麼一念之間,我試著用手指晃動了一下她的牙齒。
咦?怎麼好像有鬆動?
我一緊張,趕緊挨個兒檢查了趙於樂的所有牙齒。
“牙齒有鬆動!”我叫道,“你們昨天晚上的屍檢,沒有發現嗎?”
“昨天晚上屍檢的時候,牙齒已經因為屍僵的作用無法檢查了。”孫偉說,“死者是失血導致死亡的,屍僵緩解可能會提前,現在看來,她的下頜屍僵已經開始緩解了,所以能感受到牙齒的鬆動情況。”
“所以複檢屍體很有必要啊!”我說,“上牙列,從左三到右三,全部二度鬆動。下牙列,中切牙和側切牙都有鬆動。”
“五歲了,換恒牙了嗎?”大寶問道。
我看了看牙齒,說:“有恒牙,也有乳牙。乳牙因為沒有根,所以鬆動的程度厲害一些。下牙列都是恒牙,所以鬆動的程度輕一些。”
“為什麼牙齒會鬆動?是正在換牙嗎?”大寶問。
我搖了搖頭,陷入了思考。
我最先想到的是小女孩前胸後背的多處損傷,隨後想到的,則是法醫對趙輝進行人身檢查拍攝的那一組照片。
此時,我的心中已經豁然開朗。
“可以放人了。”我對身邊負責聯絡的偵查員說。
“放……放人?”偵查員一臉不敢相信的表情,“還沒抓人,就放人?放誰啊?”
“趙輝。”我說,“他不是凶手。”
“可是,誰才是真凶?有方向嗎?”偵查員擔心地問。
“有!你先回去報告專案組放人,別超了12小時的拘傳羈押期限。”我說,“等會兒,我們專案組見。”
我們回到專案組的時候,刑警隊已經把趙輝放了,但還是安排了警員對其進行監控和跟蹤。畢竟,毫無依據地放人,專案組並不放心。可是刑拘還沒有辦下來,拘傳的時限也確實快到了。
“放人的依據是什麼?”王傑局長很擔心,開門見山地問道。
“王局長別著急,我們慢慢說。”我微微笑了笑,說,“我們從案件的性質開始說吧。在此之前,我們並不明確這起案件究竟是謀人、謀財還是謀色。因為從現場來看,幾乎具備了全部案件性質的可能性。但是通過對現場的複勘和對屍體的複檢,我現在堅定地認為,這是一起以謀財為主要動機的殺人案件。性侵隻是順帶的。”
“願聞其詳。”王傑局長說。
“首先,我們從死者於萌軒胸部的威逼傷來說起。”我說,“凶手威逼於萌軒的動作,是讓她拿錢,而並不是性侵。我們試想,於萌軒如果躺在沙發上,凶手的刀子還會一下一下地戳她的胸部嗎?不,隻需要用刀子威逼她的脖子,就可以讓她完全動不了了。那為什麼凶手還要一下一下地戳她的胸部呢?是因為凶手是在運動過程中,威逼著於萌軒運動。簡單說,就是逼著她走到有錢的地方,拿錢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