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哥是一個謹言慎行的男子漢。那一年,小滿不滿18歲。馬哥很健碩,健碩到讓小滿顯得狼狽。馬哥很健談,健談到好像從小滿嘴裏出來的都是痰。馬哥興趣廣泛,脾胃清淡。他寢室的書桌上擺了一盆沒有栽種的仙人掌。好像也從來沒有過要被栽種的跡象。仿佛它存在的意義就在於凋零。對於這一點,小滿覺得很可惜,因為這讓他想到《重慶森林》裏隻吃快過保質期鳳梨罐頭的阿武。阿武一個人去超市買了同一個時候過期的鳳梨罐頭,等到過期的那天,一個人蹲在屋子的一角吃。那個日期是個女人的生日。過了這天,就代表他們的愛情變質了。小滿本不應該對一個盆栽做這麼多聯想,他隻是覺得,健碩而健談的馬哥不應當匹配這種孤獨。但是孤獨跟健碩和健談又有什麼關係呢?想到這點,小滿沉沉睡去。在馬哥的手機裏,有好多女孩子的名片,她們都是馬哥的朋友。一個人的時候,馬哥喜歡群發一條“在麼?”,但並不希冀著回答。他隻期待自己的消息能在某一刻被頂到女孩子屏幕的頂端,像是一種孤傲地宣誓。他希望每一個孤獨的對方也如他一般孤獨,但事實上,那些女孩都很不淡定。10個人會有9個人驕傲地回一句:在呀,怎樣?這時候馬哥就犯難了。發前一句可以很任性,回後一句就犯懶了。他用拳頭頂了頂頭上的床板。“滿子,咋回啊?”小滿想了想說:“你就回:‘我想你了。但我困了。晚安’。”馬哥想想靠譜,不料手一抖,在“你”後麵加了一個“們”。屏幕頓時黑了一片。那一次失誤並沒有終結馬哥的群發之路,相反,他把那次失誤親昵地稱為“小馬失前蹄”。漸漸地,小馬不但失掉了前蹄,還斷了後腳,浮在水麵上變成了河馬。馬哥的手機裏終於隻剩下快遞公司和騷擾電話。那時春風肆掠,萬物瘋長,連糞槽裏的豬都開始為後代著想。那一頭形單影隻的小河馬,背對潮汐,失去了生殖的氣氛與願望。那年,一個叫楊子的女孩兒還親切地叫他馬兒。那時的他還不像現在這樣健碩,白襯衫在他的身上也還顯得熨帖。楊子如花。她的身上有著一種在地上擱置一夜就會變質的得過且過的美,以至於馬兒見她第一眼便覺得人生充滿了汙點。人總有某一時刻麵臨這樣的矛盾。你不知道和別人接近是淨化了自己,還是玷汙了別人。坐在飯桌上,馬兒局促不安。楊子一身幹淨的碎花裙,舉止優雅地端起酒杯。“大家好,我叫楊子絮,你們可以叫我楊子,也可以叫我楊絮。”說完落落大方地喝下杯子裏的啤酒。馬兒看著她白皙的雙腿漸隱在裙子碎花的褶隙中,有一種偷看黃片突然斷網的失望。進而憂傷。20年後,楊子還是楊子,夜色還是夜色,可周圍坐滿了蒼老、陌生、禿頂的男人,襪子爬到腿肚,言語曖昧張狂。想到這兒,馬兒突然端起酒杯,一飲而盡:“我叫馬兒,你們可以叫我‘馬’,也可以叫我‘兒’!”“敬孫子!”台下一片喧騰。楊子吃到一半的蝦硬生生地嘔了出來,然後咧開嘴大笑,白皙的兩腿微微發顫。馬兒突然覺得自己應該是個健談的人。他覺得這個時候十分有必要用這個褒義詞形容自己,不然他沒法解釋楊子的開心。他轉身看著周圍被他逗樂的人們,竟也持重地配合著笑了。那一刻他覺得做楊子的兒子也沒有什麼不好。像楊子這麼漂亮的女生,一定沒他衰老得快。他願意削減自己的年齡去追趕她的美貌。在那個人人都不想輸在起跑線的年代裏,馬兒願意退到起跑線之後。他隻是不想在楊子還蹁躚飛揚的季節裏,自己已過分蒼老。飯後,大家起身,散去,奔向各自的自由。在一個陌生的城市裏,他們非要顯得彼此熟稔,他們勾肩搭背,開始向對方表明一些曖昧的決心和消耗的願望。在高考結束後那個死而複蘇的秋季,一切都那麼有張力,一切都以一種噴薄而出的姿態,去附著,去依靠,去戀愛,分手,然後厭倦掉。馬兒卻不那麼掉以輕心。比如今天飯局結束,他的眼睛就隻盯著楊子一個人。楊子起身的時候顯得有些別扭,腳踝微微紅腫。顯然是高跟鞋起的副作用。為什麼碎花裙的女生要配高跟鞋?對,“配”這個詞。好像人過了15歲後就不用穿這個字而用配。15歲以前,要麼穿,要麼不穿;15歲之後,要麼配,要麼不配。楊子搖搖欲墜地走出飯店,坐在路邊,脫了鞋。馬兒坐在離她很遠的地方。他突然覺得高跟鞋是女孩的第二個纏足器,他覺得這個想法很深刻。以前的女孩子的腳被捆得那麼緊隻是為了不讓她們亂跑。現在女孩子的腳被駕得那麼高隻是為了讓她們跑得更遠。可跑得更遠就是要讓疼痛變成習慣麼?馬兒想到了杜鵑啼血,想到楊子滿是傷痕的腳踝。他拚命地組織著語言想衝到她麵前告訴她這一切,然後脫了鞋子和她一同奔跑。可當他回過神來,楊子已經一瘸一拐走到了一家發廊門前。門前站著另一個女孩,和楊子同樣大的年紀,穿著更高的高跟鞋,在燈火昏暗中更加嫻熟地踱步。馬兒突然明白,有些女孩熟練地穿高跟鞋隻是為了行走。而有些女孩卻是為了生活。當疼痛成為生活的下位概念,那一身碎花裙頓時成了夢想。楊子挺直了腰,盡力向前走去。馬兒也終究沒有追了上去。夜裏,馬兒覺得有必要把今天的想法記下來。他覺得自己有必要解釋今天在他身上發生的一切奇妙的東西。對於他來說,記錄是一件比接觸更有趣的事情。他在紙上寫下:今天我遇見了楊子。她很美。可是她的腳踝受傷了。你下次不要穿高跟鞋了。他很滿足於最後一句話的主語。你。他覺得他在以一種主體的身份入侵,去告訴楊子一些安全而舒適的道理。他覺得自己這樣做像是浪花,有意漫過楊子的腳踝,製造一些溫暖,卻推卸說是潮汐所為。他覺得這種不負責任的想法大有可為。他興奮地將本子翻開又合上。對啊,是潮汐所為。世界上總有一些美麗的自然力量去幫我們建立最初的磁場。牛頓可能萬萬沒有想到,在他做實驗的大樹下,有一個男孩的腦袋被蘋果砸中,他猛地站起身,恰好這時一個女孩的手碰到這棵樹上。男孩兒笑了,覺得這是一種奇妙的信號。60年後,他們再一次坐在這棵古老的大樹下,男孩兒隱隱感覺到60年前的疼痛。他轉身對她說:“親愛的,還記得那年你故意把一個蘋果搖落,砸到我的頭上。我覺得,你是在讓我注意你那身美麗的連衣裙。”她全然忘卻,又全然幸福。愛緣於重力。而它自身又是反重力的。或許就是在那個將本子翻開又合上的瞬間,馬兒隱約感覺自己愛上了楊子。他覺得這種愛很膚淺。但轉念一想,反正自己臉皮厚。臉皮厚的人不怕膚淺。總有一些愚蠢的人試圖用萬有引力解釋愛情。他們愚蠢,卻又赤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