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一八章 資金到位(1 / 2)

“大家議議這事,原則是互利互惠!”陳天民看著常委們。

常委們議論起來,有的說隻要第一筆款解決了,後麵的事情就好辦了!有的說移民的五個代表在問移民款到位的事情,他們聽說財政局長被公安局控製了,對補償款的事情更是擔心,隻要有錢進來了,可以穩定移民的情緒!有的說現在的形勢是隻要有錢,我們下去做工作有底氣,移民也放心,即便有人唯恐天下不亂也造不起事!

常委們一致同意把賓館和辦公大樓交給夏鳳鳴,解決目前的危機。

華常務副縣長為難表情說:“夏總提出了條件,我和易書記覺得有些苛刻,當時沒有答應。”

有常委說,企業以互利互惠為基本準則,夏總提出條件,我們也可以提出條件嘛,總之不能失去這個機會。

華常務副縣長說:“縣財政有賬可查向項目單位旅遊公司撥了七千三百萬元,項目單位旅遊公司有賬可查向項目承建單位建築公司撥了七千三百萬,我和易書記商量七千三百萬整體把項目轉讓給夏總,但是,夏總請來的建築工程師看了工程後說,工程上的實際投入在四千萬左右,夏總最後敲定賓館及辦公大樓、包括土地轉讓不超過四千萬!”

常委會安靜下來,不計算土地轉讓都有近三千萬的差距,夏鳳鳴就有了窄路上揮刀宰人的嫌疑。有常委說,我們可以給夏總講清楚,投入是有帳可查的。

易副書記說:“我和華縣長也這麼講,但是夏總了解賓館、辦公大樓建設的一些情況,比如,財政撥給項目單位的七千三百萬,張治安、黃加興從項目單位劃走了二千八百萬,老百吞了兩千萬,承建單位在建設過程中,打著縣政府的牌子賒了鋼材、水泥、磚頭,工人工資還欠著呢,加起來不下於千萬!”

會議室靜悄無聲息,有常委沮喪語氣說,人家的是企業,總不能把貪官卷走的、賒欠的都算在人家身上吧,我看能夠得到四千萬就不錯了!常委們紛紛附議同意,易副書記、華常務副縣長看著陳天民,意思是該陳市長拍板了。

陳天民沒有說同意和不同意,而是問:“在建中的公、檢、法辦公大樓、宿舍是不是捆綁在一起?”

“是。”華常務副縣長說:“夏總提出公、檢、法三家大樓由他們建設,由政府規劃的東大街五百畝土地作為資金抵押,三年內政府如果不能付清三家辦公大樓建設資金,五百畝土地歸夏總,夏總負責抽出一千萬五百萬流動資金。宿舍的事情夏總提出雙軌製,一是對公務員帶有福利性質的售房,二是不帶福利性質的對社會售房,這樣至少可以收回一千萬移資金!”

陳天民低頭算算,抬頭說:“這個夏總不錯嘛,一下子就給我們解決六千五百萬的資金,如果我們把贓款追一點回來,在其他方麵擠一點,就差不多上億了,大家看,易書記、華縣長動了腦筋的嘛!”

通過研究,討論,最後表決一致同意與夏總合作收回挪用的移民資金方案。

陳天民不是縣委常委,說自己沒有表決權,他最後說:“易書記、華縣長明天通知夏總縣委常委會議通過的方案,要求夏總明天下午錢必須到位,否則,縣裏將尋找其他合作單位!”